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给百姓出路,暴力抗法难以避免
今天在中国,抗法事件与日俱增,是百姓法制观念淡漠?是执法人员太黑?还是政府不给百姓出路造成的呢?我看主要是后者。请看今天的一则国内的新闻中这样说:交通执法队员立即上前责成“黑车”司机给乘客退了钱,然后对“黑车”司机表明“按规定要对车进行暂扣”。没想到司机猛地喊了一声“我不活了,我要把你们全干死”,随后抄起一把明晃晃的利斧向刘长征砍来……
根据我对北京的了解和记忆,我无法想象这样的事情会在北京发生。显然,“黑车”司机缺乏法制观念,如果这样的事情只是个别的话,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但是,类似的事情屡屡发生,难道中国的政府没有发现这是政府忽视给老百姓以出路而造成的吗?
请看:江西省上栗县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屡禁不止、伤亡事故层出不穷。农民说: “宁肯炸死,不肯饿死”!上栗县有41万农民,人均土地仅0.3亩,几乎家家户户都靠做鞭炮维生。尽管冒着被炸死的危险,还是比没钱挣无法生活好得多。
再请看:江苏省邳州市运河镇烟草专卖局查不到假烟,非法拘禁店主,把妇人带到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押审讯,妇人被他们逼得断指自残以求解脱。
然而,并不是所有无路可走的中国百姓都“宁肯炸死,不肯饿死”,或者用自残的方式以求解脱的。上面的“黑车”司机就以暴力抗法,无独有偶,昆明市盘龙区城管监察大队环城中队的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一名卖菠萝的男子手执菜刀也砍伤执法人员右手。而宁夏灵武市城建局城市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野蛮执法,因强行没收“杨三牛肉拉面馆”摆在门口的锅灶引起争执,数名城管人员对业主等人拳打脚踢,导致一死几伤。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官逼民反”,政府把百姓逼得无路可走的时候,百姓必然就会用各种形式进行反抗。法制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秩序的,法制如果仅仅变成维护统治者的权力和利益,而且把百姓逼得无路可走的话,百姓暴力抗法就必然会出现,而且还会获得社会正义人士的广泛同情。(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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