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前常務副主席姜傑受審 認受賄2.25億(圖)


西藏前常務副主席姜傑受審,他承認受賄2.25億。(網絡圖片)

【看中國2024年7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7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西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姜傑受賄一案。姜傑承認受賄2.25億餘元人民幣,當庭認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稱,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傑利用擔任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委副書記、區長,黃島區委書記兼任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山東省東營市委副書記、市長,東營市委書記,西藏自治區政府黨組成員、副主席兼交通運輸廳廳長,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常務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行政審批、工程承攬、土地出讓和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5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姜傑的刑事責任。

姜傑當庭表示認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姜傑生於1965年10月,山東膠州人,畢業後任職山東省青島日報社記者,6年後從政。

1991年5月,姜傑被任命為中共青島市委辦公廳督察處秘書,從此踏上仕途。此後歷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青島市分會副會長、中國國際商會青島市分會副會長。

2000年2月,任中共青島市黃島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2年12月,任中共青島市黃島區委書記、中共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

2005年12月躋身中共青島市委常委。

2011年1月,調任中共東營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

2012年3月,任中共東營市委書記。

2013年7月,任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2015年7月,任西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廳長。2016年1月,升任中共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次月任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部長。2016年11月,不再擔任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部長,改兼任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副主席。

2017年5月,不再擔任西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廳長職務。

2021年12月,卸任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副主席,翌年1月當選為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23年7月3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8月4日,姜傑被撒銷西藏政協委員資格並免去西藏政協副主席職務。

2024年1月5日,官方通報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1月17日因涉嫌受賄罪被批捕,6月14日因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

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姜傑被指「違背新發展理念,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力,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污染當地政治生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權色交易」等。

另外,據海外明慧網報導,姜傑在任職期間,追隨中共江氏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對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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