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的“法律意识”真是“强”

11月7日,杭州有一个35岁的男人走进当地一家报社的值班室,要求报纸帮他寻求司法援助。援助什么呢?他说:“我的小情人被老婆叫人给打了一顿,我要给她出这口气。”他告诉值班记者:他有老婆孩子,外面还养了个小情人,因为这事被老婆发现了,他老婆花一万元钱雇人查到小情人的住址,然后趁他不在,拉了一帮小姐妹,上门把小情人打得鼻青脸肿,也打得他心疼得不得了,于是便到报社求助。

本人供职于一家报社也有十多年了,几乎每天都可看到进报社要求媒体援助或吁请司法援助者,从中了解到的新闻很多,但小情人被老婆打而丈夫到报社求助却是闻所未闻的新闻。本来,人家有个小情人,还多少会有点遮遮掩掩,可这个男人倒爽快,堂而皇之地找到报社,大大方方地把这“绝对隐私”置于“阳光之下”,我也就想说两句闲话。

中共中央最近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怎么个混淆?这男人可以算是很好的注脚之一。

据我有限的知识知道,即使在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的封建社会中,养情人仍属偷鸡摸狗的勾当,当事人还是很顾忌社会舆论的。而今天,有小情人竟敢到报社来公开,足见今人道德观之“现代”。如今,包个二奶、三奶甚至更多的什么“奶”,对一些有钱人来说,已是一种时尚,一种“成功”的标志,身份的象征,有情妇、有“小蜜”成了很值得夸耀的事。不仅是那些生意场上的“成功人士”,连一些在官场上“成功”的人士也是如此,成克杰、胡长清、王宝森、李嘉廷等等,谁身边没有几个女人?而且从不羞羞答答躲躲闪闪,他们与情妇的往来从来就“光明正大”。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还与小情人生儿育女哩;胡长清还放下副省长的架子,为了情人胡小姐在南昌市八一广场与正在大排档吃螺蛳的情敌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哩。这些公仆的道德观很“现代”,官居副厅级的原南京奶业集团总经理金维芝说:“像我这样级别的领导干部谁没有几个情人?这不仅是生理的需要,更是身份的象征,否则,别人会打心眼里瞧不起你。”这些公仆不仅观念“现代”,在实践中也不断地追求“超越”,原南京市车管所所长查贵今说:“《红楼梦》中只写了‘金陵十二钗’,我已有‘金陵十三钗’了。”瞧他那种“超越”的“成就感”。在这样的道德环境下,一个平民有个小情人而敢于到报社来公开,也就不希奇了。

人而无耻,不知其可也?如果一个人是非、美丑都不分,怎么能真正获得成功?成克杰、胡长清、李嘉廷、王宝森、杨前线……多少无耻之徒不是随着“成功”而“身与名俱灭”了吗?

合肥晚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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