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黎智英:國安法下 香港變得如中國般貪腐(圖)

 2024-12-11 15:4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2007年8月,黎智英受訪照(圖片來源: LAURENT FIEVET/AFP via Getty Images)
2007年8月,黎智英受訪照(圖片來源: LAURENT FIEVET/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4年12月11日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與《蘋果日報》相關的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黎智英周二(10日)續作供,就《國安法》生效後,他曾在英文直播節目中指香港在《國安法》下,將變得如中國般貪腐。黎智英之後在法官追問下重申,自己只是陳述事實,不同意見預測或會煽動仇恨,認為聽眾或會感害怕但不代表會仇恨中國。就黎在其專欄文章指《國安法》把香港變成「無形集中營」,令港人終日戰戰兢兢;黎認為活在中國共產制度下很可怕,故他在12歲時逃難來港,又憶述小時候在中國的生活,「中國很惡劣,香港很吸引,對我來說就像天堂」。

黎智英指自己以為《基本法》為本地法律

辯方今先就黎智英在2020年7月9日首播的英文直播節目「Q&A with Jimmy Lai」(後改名為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提問;黎解釋推出節目為讓海外知道香港發生的事情,令香港續被留在視野內;又指節目中沒有請求制裁、封鎖或敵對行為等字眼,強調自己從沒意圖違法。

辯方引述黎在節目中,提到《國安法》會取代《基本法》,黎強調為事實並指《國安法》細節有提及;法官李運騰就質疑沒條文提及《國安法》取代《基本法》,辯方指有條文指如《國安法》與本地法律有不一致之處,《國安法》應優先適用;李官就指《基本法》非本地法律,辯方亦向黎智英指出《基本法》屬全國性法律,黎此時指自己以為《基本法》為本地法律,表示自己沒接受過法律訓練。

辯方續指,《國安法》有條文提及言論自由及人權仍受保障,惟黎重申不信任有關說法,強調《國安法》條文間存在矛盾,又確認自己在節目中,指《國安法》下在香港做生意成本會增加,商品會變得更昂貴,同時強調自己只是說出所理解的事實,無意煽動人仇恨中國政府。

只警告人在港做生意需小心 沒在節目請求制裁

黎智英另在節目中指香港將因《國安法》變得如中國般貪腐,掌權官員會收賄貪污,向生意人收取「保護費」;法官杜麗冰就關注黎從何得知。黎稱是正在中國發生的事,杜官聞言打斷指,黎在節目中是說香港,再問他的說法從何而來,是否只是其推測。黎就高聲道:「這不是推測,這是在中國發生的事實」,續指如香港沒有法治,就會變得跟中國一樣腐敗。不過,杜官再質疑黎非在陳述事實,只是置換中國情況作推測,黎就強調自己說的事當時尚未發生,但是根據事實推論,而杜官就直指「it’s not a fact」(這不是事實);黎就以「It’s a fact. It’s my opinion」(這是事實,這是我的意見)作回應。

法官李運騰就問及黎,有否想過其預測或會煽動仇恨;黎重申自己只是陳述事實,無意煽動,又在辯方追問下指,聽眾或會感害怕,但不代表會有仇恨。辯方之後引述黎在節目中指國際社會應擔憂,黎今否認是請求外國行動或煽動仇恨,強調只是指出政府不尊重法治,警告人們在港做生意需小心,又指自己沒在節目中請求制裁,而他冀外國為香港傳媒提供「政治保護」,僅指外國政客為港發聲。

美前駐港總領事提議海外運動 黎智英即回應屬違法

辯方今又展示黎智英、美國前駐港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李柱銘及Mark Simon間在2020年7月9日的群組對話,內容涉及郭明瀚提出商討用甚麼方法制衡中國政府、林鄭月娥及其夥伴;黎問對方有何看法,郭明瀚就提出,要找方法創造一個國際為本的示威運動,經政府或大眾施壓制衡港府及國安機關,又指以往美國可組織此事但現不可以,黎智英就回應指海外運動的風險是被指控勾結外國勢力,直言「這是《國安法》嚴重罪行。我們在這裡不能被聯繫」,又指必須是獨立於「我們的運動」;此時李柱銘就和議稱「Absolutely!」(絕對是!),並指《國安法》會一直有效力,全港市民都受其所限,故他們一定不可做任何牴觸它的事,又指同樣的限制也適用於任何大家的WhatsaApp對話或群組。

黎今在庭上指,郭明瀚當時已退休,過去曾為美國政府工作,確認當時自己認為郭明瀚提及的事情已構成勾結外國勢力,他絕不能夠參與。辯方問黎是否鼓勵郭明瀚自行去做,黎就強調郭明瀚與事情無關,只是幫助帶起討論。

