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批評訂立《禁蒙面法》於事無補,只會激起市民進一步對抗政權,做法是「火上加油」。(圖片來源:周秀文/看中國攝影)
【看中國2019年10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王維中採訪報道)香港警方十一開了六槍對付示威者,將民憤推到頂峰,今日有消息指,政府擬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蒙面法》,民主派強烈反對,批評將加速社會撕裂,跌入極權社會的第一步。此外民間記者會也發布了新聞稿。
民主派強烈反對《禁蒙面法》
香港多間傳媒引述政府消息人士指,特首林鄭月娥明天(4日)將召開特別會議商討《禁蒙面法》,將通過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法,即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合乎公眾利益下訂立有關規例,並持續生效至行會宣布廢除為止。消息又指,有關法例並非要全天候禁止蒙面,而是針對特定的示威及集會,立法禁止在參與政治活動時蒙面,有合理辯解除外。
由於緊急法早於1922年訂立,當時香港未簽訂國際人權公約,也未訂立人權法案等,九七回歸後未曾引用過相關法例。消息指,當局已經預計有關做法會惹來司法覆核的挑戰,包括被質疑會否牴觸人權法,因此行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
一批建制派人士,包括立法會議員、人大代表、退休紀律部隊人員、律師等成立的《禁蒙面法推動組》召開記者會,召集人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聲稱,不少歐美國家已有立法,認為立《禁蒙面法》,不會影響大眾遊行請願的權利。
民主派表明反對立《禁蒙面法》。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市民上街抗議是源於對政府不滿及警方使用過份武力,訂立《禁蒙面法》是於事無補,不但社會怨氣沒有排解,而且激起市民進一步對抗政權,有關做法如「火上加油」。
他形容,政府透過《緊急法》立《禁蒙面法》是:「項莊舞劍,《禁蒙面法》只是『幌子』,只是政府第一炮,真正目的可能是押後選舉甚至更辣的做法。」
新任的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形容《禁蒙面法》是幌子,擔憂政府會透過《緊急法》繞過立法會,實施損害人權的法律,形容《緊急法》是至高無尚。
資訊科技界莫乃光也很擔心,《禁蒙面法》會影響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將令本港萬劫不復,呼籲商界人士想清楚,懸崖勒馬。議會陣線毛孟靜認為若通過,《禁蒙面法》,將是最大規模政治打壓,對現時政治問題火上加油。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憂慮立《禁蒙面法》,將會是香港跌入極權社會的第一步。(圖片來源:周秀文/看中國攝影)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民建聯當日是推動逃犯條例的始作俑者之一,現在又想重施故技,想引入惡法,進一步箝制香港人自由,加劇撕裂氣氛:「我們不認為、也看不到,立(禁)蒙面法可以解決目前香港的撕裂,解決現在香港的問題;而強推(禁)蒙面法,還要是透過《緊急條例》,只會將香港氣氛撕裂加劇擴大,完全解決不到問題。透過《緊急法》去立(禁)蒙面法,將會是香港跌入極權社會的第一步。」
他又說,特區政府在1999年11月的一份文件,曾向聯合國承諾,若引用緊急法,將會提交立法會,他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交代,是否仍會遵守承諾。
民陣發聲明表示反對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立《禁蒙面法》,批評建制派與林鄭政府欲借蒙面法阻嚇前線抗爭者,不回應民間廣泛民意支持的五大訴求。
民陣並強調第一個應該禁止蒙面的是香港警隊:「多次濫用致命武力,多次以警棍向他人身體的行使致命武力;以各式子彈打向示威者、記者的頭部及眼部以致永久不能恢復的傷害;甚至以實彈行刑式意圖殺害一名僅手持膠水管的中學生,卻因為警隊遮蔽警員編號、蒙面而令公眾無法監察警隊,無法作出投訴、追究。」
