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变态作家:专门强奸抢劫“坐台小姐”
2000年4月间,海南省海口市发生了好几起抢劫案,作案手段惊人地相似:案犯选准的目标都是歌舞厅及娱乐场所的“坐台小姐”,都是将小姐骗到无人居住的楼房里去,再像老鹰抓小鸡似的将受害人的衣服剥光,然后,对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实施抢劫和强奸……一般人很难将作家和劫财色魔联系到一起,但廖政,就是这样一个人格和人性都极度扭曲的人!
爱上按摩小姐发现“生财之道”
翻开廖政的履历,记者发现他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当过兵、当过工人、当过记者、还当过餐馆老板,因为写了几篇有一定影响的小说,还加入了某作家协会。
2000年4月6日中午12时许,我用抢来的手机,打通了另一个“坐台小姐”陈丽的电话。电话里,我谎称有一个台湾老板想请她吃饭,将陈骗至海口市龙华路金榜大厦。我把她带到该大厦13楼,在空置的6号房间里,我又用同样的办法将陈丽的衣服脱得精光,然后打上死结。作案中,我要求与陈发生性关系,并提出给600块钱,陈拒绝了。我随即抢走了陈丽的三星牌手机、人民币750元和美元111元。
4月7日中午12时许,我又拨打了海口新龙泉歌舞厅小姐张华的手机,声称我的老板从北京过来,让张先陪老板打保龄球,晚上一起吃饭,然后再到新龙泉去捧张的场。稍后,我和张华在位于海口市龙昆北路的宏源证券大厦门口见了面,我说老板在楼上等她,就带着张来到大厦的5楼。
我将张带到一个没有装修的空房间里,厉声对她说:“我身上有枪,你最好放老实点儿!”张不敢反抗,我三下两下脱光她的衣服,又如法炮制,用胸罩把衣服系上死结,扔得远远的,从她的身上抢走了人民币400元、金耳环2对和一部松下手机。
4月6日晚,我又马不停蹄地来到“中国城”,向一个名叫阿柳的小姐要了名片。9日下午16时,我用同样的方式将阿柳骗到了城中城小区的1102房间,也就是我抢廖芬得手的地方。我掐住阿柳的脖子说:“赶快把衣服全部脱下来,让老子好好享受一下,否则我就掐死你!”阿柳死劲反抗,但一个女人哪有多大力气,很快我就剥光了阿柳的衣服,还捡来了一根铝合金条和几块瓷砖硬物放在身边,以此胁迫阿柳就范。做完后,阿柳大哭起来,我又威胁她说:“不许哭,更不准叫,否则对你不客气!”事后我从阿柳身上抢走人民币280元、红色诺基亚5110手机一部、金手链及金项链各一条后,逃离了现场。
4月14日晚,我将六合歌舞厅坐台的小姐刘玉骗到了金榜大厦10楼的一个空置的房间,随即向她提出性要求,遭到了刘的拒绝。我便拿出400元钱给她,催她赶快脱衣服。看在钱的份上,刘脱光了衣服,我又声称自己是从云南来的坏人,告诉刘要老实点,说完我又从刘的手里抢回来了那400元钱。我用事先准备好的一块红布将她的双脚绑上,又将她的衣服打成死结后,扔到一个高高的电表盒子上,然后抢走了刘身上仅有的30元钱。当我正准备抢她的手机时,刘突然大叫起来,我便用力掐她的脖子,一边掐一边威胁她说:“你是不是想要我弄出人命来呀?!”刘也就不敢再出声了。
变态色魔难逃法网
据警方查明,廖政还用同样的手段,将海口金夜歌舞厅的许某、海口宾馆夜总会的李某、海口金奥娱乐城的王某骗至无人居住的大厦里,实施了抢劫和强奸……累计作案8起,共抢劫手机5部、金项链3条、金耳环3对、金手链1条、人民币4188元、美元111元。
2001年12月,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廖政抢劫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中女性均为化名)
死刑犯自白:我亲手挖掘了自己的坟墓
死刑判决下达后,记者在海南某监狱见到了即将伏法的劫财色魔廖政,听到了他发自心灵深处的忏悔……
1960年3月24日,我出生在湖南岳阳市一个普通市民家庭,父母都是本份老实的工人。小时候,我在街坊邻居眼里是一个乖孩子。从小学到中学,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中学时就在报刊上发表了不少文章。高考落榜后,我有幸走进了军营,3年后退伍回家,在岳阳市一化工厂当工人。不久,我与当地一女子恋爱、结婚,后因性格不合而离了婚。离婚后,我开始憎恨所有的女人!
