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报7月30日报道,据一名管理人员表示,矿工亲属到矿工入口处报上员工姓名,经核实后可入内寻找亲人,如果未能找到,该员工可能已经遇难。
这宗惨剧在本月十六日凌晨发生,地点位于广西南丹县大厂镇的拉甲坡锡矿厂的矿井。一名民工表示,事发时共有五个民工组,每组四十名民工,以及约十名管理和安全人员在矿井中作业。
该名民工表示,矿井旁边原是一个旧废矿井,已灌水以防地层下陷,他们作业时误凿通废井,水不断涌进他们的矿井,工作人员未能及时疏散而被活生生淹死。
保安人员拦阻采访
事故发生后,矿区管理层抽调十多部抽水机,试图抽出矿井内的水。目前已发现七十多具尸体,其中三十多具已被捞出,被死难者家属领走,而身亡的多是贵州籍,部分是广西宜州、都安等地的民工。
多名保安人员把守进入矿区的路口,严格盘查陌生的车辆和人员。广西电视台焦点报道组的三名记者尝试到现场采访,但他们的吉普车一直被另外两辆吉普车紧紧跟踪,要到民工住宿区,也被两辆车拦于入口处,他们只好离开矿区。
肇事的锡矿厂属南丹县龙泉矿冶炼总厂,记者试图致电到龙泉总厂查询情况,但未能接通,因该厂的电话已久废停用。
封锁消息违规定
广西南丹县的特大矿场事故,早于本月十六日发生,但广西当地以及全国性的官方传媒一直未见报道,及后湖北省的《武汉晨报》宣称由读者报料,在二十六日刊出新闻,《新浪网》在昨天转载了《武汉晨报》的报道。
按照总理朱镕基在四月二十一日签署颁布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其中第十八条列明“特大事故发生后,省级政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迅速如实发布事故消息”。
当局逃避问责
事实上,近日内地工业伤亡事故不断发生,如本月中上海沪东造船厂重型吊机从高空塌下,造成三十六人死亡,以及江苏徐州煤矿爆炸令九十二人丧命,当局都在短时间内、甚至即日发布消息。但广西在事故后并未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行事,不知是否因当地有关领导人惟恐事件曝光,可能被追究责任而采取“鸵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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