獨裁港府《緊急法》攬炒 香港人決不屈隨時奉陪
今日(10月3日) 下午各大媒體傳出消息,指政府將透過頒布《緊急法》,制定《反蒙面法》。民間記者會今夜召開緊急記者會,批評政府企圖以跨過正常立法程序之行政手段,嚇怕抗爭市民,重申香港人並不畏懼任何惡法打壓,指出無論從法律上及經濟上,立法不過是有破壞無建設的攬炒之舉,將摧毀香港一國兩制基礎。民間記者會並提醒港共政權,環觀全球例子,執意通過蒙面法之政權往往不得善終,請林鄭及一眾魔警「睇路」。
民間記者會發言人表示,十月一日政權企圖謀殺學生後,非但不追究「殺性已起」的魔警,更用盡方法想要謀殺香港一整代人,企圖以行政命令繞過立法機關,頒布《緊急法》,制定《反蒙面法》。
發言人指出,勇敢的香港人將會無視這條蒙面惡法,因為現時「踢拖落街」、穿黑衫路過都已經有被控暴動罪的風險,以惡法阻嚇香港人是行不通的。同時,警察每日蒙面使用致命武力,卻仍然沒有依照警察通例配戴委任證及展示其警員編號,令市民投訴無門。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同樣應遵守相關法律,坦誠相見。
參考國際歷史,每當極權政府實行反蒙面法,均以流血革命告終。2014 年烏克蘭政府為壓制抗曾禁止發售頭盔和禁止蒙面,但相關舉動反而激起更多人以各種方式反抗,最終令政府倒台。2015年前南韓總統朴槿惠表示應立法禁止民眾蒙面參與遊行,結果四萬民眾蒙面上街示威抗議,而朴槿惠政權最終亦不得善終。民間記者會提醒特區政府,今日若斗膽立《反蒙面法》,就證明真正想自掘墳墓搞革命、想攬炒、讓香港泥足深陷萬劫不復的,正是林鄭月娥及其背後的中共政權。
發言人從法律及經濟兩方面分析政府攬炒之舉。從法律而言,早前大律師吳靄儀、李柱銘已分別質疑,《緊急法》立法並沒有足夠法理基礎。而基本法第27、28條保障香港人的人身自由,亦列明了香港人有集會結社、示威遊行的權利。
更重要的是,根據基本法第73 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權力是屬於香港立法會而非政府;幾年以來,立法會已被政府用DQ手段削肉去皮,現在林鄭更進一步跨過立法程序,立法、執法、司法通通由港共包辦,三權分立名存實亡,法治社會將會土崩瓦解。《緊急法》這先例一開,後患無窮,反蒙面之後就可以再進一步立國歌法,立辱警罪,行宵禁令,查封傳媒,以至沒收資產,禁用通訊軟件及互聯網,最後「鎖港」。
事實上,五大訴求本來就建基在基本法的框架之上。相反政府一而再再而三違反基本法,無視基本法賦予市民的權利。七月一日有義士闖進立法會,在會議廳撕碎基本法,並非因為我們不尊重這本憲法,而是諷刺政府由1997年7月1日起,就從來都沒有尊重過這本憲法。
從經濟角度來看,緊急法若通過,政府可以隨時沒收民眾所有資產。而香港所以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基石,在於完善的法治制度對私有產權有充分的保障,加上高透明度的政策減低投資風險。
早前,國際評級機構惠譽下調本港的評級及展望,並表明近期的事件令國際對香港管治制度、法治質素及效率有負面的看法,造成長期損害,並質疑營商環境的穩定性。投行高盛就估計,近月已經有港幣三百億資金流進新加坡。若《緊急法》一出,等於進一步確認港共為獨裁政權,擾亂法治並為本港製造緊張狀態;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體系將立即作廢,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亦將宣告死亡。各國企業或需審視是否需要撤資,經濟必受重大影響。
發言人重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香港人最卑微的要求,是基本法賦予香港人的權利。「當政權從來都無尊重過兩制,又如何要求市民尊重一國?」並強調緊急立法之日,就是一國兩制真正敗亡之時,呼籲國際社會正視「一國兩制已經完全失敗」這一事實,並懇切呼籲國際關注人道主義的組織能伸出援手,從人道危機中解救以血肉之軀爭取民主自由的香港抗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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