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侵台可能性有多大?專家揭關鍵點(圖)


圖為陸軍官兵在台東指揮部執行重要目標防護反滲透、反特攻操演。(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4年4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李佳琪綜合報導)美國哈德遜研究所中國中心主任余茂春13日透過預錄影片參與臺灣論壇指出,《臺灣關係法》對於臺灣的安全承諾只有臺灣本島與澎湖,沒有包含金門、馬祖、東沙島與太平島等外島,應該設法加以改進。

《大紀元時報》報導,臺灣民間組織「福爾摩沙共和會」(福和會,FRA)13日舉辦論壇,談論臺灣和美國關係發展。余茂春曾任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的中國政策顧問,受邀預錄影片演說和回覆福和會的事前提問。

他提到,《臺灣關係法》地位遠高於美國跟中共簽署的美中三公報,以及行政命令形式的對臺六項保證。因為《臺灣關係法》是美國法律,具有約束性和義務性。它是美國的國內法,是美臺關係、美中關係,甚至是美國外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文件。該法確定臺灣在美國法律範疇內的地位,認為臺灣擁有主權,與被美國外交承認的任何一個國家在美利益,享有同等地位,受美國法律保護。

余茂春指出,「臺灣關係法」是美國法律,具有約束性和義務性,使用明確法律文字,界定美國對臺的明確性,也代表美國對臺政策沒有戰略模糊,尤其在安全保障和法律保障上,對於臺灣的承諾沒有任何模糊性。

他提到,《臺灣關係法》明確規定,美國政府應該依照法律,要保證臺灣有不受侵犯的防務能力,美國的底線就是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武力來改變現狀,用和平的方式來解決臺灣問題,這是美國唯一能夠承認的做法。

對於中共犯臺美國是否應該出兵干涉,他表示,《臺灣關係法》規定美國國會與總統共同商量出兵事宜,這就保證了即使在美國總統不願意軍事參與的情況下,國會也有一定的份量和發言權,這也就保留了向中共宣戰更大的可能性和法律性。

余茂春表示,《臺灣關係法》規定美國也必須確保發展有對抗中共武力犯臺的軍事能力和武器裝備,也就是美國國會在45年前就預測到有今天中美之間激烈的軍備競爭和戰略衝突,這確實有先見之明。

針對《臺灣關係法》需要改進之處,余茂春指出,該法中對臺灣的定義,美國對於臺灣的法律保護與安全承諾,只有臺灣本島及澎湖,沒有包含臺灣外島,包括金門、馬祖、東沙島、太平島等,這是一項漏洞還需要透過美國法律來加以完善。

余茂春也指出,《臺灣關係法》中提到臺灣人民,是以The people on Taiwan(臺灣島上的人民)一詞,但這個詞不明確,不代表人與國土的歸屬關係,甚至包含了到臺灣旅遊的外國人。他認為這辭彙會造成漏洞被鑽空子,應該使用The people of Taiwan或The Taiwanese people(臺灣這個地域的國民和主人)才對,應該要修改。

針對中共侵臺的可能性評估,余茂春強調,他提出的看法與在美國政府所接觸到的材料與訊息沒有關係,完全是個人看法,沒有任何官方色彩。他認為,中共對臺灣侵略的可能性,不能用「大小」或「有無」來加以簡單概括。

余茂春分析,中共侵臺的可能性有四方面,分別為動機、能力、機會、代價。從中共動機、能力2個因素來講,侵略臺灣意圖可能性很高;但是從中共的機會和代價2個因素來看,中共想在最佳時機、代價最低時犯臺,但並不是他們自己可以掌握的。反而是自由世界尤其是臺灣人民佔有很大的優勢,要想辦法不給中共機會,也讓其知道若侵臺將付出沉痛代價。

中央社稱,臺灣民間組織「福爾摩沙共和會」(福和會)13日舉辦「美國臺灣關係法45週年-邁向臺美關係新里程碑」論壇,其中「美國友臺法案與美臺發展共同防衛」場次論壇邀請退役少將、前國防大學政戰學院院長余宗基、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及國策研究院副院長郭育仁等人與談。

郭育仁表示,美國對臺過往只有軍售,但從近年透過總統撥款權軍援臺灣,去年8月出售臺灣F-16戰機「紅外線搜索追蹤系統」(IRST)等舉措,已將臺灣當成非北約主要盟國對待。

郭育仁指出,美國試圖將臺灣議題國際化,強調台海和平穩定的重要性,凝聚抗中共意識與集體嚇阻,位於日本沖繩的普天間基地、嘉手納基地,都在駐日美軍防衛上扮演重要角色,而第一島鏈自日本九州到臺灣南部則是由各種反艦、防空飛彈所構築的火網所串連。

余宗基表示,美國現在對臺灣是戰略模糊底下戰略清晰,例如對臺灣進行「對外軍事融資」(FMF),就是美國對盟邦才會有的行為,雖然美國不對臺灣外交承認,但是就是比照日本、以色列、南韓等非北約主要盟國對待。

太報報導稱,財團法人國策研究院12日上午也舉辦「臺灣關係法45週年、馬英九訪中與美日菲峰會」座談會,對恰好在4月10日適逢《臺灣關係法》立法生效45週年紀念日前後發生的國際重大發展進行討論。

前總統府秘書長、前國安會副秘書長林碧炤從「安全化」的角度,詮釋為台海提供多年來穩定安全的《臺灣關係法》能否迎接未來挑戰。他認為,從安全化的角度來看《臺灣關係法》,有特別的意涵,就是戰略三角的關係,不論現在美中臺、或者現在正在進行中的「美日菲」三邊合作關係或者是「美中俄」的三角關係,臺灣關係法可貴之處,是在臺美之間提供對話、溝通的管道與基礎,在戰略思考上,分析《臺灣關係法》對台海穩定安全,可以從這角度切入。

林碧炤也表示,《臺灣關係法》現在可作為印太戰略的架構,也為臺美關係提供法律保障、行政指導;《臺灣關係法》也做為臺美之間溝通架構最基本的論述基礎,使得雙方有依據理論與參考依據,進行雙邊溝通的重要依據,其重要性不可言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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