100多人親眼目睹共軍殺人並僞造現場(圖)
文革中的冤假錯案有多少?(網絡圖片)
證明人
馬超元,男,47歲。現住黑龍江省太來縣六三農場二分場工人
證明事實
1969年4月份,我在黑龍江省嫩江農場七分場服刑,親眼目睹看押勞改犯人執行打草任務的解放軍戰士開槍打死犯人李植榮一事。這是一起冤假錯案。事隔16年,現在應該恢復事情本來面目,依法處理這個案子。
那天下午3時許,我們100多名犯人打草。帶隊的是知識青年李隊長。他大概冷了,到較遠的昨天打好的草垛那兒去了。三個看押的解放軍,在那面一個,這面一個。有一個好像來回巡邏的。李植榮是一個積極超額完成任務的犯人。他在警戒線附近打草,並未出線。但看押戰士說他出了警戒線。他解釋說沒有出線。那戰士就令他放下鐮刀往前走。李植榮服從命令走到警戒線外約五米左右的地方。過一會另一名看押的解放軍,大概是班長過來了,跟戰士說了幾句話。然後問李植榮:「你過去是幹什麼的?」回答:「我過去在國民黨青年軍208師當過排長。」「你犯的什麼罪?」「反革命。」「殺過人沒有?」「殺過。」班長叫李植榮向後轉,往前走。李植榮又服從了,朝前走了五、六步,站住了。班長小聲跟戰士說「打」。戰士就推子彈。李植榮聽到子彈上膛聲就轉過身來。這時李植榮與兩名戰士相距20米左右。面對面戰士舉槍就打。李植榮中彈往後倒下去了。班長又對戰士說「再打一槍!」戰士有點慌了手腳,不知怎的子彈掉在草地上。他揀起來推上,槍口較高朝天打出第二槍。這一槍很響,不像第一槍打到李植榮的腹部槍聲不怎麼響。我當時離現場70米左右。開頭的談話我沒注意聽,只顧自己打草。我是聽陳文勛說的。後來打槍前後我可認真地看和聽。因為西北風,我在下風頭。班長叫李植榮往前走,又小聲叫戰士「打」、「再打一槍。」這些話我確聽到了。後來班長對犯人說「叫你們帶工組長集合,找隊長來。」李隊長來了。解放軍對他說了幾句話。他又到李植榮倒下的地方,用腳踢了李植榮一下。
李植榮未死,我見到他翻身滾了一下。說什麼話可都聽不到。因為這時我們已集合站隊在草垛旁,離現場有100多米遠了。李隊長到隊前宣布:「犯人李植榮逃跑,解放軍鳴槍警告不聽,還往前跑,被解放軍擊斃了。現在收工。」我當時想,你李隊長在很遠的地方,前天打的草垛睡覺,既沒看見也沒聽見。明明第一槍把李植榮打倒,第二槍才朝天打的。你們真是顛倒黑白。
收工回監。兩個解放軍跟著,留下一個在現場。六小時左右以後,犯人李伯海、鄭寳春奉命用小牛車去埋葬李植榮。據他們回來說,李植榮還未全死。警戒的紅旗被移動到離死者好幾十米遠的地方。因為當時兩名解放軍生怕別人說李植榮未出警戒線。在100多名犯人收工走後,有一個留下,把旗往裡移動好幾十米。又據說帶工犯人組長劉德元第二天帶犯人打草還要用紅旗。他去拔紅旗時發現紅旗已被移進現場五、六十米左右。可見這兩名解放軍是在偽造現場,掩蓋故意打死人之罪。
以上事實所見者不止幾人,而是100多名犯人。當然不能人人都像我親眼見開槍的情形。但開兩槍,人打死了,離警戒線很近這一點是誰也不能抹殺的。回監舍後,石干指導員問我們犯人當時現場怎麼回事。有的犯人就如實告訴了他。但那時是文化大革命軍管時期,法制遭到破壞。解放軍隨便打死人,犯人們又能怎麼樣呢?但人們心裡是永遠記住這樁極不公正的事的。現在法制日趨健全。我迫切希望公正的法律機關,正直負責的官員們,把這個冤假錯案盡快查清處理,讓死者的親人得以平憤,讓違犯法律者受到應有的懲罰,讓全國關心此案的人見到裁處。
我對自己的證言負法律責任,隨時準備出庭對質與作證。
據我回憶,當時在場的還有戴有讓、胡三江、陳蔚森、鄭維、陳世忠、段學禮、魏家慶、李才、李維政、劉德元、陸宇輝、鄭遠志、張磐、陳文勛、劉永發、王洪、宋光漢、陳月宦、王培良、崔夢庚等等,特供政府參考。
證明人馬超元(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