就辯方展示李柱銘最後重申群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做任何違法的事,並在發訊息不久後退出群組;黎指自己推斷李認為相關討論過後留在群組有風險,故決定退出,又笑言自己不及李柱銘謹慎,且郭明瀚是自己的好友,故不能夠如此無禮。

曾嘗試刪除群組對話但不成功 否認是勾結外國勢力

辯方另展示黎與Mark Simon之後的對話訊息,黎透露李柱銘私下建議他退群,惟他跟Mark Simon最終決定續保留群組,但翌日向Mark Simon表示為確保安全,刪除與郭明瀚早前在群組的對話,同時提到自己的WhatsApp有異常。辯方關注對話實際上沒被刪除,被保留在黎手機,黎之後在法官追問下指,可能他當時所指的「異常」就是無法刪除對話,解釋自己曾嘗試刪除,是為免眾說話牴觸《國安法》的紅線。

辯方之後展示群組同日被轉移至Signal,並顯示Mark Simon把訊息自動銷毀時間設定為6小時,後再設定為1小時,群組沒有任何訊息;黎指無法憶述任何群組對話,但必定沒討論制裁,因是他當時極力迴避的話題。

庭上各方就一度關注群組發起人是誰及創立原因,根據辯方展示相關訊息顯示,群組由郭明瀚最早於2019年6月11日建立;黎解釋對方同時認識他、Mark Simon及李柱銘,故把3人加入群組,認為創建群組是望協助為反修例運動等時局狀況提供想法,否認群組用途是勾結外國勢力。

而就辯方展示李柱銘曾向黎發訊息,提及《國安法》似賦予中央政府權力,懲罰過去12個月做了中共不喜歡的事的人或組織;辯方問黎在當時的過去一年內,言行有否牴觸《國安法》,法官就提醒辯方,黎有機會基於法律誤解回答,惟辯方強調有關問題是本案關鍵,黎就指據其有限認知,自己在《國安法》生效前確有請求制裁、牴觸法律,但《國安法》生效後有改變,沒再提及制裁。

同意中國經濟上有改進 但政治上仍可怕

辯方今又展示黎智英「成敗樂一笑」專欄文章〈從荒蕪到繁榮 再墮封建懸崖〉(於2020年7月12日刊出),內容提及「祖國終於讓我們嘗到活在共產主義制度下的滋味。《國安法》攬炒式讓我們真正回歸祖國的懷抱,在我們頭上高懸利劍,做成震懾效果,我們永無寧日戰戰兢兢,就是要為了改變我們生活的行為和習慣」;辯方今問黎在文中指「戰戰兢兢」等是否自我形容,黎笑著否認,指說法只是比喻,但同意辯方指,認為活在共產制度下很可怕,又提及自己小時候的經歷,「所以我在12歲時由大陸逃難到香港」,憶述小時候在大陸生活很貧困,奢侈品對他而言是遙不可及,「中國很惡劣,香港很吸引,對我來說就像天堂」。

就辯方指中國在這些年來改變很多,黎同意中國在經濟上有改進,但因在政治上仍然可怕,故他在文中仍指「在共產制度下生活很可怕」。辯方再引述文中指《國安法》把香港變成「無形集中營」,黎就解釋是比喻港人處於恐懼的心理狀況,非真正的集中營;並確認在文章表示移民或是唯一出路,同時再指文章非煽動人仇恨政府,「從來沒有,我從沒有仇恨,也沒意圖煽動仇恨,我自身也不會懷有仇恨」,又指煽動仇恨從來非其撰文意圖,自己只為直抒胸臆,表達所相信的真相。

文章提新疆僅比喻 惟港人在電子監控下如在「集中營」生活

法官李素蘭就關注文中提及「難怪任志剛聽聞《國安法》立法後嘆『感謝主』,也難怪雷鼎鳴說,嚇走了一些人對香港是好事,若然你對香港人有足夠仇恨,這會是自然不過的宣泄」,並問黎是否指中國仇恨港人。黎回應指自己不是說中國,而是說任志剛和雷鼎鳴,引文章中寫道「可能他們不是真的對港人有仇恨,只是榮華富貴太吸引……」。

法官李運騰又引述文章指黎提及「難保以後不會有電子監控和關住百萬人的集中營」,質疑黎似預測將來有真正的集中營;黎重申是比喻,惟法官李素蘭再指文章稱「新疆已在咫尺之間!」並質疑「所以不是無形的?」黎再強調只是比喻,並最終解釋指其文章意指在電子監控下,港人如在「集中營」監控下生活。

案件編號:HCCC51/2022

(原新聞標題:【黎智英案】黎指國安法下港變中國般貪腐乃事實 活在共產制度下很可怕)

責任編輯: 初新 来源:自由亞洲電台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