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美好”生活,厨师迷恋婚外情
梁山县(梁山县)位于鲁西南地区,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中所描述的水泊梁山就在梁山境内。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今年28岁的吴则敬就出生在梁山县韩垓乡某村。
初中没毕业,吴则敬就辍学回村种地。19岁那年,热心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是相邻某村一个叫田花的姑娘。虽然田花比吴则敬大4岁,但两人情投意合,很快就订了婚。1995年10月17日,两人领了结婚证。婚后小两口日子和美,特别是一年后女儿佳佳的出生,更给他们带来了欢乐。
1997年春天,吴则敬投身外出打工人员的队伍。他学得一手厨师的手艺,很快在省城济南一家饭店找到工作。外面的世界让吴则敬大开眼界,他在羡慕之余,开始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渴望美好的生活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这种“美好”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就必然会受到社会公德的谴责甚至法律的惩处。
2000年夏天,吴则敬来到位于黄河三角洲的东营市垦利县(垦利县)某宾馆当厨师。没干几天,一个叫于丽的女人闯进他的视野。于丽时年刚20岁,也是刚到这家宾馆打工当服务员。看着于丽年轻的脸蛋,再想想家里大自己4岁的妻子,吴则敬感到心理失衡了,“有钱人能包情人养小蜜,我干嘛不能再找个女人?”这个念头爬上吴则敬的大脑,他发誓一定要将于丽弄到手。
一个是厨师,一个是服务员,接触的机会自然很多。吴则敬频频向于丽发动“进攻”。令他欣喜的是,虽然于丽知道他已有家室,但对此并不在乎,反而对他的追求毫不拒绝。两人很快就在半推半就中发生了关系。
发妻抛脑后,和“二奶”公然同居
和于丽暗渡陈仓后,吴则敬早把在农村苦苦带女儿的结发妻子忘到一边。一个多月后,吴则敬心血来潮,决定带于丽到老家去游玩水泊梁山,同行的还有他们两个朋友。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吴则敬竟将于丽带回家中,对妻子说都是普通朋友。善良的田花热情地接待了这个叫“小丽”的妖艳姑娘和另外两人。她怎能想到,丈夫已变了心,再也不是过去那个疼爱自己的人了。
转眼2001年春节来临,吴则敬回家过年。这天,邻居喊吴去接电话,刚好吴不在,田花去接,听出是小丽。小丽则有些失望,问吴则敬到家没有,过年好不好?联想起“小丽”来时丈夫看她的眼神,田花起了疑心。当晚,田花从丈夫衣兜里发现一张身份证,照片正是“小丽”!她的身份证怎么会让丈夫拿着?田花让丈夫说个明白。吴则敬开始不承认,最后架不住妻子追问,只好轻描淡写地说出自己和于丽的暧昧关系。
担心的事情果真是事实,田花不禁悲从心来。她哀求丈夫看在孩子的份儿上,不要再出去打工和招惹于丽那样的轻浮女人。吴则敬此时已完全被于丽迷住,哪肯听妻子的?他嘴上答应,但刚出了阴历正月,他便再次跑回东营。
此时,他们已不满足于过去那样偷偷摸摸的偷情。更让吴则敬又惊又喜的是,于丽已怀上他的孩子。2001年4月,吴则敬在东营区玛琅村租了一处民房,和于丽搬了进去。此时两人还有些矜持,对房东和邻居,统一口径说是普通朋友。4个月后,吴则敬又另租了两间房子,这次他胆子大了,对房东老太太说和于丽是夫妻。而外人也压根儿就很难往别处想---两人从不吵架红脸,看上去是一对恩爱夫妻的样子。
闻所未闻:逼发妻给“二奶”伺候月子
于丽怀孕后,吴则敬对她愈加疼爱,不让她干一点活。而于丽也期望着有朝一日自己能“扶正”,和吴则敬真正成为夫妻,告别做“二奶”的生活。
怀孕不久,于丽就辞去工作专心“保胎”。随着生产日期的临近,现实问题摆在两人面前:于丽生孩子床前必须有人伺候,可吴则敬要上班挣钱供花销,而雇保姆又雇不起。这可该怎么办呢?思前想后,吴则敬竟想出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主意:让结发妻子来东营,伺候自己的“二奶”坐月子!
