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限制无以复加 塔利班对妇女的禁令知多少
塔利班在5年前控制喀布尔后,在阿富汗实行了非常严酷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统治,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充满了禁忌,其中对妇女的歧视和限制更是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例如:禁止妇女外出工作,不允许妇女充当教师、工程师以及大多数职业,只有少数女医生和护士被允许在喀布尔的一些医院工作;禁止妇女外出活动,除非有男性直系亲属如
父亲、兄弟和丈夫陪同;禁止妇女接受男医生的治疗;禁止妇女在小学、大学和其它教育机构学习;禁止妇女外出露出身体,妇女出门必须戴一种叫“布尔阁”的长面纱,从头到脚将身体全包起来,只允许露出两个眼睛。对未按规定着装或露出脚跟的妇女给予在公众面前鞭打的惩罚;对被控为同婚姻外的其他人发生性行为的妇女施以公开用石头砸死的惩罚;禁止妇女同非直系男性亲属交谈或握手;禁止妇女大声地笑,陌生人应该听不到妇女的声音;禁止使用化妆品,许多涂指甲的妇女被砍去手指;禁止妇女穿高跟鞋,以免妇女行走时发出声音,男人不能听到妇女的脚步声;禁止妇女出现在有收音机、电视或任何公众集会的场合;禁止妇女进行任何体育运动、进入体育中心或俱乐部;禁止妇女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即使有男性直系亲属陪同也不行;强制命令所有的窗户都被涂黑,以便人们在屋外无法看到室内的妇女;禁止男裁缝为妇女量体裁衣或为妇女做衣服;禁止妇女到公共浴池洗澡;禁止妇女同男性同乘公共汽车;禁止妇女照相和冲洗相片;禁止妇女的图片被印到报纸、书籍或挂在家中和商店的墙壁上。
在塔利班严苛法令的统治下,阿富汗成为妇女的人间地狱,其命运十分悲惨。由于无法工作和接受教育,难以维持生计,有的只好乞讨为生。有的则沦为暗娼,靠偷偷摸摸地卖身苟活。一些曾经受过良好教育的妇女,由于长期在家,整日郁郁寡欢,患上了抑郁症。有的妇女由于难以忍受种种限制,而选择了自杀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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