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世界各国找腐败的案例,大概很少能找到记者腐败的例子,记者采访报道新闻,本来是直接沾不到钱的,如果是报道社会新闻(如事故、刑案、民众活动)等,更不可能拿新闻报道权来换钱。但是,现在许多大报和电视台记者,却利用新闻媒体大发其财。有些报,地位高、影响力大,于是记者手中的那点公共权力的含金量也最高,想上报露露脸的地方官员和厂长经理花钱买“新闻”报道,早已不是新闻了。只要到宿舍区去看一下,就会看到成排地停在院子里的记者们的私人轿车,不少月薪千把元的记者,几年前就拥有了价值几十万元的轿车。报社的领导人天天看着这些车子,当然知道记者们的钱从何来,不过,至今也没听说有哪个记者因此而被法办的。看来,领导人们实际上是暗中承认了,腐败致富也算“致富光荣”的一种吧。
公费消费也是我国的腐败的另一个特点。在中西部地区,很多县市“吃皇粮”的人数比创税人还多,形成了典型的“九羊十牧”现象。而在“吃皇粮”的人当中,党政机关人员膨胀得最快,奢靡消费也最凶,全国的干部们不仅每年要消耗上千亿元的吃喝接待费,而且还养公车私开,公费入舞厅、进赌场。虽然全国经济一片萧条,但餐厅、舞厅仍然一派繁荣、“风景这边独好”。现在北京的满街汽车当中,有相当大的数量都是公车私开,一辆车的车价要五、六十万,一年从汽油费到养路费、维修费,也要上万元,全部都报销。不但目前许多中央机关的处长级干部,都开着公车上下班;连农村的许多乡长现在也都住在县城,每天开着公车在县城和
乡政府之间上下班。当这些干部们得意地享受着“现代化”时,老百姓却恨得牙痒痒地痛骂道:干部的腐败,从“嘴上”扩大到“腿上”了。腐败榨干了有限的财政经费,很多地方只能靠乱摊派、乱收费来维持腐败所需的费用。
现在有些的腐败也早已从个人行为发展成集体行为。在“搞活、创收”的名义下,一些公共服务机构都通过乱收费、乱涨价,来给本单位的小金库开拓财源。如果这些乱收费、乱涨价得来的钱,全部缴纳国库,就不算腐败,只能算是凭着垄断性地位过度收费,属于国家对公营机构监管不严的问题。但是,乱收费、乱涨价所“创”的“收入”,绝大多数最后都变成了本单位职工的奖金、福利,这就是典型的假公济私。但是现在对这种集体性腐败睁一眼闭一眼,假装看不见,顶多时不时地下个文件,要求各单位自我约束一下,别收得太过分;而且,这种集体性腐败,以被他们自己的职工视为合情合理的事,很多人看到个人腐败行为就义愤填膺,但却认为本单位搞的这些集体性腐败的花样却是“改革”的“成果”,怡然自得地享受,还津津乐道地互相攀比。
学校、医院、电话局等,本是国家投资建设的,它们的收费应当归入国库,而其职工的奖金福利应该从国库另行拨给,如此这些单位的运作才能受到监督。但集体性假公济私的腐败,已经悄悄地改变了公共服务机构的性质,把这些本来应该是公营的机构,变成了职工“群体私营”的机构,由本单位职工集体利用其单位的公共权力谋私。这种集体贪污与个人贪污行为的唯一不同是,贪污在集体内分配,人人有份,把个人型腐败演变、扩散成系统型腐败,造成各行各业都有腐败,法不责众的结果。
腐败会导致社会财富的分配向只占人口少数的集团倾斜,贪污得来的黑钱因为害怕曝光,也很少再光明正大地用去投资,尤其不会用于对国家有益的建设,而是或存在国内银行或伺机转移到国外。所以,腐败盛行的结果,一方面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和经济秩序混乱,另一方面也造成经济萧条。目前中国虽然银行里有近七亿存款,政府天天在操心怎样刺激老百姓的需求,但是老百姓却没有强烈的购物欲望。国内报纸一再报导,事实上这七亿存款中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集中在百分之十的人手中,普通老百姓户一般只有一、两万存款而已,显然,占人口百分之八、九十的普通老百姓其实并没有多少钱可以放手消费,而那些积累了几十万、甚至上千万钱财的人当中,只有一部分是私营业主,还有相当一大部分是利用公共权力
通过腐败致富的人,这一类人早已不需要购买多少新的耐用消费品或住房,他们早已应有尽有了,他们积累的钱财越多,市场上的消费力反而越弱。(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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