2001年10月20日,吴则敬打电话给妻子,先是一番甜言蜜语诉说对妻子女儿的思念,然后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早就和“小丽”分手。最后,吴则敬关切地说,自己在东营给田花找了份工作,让她带女儿赶快来上班,女儿以后就留在东营上学。田花还以为丈夫真的回心转意了,她收拾好行李,带着女儿佳佳坐上班车。她哪会料到,东营等待她的,却是她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噩梦般的屈辱生活。
在吴的租住处,进门见到挺着大肚子的于丽,田花瞬间什么都明白了:丈夫花言巧语把自己骗来,竟是让自己伺候将要坐月子的“二奶”!她差点瘫在地上,勉强扶着门站直身子,她痛哭着指责丈夫骗了自己。吴则敬此时彻底露出了凶恶的嘴脸,他冷笑一声,掏出刀指着妻子,恶狠狠地威胁:“少废话!你在这里伺候小丽生下孩子,她出了月子你再走。你要是不从,老子用刀砍死你!”慑于丈夫的淫威,仅上过小学的田花不敢反抗,只得住下来。
为对妻子形成“绝对控制”,吴则敬强行把田花随身带来的450多块钱搜走。他还“规定”:不经允许田花不得随便出门。对外人,吴则敬则谎称田花是自己的亲姐姐,是前来照顾自己妻子生产的。但他忽略了一点:仍让佳佳喊于丽为“姨”而未喊“舅妈”,这多少也引起附近邻居的怀疑。
这期间,在丈夫凶狠的目光和呵斥下,田花含泪照顾“高高在上”的于丽和丈夫的起居: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11月2日,于丽产下一个男婴。此后田花的“工作”更繁重了:尿布她要洗,于丽吃饭还要喂到嘴边……动作稍微慢了,马上会遭到吴则敬的呵斥,有几次更是拳脚相向。含着屈辱伺候了于丽10来天后,田花提出回家。吴则敬抓住田花的头发就往墙上撞,打累了吴则敬似乎还不解气地说:“你去告我吧,大不了我去坐牢,等我出来后就杀了你!”一次,田花拉着女儿刚溜到大门口就被吴则敬发现,吴抬脚狠狠踹向妻子的小腹,田花跌倒在地,头上撞了个大包。屈辱至极的田花动了自杀的念头,她先后想割腕和服安眠药,但都被吴则敬发现后暴怒着制止。
就这样,怯弱的田花被丈夫逼迫,为丈夫的“二奶”伺候月子整整两个月!令人发指的是,于丽生产不能满足吴则敬的性欲,他竟又将目光盯向结发妻子。吴仅有一张大床,3个大人两个小孩挤在一起,而吴则敬竟丝毫不顾忌道德和廉耻,当着于丽和两个孩子的面同田花发生关系!
于丽终于出了月子,又过了一段时间,吴则敬才答应放妻子走。他“护送”妻子女儿回到梁山,其间多次威胁妻子,不得对外传此事,更不许报案。田花壮起胆子说要和吴离婚,自然又遭到吴的恐吓和拳打脚踢。
法理难容,恶丈夫难逃惩处
回梁山老家后,田花把自己关在屋里哭了好几天,她万没料到,丈夫会骗她到东营过这两个月非人的生活!静下心来,她打定主意要和吴离婚,而且一定要告发他的卑劣行径!在田花一再打电话要求下,2002年1月6日下午,吴则敬回到家。早有准备的田花在家稳住丈夫,1月9日,她偷偷找来弟弟到派出所报案。
1月9日晚,梁山县公安局刑警四中队依法传唤吴则敬。面对刑警,吴则敬再也不见了往日对妻子不可一世的派头,他耷拉着头,陆续交代了和于丽非法同居并生育男婴以及逼迫发妻伺候于丽坐月子的经过。1月10日,吴则敬被刑事拘留;2月8日,警方以涉嫌重婚罪对其执行逮捕。刑警赶到东营准备传唤于丽时,于已经望风而逃。
4月7日,公安机关将吴则敬涉嫌重婚罪一案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待吴则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为尊重隐私权,除吴则敬外均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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