1989年来海南后,我看到那些成天打扮得像妖精一样,出入于歌舞厅的小姐就不顺眼。她们凭啥每天都能大把大把地花钱,大把大把地赚钱?她们都是靠出卖色相和肉体赚取肮脏钱……只要是个男人,只要你愿意给钱,她们就会让你享受个够……她们就像没有系裤腰带的人一样,我恨这样的女人……所以我要占有她们……虐待她们……
……现在想来,我真是心理变态!她们是“坐台小姐”,她们为了金钱在卖身,而我为了金钱在出卖自己的良心,践踏社会公德,我比她们更可耻……我亲手挖掘了自己的坟墓,埋葬了自己的青春和生命。现在后悔晚矣!天下要是有后悔药该有多好呀!我对不起养育我的父母!对不起我的儿女。
1989年初,他带着900元钱南下海南“淘金”,先后应聘到几家报社当过记者。后来他开了一家湘菜馆,当起了小老板。一天,他与几个朋友一起到海口一家按摩中心,为他提供服务的是一个有几分姿色的湖南小姐阿雪。因为二人是老乡,一见如故,第二天就发生了性关系,不久就同居了。
平时,他开餐馆,她去按摩,小日子也过得和和美美。很快,廖政发现阿雪花钱非常大方,问起来,才知道原来她每天都能从客人手中赚取几百元的“小费”。因餐馆的生意不太好,廖政常常接受阿雪的“救济”,有好几个月,阿雪都替他付房租,廖政心里满不是滋味。
苦恼了一段时间后,廖政突然从阿雪身上得到了灵感:按摩小姐有钱,那么歌舞厅的小姐不是更有钱吗?就从她们身上下手!全当她们为我出书、拍电影给赞助,为我的“文学事业”扶贫。
廖政就此踏上了罪恶的深渊。
为出书拍电影盯上坐台小姐
廖政曾写了一部37万字的小说《何时缚住苍龙》。他满怀希望地拿著书稿到某出版社,没想到出版社却要他出3万元钱才肯出书。
囊中羞涩的他只得悻悻而返。后来他又写了一部叫《关山阵阵苍》的剧本,湖南的一个制片厂很感兴趣,专门约他去谈过合作拍摄的事宜,但需要他自己拉赞助。拍片子、出书,是想出名想得发疯的廖政梦寐以求的,而这一切都需要钱。他实在拿不出这笔钱来,怎么办?他陷入了痛苦。
让我们将日历翻到2000年4月,这是案犯廖政劫财劫色的“丰收月”,正是在这个春暖花开、阳光明媚的四月天,他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一个又一个“坐台小姐”!
经过精心谋划,廖政终于制订出了一个完整的行动方案。下面是公安人员侦破此案及案犯廖政交待的案情经过:2000年4月2日16时许,我从抽屉里翻出了我在歌舞厅认识的一些小姐的名片,随手挑了在海口百乐门歌舞厅上班的廖芬的名片。我以请她吃饭、介绍老板给她认识为由,将她骗到海口市金贸区城中城小区,然后将她带到无人居住的一座大楼的11楼。一出电梯,我就一把将她抱住说:“你最好不要叫,否则对你不客气!”廖芬吓得浑身直打哆嗦,一点都不敢反抗。于是我趁机将她的衣服全部脱光,然后用胸罩将她的其它衣服系在一起,打成死结,扔得远远的,目的是想让她一时解不开衣结,我好趁机逃脱现场。这次我抢走了廖芬一部三星牌手机、金耳环一对。 据警方查明,廖政还用同样的手段,将海口金夜歌舞厅的许某、海口宾馆夜总会的李某、海口金奥娱乐城的王某骗至无人居住的大厦里,实施了抢劫和强奸……累计作案8起,共抢劫手机5部、金项链3条、金耳环3对、金手链1条、人民币4188元、美元111元。
2001年12月,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廖政抢劫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中女性均为化名)
死刑犯自白:我亲手挖掘了自己的坟墓
死刑判决下达后,记者在海南某监狱见到了即将伏法的劫财色魔廖政,听到了他发自心灵深处的忏悔……
1960年3月24日,我出生在湖南岳阳市一个普通市民家庭,父母都是本份老实的工人。小时候,我在街坊邻居眼里是一个乖孩子。从小学到中学,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中学时就在报刊上发表了不少文章。高考落榜后,我有幸走进了军营,3年后退伍回家,在岳阳市一化工厂当工人。不久,我与当地一女子恋爱、结婚,后因性格不合而离了婚。离婚后,我开始憎恨所有的女人!
1989年来海南后,我看到那些成天打扮得像妖精一样,出入于歌舞厅的小姐就不顺眼。她们凭啥每天都能大把大把地花钱,大把大把地赚钱?她们都是靠出卖色相和肉体赚取肮脏钱……只要是个男人,只要你愿意给钱,她们就会让你享受个够……她们就像没有系裤腰带的人一样,我恨这样的女人……所以我要占有她们……虐待她们……
……现在想来,我真是心理变态!她们是“坐台小姐”,她们为了金钱在卖身,而我为了金钱在出卖自己的良心,践踏社会公德,我比她们更可耻……我亲手挖掘了自己的坟墓,埋葬了自己的青春和生命。现在后悔晚矣!天下要是有后悔药该有多好呀!我对不起养育我的父母!对不起我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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