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稼祥:逼吃糙米---谈联邦制对潜在暴政的防御功能
前10年改革开放,广东人得风气之先,钱包先鼓了起来,有条件玩玩孔老夫子的品味:“食不厌精”。虽然没有达到“肉不方不食”的程度,倒也接近米不精不吃的水平。香喷喷的泰国香米饭,也进了寻常百姓家。不料这几年,广东人突然吃起糙米来。倒不是因为精米吃腻了,想返璞归真,而是中央政府有“谕旨”,全国各省都要提高粮食自给率,实在不能自给的省份,要从兄弟省份买,不许进口。于是不少广东人只好对进口精米“拜拜”。这个情况,是美国康州三一学院文贯中教授在一次“关注中国农业”的讨论会上提供的,我没有核实。文教授是研究中国农业问题的著名专家,又经常回国调查,资料应该可靠。有人说朱容基总理是中国的经济“沙皇”,那幺广东人被逼吃糙米,应该就是这位“沙皇”的业绩之一。他还有些其它业绩,比如粮食限购和补贴收购等等,也有利于圆满他的“沙皇”形象。“沙皇”不一定是个褒贬词,它可能只是一个比喻,用来形容一个政治家所拥有的权力之大和施政风格之独断。“沙皇”权力的特征是通行无阻,它被用来干好事,人民有福;它被用来干坏事,臣民有难。
但所有的好事和坏事都是相对的。我不认为一个沙皇,即使是毛泽东,一心一意只想干坏事。一个人的美食,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在“沙皇”看来是好事,对他的臣民来讲可能是坏事,比如当年的“大跃进”;对“沙皇”治下的一部分地区是好事,对另一部分地区则可能是坏事,比如上文提到的限制粮食进口。这种政策有利于产粮大省的农民在短期内提高收入(长期问题比较复杂,本文没有篇幅讨论),但损害了发达地区粮食消费者的利益。一个“沙皇”统治的国家越大,这种“好-坏事”的差异性也就越大。任何一项不允许有差异的政策,如果强制推行,都有可能变成暴政。
宋代的“逼上梁山”,和今天的“逼吃糙米”,虽然不可同日而语,但并非没有一点内在联系。其共同点是,在中央集权制度下,受中央政策之害的人们无可逃避,要幺被逼造反,要幺被迫忍受。尤其是当一个暴君或昏君执政的时候,灾难性的政策象一场天灾,无人可以幸免。想想“文化大革命”,哪一个中国人敢不跳“忠”字舞,哪一个家庭敢不挂毛泽东像,谁敢说话之前不背诵毛主席语录,谁有胆在《毛泽东选集》和《新华字典》之外,还读别的书?
我有时想,如果当年毛泽东真的“解放”了台湾,英国人在1949年就将香港还给大陆,后来,这两个地方到底会饿死多少人,传统文化的一脉香火是否还能不绝,亚洲诸小龙是否还会与中国人有缘,大陆重新开放后,是否还有深圳的奇迹和广东、福建两只试春的鸭子……在整个中国的覆巢之下,之所以还有台湾、香港和澳门的三只“完卵”,得益于这三个地方因为侥幸逃过了中央集权大一统的一劫。每虑及此,我禁不住还要倒吸一口凉气。
中国历史上从来不缺暴君,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每个暴君对整个社会造成的灾难的程度都是相同的。周幽王虽然昏庸暴虐,但他基本没有能祸及诸侯,覆灭的只有他的朝廷;秦始皇虐政则让天下糜烂。差别在于,周朝实行的不是中央集权制,秦王朝则是有史以来中央集权程度最高的王朝之一,仅次于毛泽东王朝。可以观察到的现象是,一个暴君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与中央集权的程度有明显的相关性。中央集权程度越过,暴君的危害性越大。毛泽东是中国有史以来对社会危害性最大的暴君,这与他建立的国家体制是有史以来中央集权程度最高的体制密切相关。
广东虽然与香港毗连,但只听说广东人被逼吃糙米,还没有听到香港人也被逼着吃糙米。这点差别非同小可,说明带有联邦性质的“一国两制”,已经开始对本地区居民的福祉起保护作用。用柳大正先生的比喻来说,联邦制度“就象是在一艘巨轮上建立若干个相互隔离、独立的船舱,能防止一处漏水就危及全船的整体效应。如果把大一统帝国看作一艘巨轮,把统治者的权力与政策看作是水。在这样的船上,水可以自由出入任何地方……”这样的水,当然是祸水,60年代的“大饥荒”和“文化大革命”就是这股祸水泛滥的结果。
不过,并非所有的权力都是祸水,就象并非所有的水都是脏水一样,关键是要对权力之水进行“过滤”。联邦制度就是这样一种权力“过滤器”。在联邦制下,各政治体拥有相对独立的主权,有权根据本地情况实施符合本地居民利益的政策。联邦政府的福利政策,它们有权分享;联邦政府损害本地利益的政策,它们有权进行协商加以修改,如果是象中国“大跃进”那样的政策,它们有权加以拒绝。经过这种“过滤”,良政得以通行,劣政予以摈弃。中央集权制政府施政的特点是一刀切;在联邦制下,一刀是切不动的,各政治体的分享的主权是坚硬的骨头,硬切,刀会卷刃:宪法法院和联邦议会会裁定侵犯州主权的联邦政府违宪。
中国如果有了这个过滤器,广东人和其它省份的人,不仅能够过滤掉“糙米”,还能过滤掉任何野心家重建个人崇拜、重温帝王梦的危险。
2002年2月18日
(新世纪)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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