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下譚得志被以言入罪 被捕50小時後今提堂(圖)


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因言入罪,被捕50小時後,今日下午提堂。資料圖片。(圖片來源:Jacky/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9月8日訊】國安法實施後,香港自由日益被收緊,甚至有人說在香港呼吸都觸犯國安法。日前,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警方國安處便衣人員上門拘捕,其後他被控五項《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發表煽動文字罪、一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被捕50小時後,案件於今日下午急速提堂。警方指譚得志近幾個月共擺街站29次,並在網上直播防疫講座時,用言論引發市民對香港政府的憎恨和藐視。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再審,快必保釋申請被拒。

今午快必被押解至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據《蘋果日報》報導,控方指快必的口號鼓動及引發市民對政府與警隊的憎恨,包括「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黑警死全家」、「解散警隊」,以及「721唔見人 831打死人 10月1槍殺人」。

案件由警方國安處高級督察梁凱期擔任案件主管。今年48歲的譚得志被控五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和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罪。首項控罪指快必在今年7月4日於旺角西洋菜南街和亞皆老街一帶發表煽動性文字,涉嫌意圖引發市民憎恨或藐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港府的離叛、並引起市民之間的不滿或離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其餘四項的發表煽動文字罪依次發生在7月8日港鐵黃大仙站A出口外;翌日港鐵觀塘站A1出口外和裕民坊一帶;7月19日藍田啟田商場外;3月15日牛頭角下邨商場外。

另外在3月15日在牛頭角下邨商場案件中,快必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罪,控方指其涉嫌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侮辱性的言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上述行為有可能導致破壞社會安寧。

快必就一宗涉嫌在年初煽惑他人參與「天下制裁」流水式集會的舊案在今日再次聆訊。控方打算擬將所有新控罪併入該案一併處理,遭到辯方反對,因新控罪大部份針對今年7月的事件,和舊案控罪的背景及案發時空均不同,加之舊案已完成交換文件程序,可很快處理,若增加新控罪,會令原本可及時處理的案件延誤,對快必不公。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同意辯方意見,在舊案中增加控罪會增加舊案負擔,而且現階段增加控罪亦不能縮短審訊時間,若分開審訊亦不會對控方造成不公,故否決控方申請。控方約於下午3時許方才向法院以新案形式遞交控罪詳情。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再審,裁判官蘇文隆拒絕快必保釋申請。

快必的舊案涉及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一項發表煽動性文字,和一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

本文留言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