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球擁豪宅仍能買居屋被轟審查不周 房屋局辯稱「涉隱私」(圖)
鄺球擁有7000萬元的豪宅卻能夠購買葵涌尚文苑居屋,引起民衆質疑居屋購買機制有漏洞。(合成圖)
【看中國2023年3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净瑤綜合報導)香港蔡天鳳碎尸案引爆出其前家公鄺球擁有價值逾7000萬港元的何文田加多利山豪宅,仍能夠以公屋綠表購買居屋,讓民衆質疑港府現時的居屋購買機制充滿漏洞。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周一(6日)開會,敦促當局重新檢討審核機制,例如審查居屋買者是否有其它物業,但房屋局卻稱此舉涉「隱私」,被連委員會主席盧偉國回嗆:「資產都可以是私穩啊,爲何要向你申報」。
據《獨媒》報導,3月6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開會,議員們炮轟居屋購買機制有漏洞,被某些人鑽空子。事緣蔡天鳳碎尸案發生後,引爆出其前家公擁有7000多萬元豪宅,仍能夠購買居屋的問題。議員田北辰在會上批評事件荒謬,並追問是否有更多類似個案?他質疑買房要經律師樓簽約,又有屋契,局方應該可以掌握資料,「你話私人市場難監管啲,買居屋無理由自己都搞唔掂啊」(你説私人市場較難監管,買居屋沒理由管制不到啊。)
委員會主席盧偉國也質疑道,居民有物業是大數據,局方應該可以掌握。房屋局常任秘書長王天予則表示,雖然是大數據,但這牽涉市民「隱私」,需要詳細考慮。對此,盧偉國反問對方,若是公屋居民擁有物業資料屬於私隱,資產亦算私隱,為何還要申報?
據《明報》報導,王天予解釋道,居屋政策在70年代推出,政策制定民衆購買居屋時,無需申報是否持有物業,並指該政策是鼓勵有能力的人置業及遷出公屋,推動公屋收回。她表示,政府在過去數年每年共回收大約8000至9000間公屋單位。不過,現時出現個別極端例子,房屋局將在未來檢討機制,並先和房委會討論。
王天予又辯解道,公屋住戶在住滿10年後,須每兩年申報收入及資產一次,若收入及資產超出所定限額,或在本港擁有私人物業,將必須遷出公屋。對此,田北辰則質疑,十年無須申報的「空窗期」,很容易被人利用,同時霸著公屋又購買物業,這種行徑「絕對不能忍受」。
《明報》報導,議員楊永杰認爲個案為「萬中無一」,只需要求居屋購買者在文件中聲明即可,無須花錢審查所有申請。他希望檢討該機制時能保留政策原意,不影響回收單位速度為原則。
根據資料,香港公屋即「公共租住房屋」,由政府興建並廉價出租給基層市民,沒有產權。公屋的租金低廉,據香港房屋委員會資料,截至18年3月底,公屋單位的平均月租約為1,880港元。而居屋的計劃全稱為「居者有其屋」,一般由政府興建,但也有私人參與,是擁有產權的公共房屋,但政府會提供折扣。它是港府為中低收入羣體實現居者有其屋的願望而推出,提供經濟獲改善的公屋租戶購買房子,並遷出公屋,讓其他有需要的人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