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存款銀行「蒸發」 瀘州老窖5年才追回2億(圖)


5億存款銀行「蒸發」,瀘州老窖5年才追回2億元人民幣。(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0年3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丁曉雨綜合報導)近日,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收到最高法院關於2014年「瀘州老窖1.5億存款失蹤案」的終審判決,維持原判,自己承擔1.3億中40%的損失。至此,事涉中國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和建設銀行的5億存款「蒸發」案,尚有近3億元(人民幣,下同)未追回,案件仍未最終塵埃落定。

3月24日,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瀘州老窖」)發布重大訴訟進展公告,稱公司收到最高法院關於2014年「瀘州老窖1.5億存款失蹤案」的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2019年5月15日,瀘州老窖訴中國農行迎新支行1.5億存款失蹤一案在湖南省高院一審判決,判決書認定,對於瀘州老窖通過刑事執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損失,由農行迎新支行承擔40%的賠償責任,農行長沙紅星支行承擔20%的賠償責任,其餘損失由瀘州老窖自行承擔。

也就是說,瀘州老窖失蹤的1.5億存款中僅追回2000萬元。根據判決,瀘州老窖需自行承擔40%的責任。隨後,瀘州老窖提起了上訴。此番高院終審維持原判,意味著歷時5年的瀘州老窖1.5億存款失蹤案,其司法程序最終落定。

據《新浪財經》報導,當年與涉事銀行「資源交換業務」,導致瀘州老窖總計5億存款「蒸發」,事涉工行、農行和建行,至今5億存款中還有近3億未公告追回。

自2012年開始,瀘州老窖推出由銀行向儲戶推銷瀘州老窖產品、瀘州老窖在該銀行按比例存入一年定期資金的「資源交換業務」。並在2013年4月與農行迎新支行簽訂了協定存款等四份協議,先後分四次從網銀向農行迎新支行的公司賬戶中匯款2億元。

2014年4月,第一筆5千萬元存款到期,瀘州老窖順利地拿回了本息。然而當年9月,剩餘的1.5億到期時,農行迎新支行卻告訴瀘州老窖,錢沒了!

存在國家銀行的錢也會不翼而飛?瀘州老窖慌忙查看該公司在其它銀行的全部存款,這一查可著實的嚇了一跳。他們在中國工商銀行南陽中州支行(以下簡稱工行中州支行)的1.5億存款,以及其它行的「另一處存款」2億元也出了問題。

工行中州支行在瀘州老窖的1.5億存款到期後,以存款被公安機關凍結為由拒不支付。而瀘州老窖在公告時稱,「另一處存款」2億元,也被公安機關保全資產超過1.2億元。但並未說明「另一處存款」涉及哪家銀行。

新浪金融研究院檢索裁判文書,發現涉事的是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治英雄路支行。不過該行在隨後的幾年內陸續追還了瀘州老窖2億元中的1.95億元。

在瀘州老窖將農行迎新支行、工行中州支行訴至法院後,因管轄權異議,2015年4月,兩起案件分別由湖南省高院、河南省高院立案。

2015年7月,兩省高院以案件涉及的刑案尚未結案為由,裁定中止訴訟。直到2018年6月,瀘州老窖與農行迎新支行的糾紛涉及到的刑案經法院判決,最終認定涉案金額為14942.5萬元,瀘州老窖僅收到追繳返還的990萬元。

2019年5月15日,湖南省高院判決,對於瀘州老窖通過刑事執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損失,由農行迎新支行承擔40%的賠償責任,農行長沙紅星支行承擔20%的賠償責任,其餘損失由瀘州老窖自行承擔。至此,1.5億元的存款瀘州老窖只收回2000萬,需自行承擔1.3億元中40%的損失。

隨後,瀘州老窖向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訴。上訴被駁回,法院做出終審判決,決定維持原判。

據法院裁判文書網資料,涉事的建行英雄路支行與農行迎新支行,都涉及刑事詐騙。由銀行職員與詐騙人員合謀,通過偽造開戶資料,開設異地存款賬戶的方式,騙過瀘州老窖的財務人員與銀行監管,實施犯罪。

另一家工行中州支行1.5億存款失蹤案,仍在審理中,至今尚無明確說法。目前,瀘州老窖還有近3億元存款沒有追回。

《每日經濟新聞》報導說,去年11月,最高法院公布的一份民事裁定書,提及了該案件的部分案情。

據悉,這筆1.5億元存款被瀘州老窖轉入工行中州支行後,其中約1.22億元被犯罪份子轉入三亞農商行紅沙支行,並被非法佔用,犯罪手法與上述兩家銀行類似。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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