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修兩岸條例 嚴控關鍵技術者赴陸(圖)


為了保護國家核心的關鍵技術,大陸委員會通過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受政府機關的委託或補助達到一定標準,並從事涉及核心關鍵技術者,赴陸須經審查許可,否則可處罰鍰。圖為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1年9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劉世民綜合報導)為了保護國家核心的關鍵技術,昨日大陸委員會召開委員會議通過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第9條與第91條修正草案,受政府機關的委託或補助達到一定標準,並從事涉及核心關鍵技術者,赴陸須經審查許可,否則可處罰鍰。陸委會指,後續將報請行政院轉立法院審議。另外,北京國台辦稱,台灣以「單邊關稅區」身分入WTO,並不構成入區域自貿的安排等先例,對此陸委會強調,任何人、任何國家對台灣本有的國際權利都無權干涉與置喙。

據《自由時報》報導,陸委會表示,因北京近年企圖竊取台灣產業技術案例頻生,為了維護台灣經濟跟產業優勢,並竊防範不當外流,危害國安及利益,有必要以國安角度保護產業技術。該會爰擬修改兩岸條例,加強核心關鍵技術者的赴陸規範。

陸委會說明,這次修法係針對「受政府機關(構)委託或補助達一定標準」,並從事涉及核心關鍵技術之個人、民團、法人或機構成員,做赴陸之管制。若沒受政府機關(機構)委託或者補助,又或受委託與補助未達特定標準的產業人士,即不會遭受管制。

陸委會還指出,核心關鍵技術與特定標準的具體內容,因涉及高度專業,爰授權科技部協商有關機關來訂定,政府將嚴謹地審慎評估,並且進行規範。

陸委會更強調,對違反赴陸應經許可的特定人員,可處200萬元到1000萬元新台幣之間的罰鍰。如係違反了返台通報義務人,則(原)服務機關、補助機關或委託機關得處2萬元到10萬元之間的罰鍰。

陸委會最後表示,有鑒於高科技業為台灣重要經濟發展的基礎,如遭到竊取或者不當洩漏,恐造成國安危害。爰自國家法益立場出發,確有必要以國安角度,在法制層面保護核心關鍵技術。相信立法未來通過後,有關部會也將完善整體的管制措施,一起建構完整、務實防衛機制。

據《中央社》報導,22日台灣遞出加進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的申請,當時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表示,台灣是用世界貿易組織(WTO)模式「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為名申請,除了行之有年外,爭議也最小。

北京國台辦的發言人朱鳳蓮2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稱,「中國台灣地區」參加區域經濟合作必須以「一中」原則為前提。而台灣以「單獨關稅區」身分加入WTO,不構成入區域自貿的安排、商簽雙邊自貿的協議先例。

陸委會以書面形式回答媒體提問時表示,中華民國為主權國家,從來不是中共的一部分。還強調,台灣已是WTO以及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等組織成員,對外參加區域經濟合作跟協議的任何談判,是既有國際權利,因此任何國家與人士都無權置喙、干涉。

陸委會最後指出,北京當局長期用蠻橫手段於國際間操作「一個中國原則」政治框架,阻擾台灣參加國際經濟組織或者協議,不只傷害台灣人情感、無助於兩岸關係的正向發展,亦不會獲得國際自由民主國家普遍支持。

本文留言

作者劉世民相關文章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