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巨贪的堕落轨迹 原山东供销社主任犯罪纪实
不久前,原山东省供销社主任矫智仁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介绍,这是山东省近年来查处时间最长、难度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利令智昏的“政治经济学”
矫智仁,1947年出生于山东牟平县一个农民家庭。从29岁起任牟平县委常委,后历任莱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45岁时任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政法委书记,1998年6月任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党组书记,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从年轻时一路青云直上的矫智仁自己‘总结’了一套官场的“政治经济学”:一方面积极为自己的升官铺平道路,另一方面不断利用手中的权力积累个人资本。当上莱州市“一把手”以后,他更加肆意妄为,把每一次干部调整都当成自己捞取私利的机会,干部每调整一次,他的腰包就增厚一分。在他心目中,根本没有什么组织原则和工作实绩,送钱多少成了衡量干部好坏和调整工作的重要砝码。据检察机关查实,矫智仁利用干部调整之机,曾先后收受数十名中层干部的钱物,仅1993年的一份任命决定中,涉及到行贿的干部就有16名之多。
在重大项目决策上,矫智仁更是演出了一幕幕“一切向钱看”的闹剧。莱州市某金矿为了上黄金冶炼项目,多次找到矫智仁,先是美元、人民币开道,又是家具、猞猁皮大衣奉上。由于生产能力已经过剩,这一项目受到了莱州市其他领导的坚决反对,矫智仁虽然也明知上该项目是重复建设,但最终“力排众议”,欣然“放行”。这一项目的上马会直接影响莱州市某黄金冶炼厂的效益,厂长张某某为阻止项目开工,马上找到矫智仁送上一大笔钱。“受人钱财,为人消灾。”此时的矫智仁立即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一个电话便让项目停了工。但随着再次从金矿那儿拿了2万元钱,矫智仁竟然又同意恢复建设该项目。这个冶炼项目投资上千万元,由于违反经济规律,上马没几年企业就破了产。只有矫智仁吃了甲方吃乙方,成为最大的赢家。
据法院审理查明,矫智仁先后索取和非法收受99个单位和个人的200多起款物,行贿人涉及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个体业户、私营老板各色人等,几乎覆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收了他们的钱,矫智仁为他们在工程项目审批、解决贷款、晋升职务、谋取利益等方面不遗余力。金钱对矫智仁来说已经不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成为一种权力的象征。他在任烟台市副市长期间,女儿生孩子后,到一个著名的海鲜酒楼订做燕窝羹,一碗300多元,十几天连吃了16碗。后来结账时,矫智仁在账单上写道:“请建工局某局长结算”,然后扬长而去,这个局长随后用公款予以报销。2001年春节,矫智仁已经被停职检查,感到门庭冷落,送礼的人不多了,便到酒店订了10斤大虾水饺,每斤60元,竟在大年初一打电话让其曾经分管过的一位学校校长去结账。
掩人耳目的“遮羞布”
为了使捞钱的罪恶嘴脸不被暴露,矫智仁处心积虑为自己精心制作了几块“遮羞布”。一种方法是以“借款”、报销之名谋取私利。对送钱送物上门的人,矫除了心安理得地接受以外,还主动出击,有时狮子大张口,一要就是几万元。矫智仁担任烟台市分管城建的副市长期间,对烟台个体房地产开发商邹某某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格外关照,亲自批示有关部门同意项目立项,并减免费用100多万元,为此矫向邹索要人民币5.5万元。2000年9月山东省纪委对矫智仁立案调查后,矫为了掩盖索贿事实、对抗调查,连忙给邹补打了一张借条,并把借条的落款时间提前到2000年1月。任莱州市委书记期间,他从某企业负责人处“借走”了2万元现金。1994年,矫将要到烟台任职时找到这位企业负责人,假惺惺地问:“我借的那2万元怎么办?”这位负责人知趣地说:“我已经处理完了,你不用还啦。”矫于是厚着脸皮向这位负责人要回当初的借条,才放心地赴烟台上任。1996年,矫接受一企业负责人的2000美元后,也写下借条,明确告诉对方将来给别人备查。至于找人报销私人消费发票更是经常的事。在他看来,吃点、喝点、报销点费用不是大问题。然而,就是这样一些在他看来不足挂齿的小事,最终把他送上了审判台。
矫智仁索贿受贿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巧妙地利用妻子和儿子作为“掩护”。为了更名正言顺地聚敛钱财,1996年,矫挪用公款为儿子(涉嫌共同受贿,已被捕)注册成立了一家建筑装饰消防工程公司,在他分管的城市建设领域不仅大发横财,而且也成了参与矫智仁索贿受贿犯罪活动的幌子。
在矫智仁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中,有一个人不能不提,这个人就是他的“贪内助”钟某某。“我走到今天这一步,有一半是因为我老婆。”矫智仁在法庭上沉痛地说。对于送上门来的钱,不管是谁,不管多少,钟某某来者不拒。有一些来送钱的人她根本不认识,仍照收不误,先存入银行,再告诉矫智仁。她对办案人员说:“过去过穷日子过怕了,丈夫终于出人头地,有职有权,有贪的条件和可能,不贪白不贪,贪得越多越有满足感。”据检察机关侦查证实,矫智仁受贿的160余万元中,由其妻经手的近三分之一。1995年,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等人被查处,兔死狐悲,矫智仁思想上受到很大震动,想收敛一下,但钟某某对矫智仁打气说:“全国有那么多县委书记,别人都出不了事,就你能出事?反腐败只是做做样子。”从而使矫智仁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失去监督 专横跋扈
矫智仁的犯罪事实虽然存在多年,但没有影响他踏上仕途的快车,这使他变得更加胆大妄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说了不算,干脆别干”,是矫智仁常挂在嘴边的话。
矫智仁赤裸裸的家长式作风在任莱州市长时便暴露无遗,当地的干部群众对此敢怒不敢言。有人曾善意地提醒矫智仁:“注意方式方法,别树敌太多。”矫智仁把眼一瞪:“谁敢!谁不服就把谁弄走。”慑于矫智仁的淫威,在他担任领导的地方形成了一个“怪圈”--想提拔的要给矫行贿;不想提拔的,仅仅是为了缓解、改善与矫的关系,也要送;即便是想调走的干部,为了让矫开恩放行,也要给他送礼行贿。
正因为无人敢管,矫智仁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任用干部、使用资金等重大问题上,说一不二,根本听不进任何反对意见。当地一名基层干部曾因为作风腐化、乱搞男女关系,被组织部门撤职罢官。就是这么一个臭名昭著的人却得到了矫的欢心,矫根本不顾众人反对、舆论哗然,最终使其破格坐上了镇党委书记的宝座。
多次在第一线指挥大要案侦破的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李少华告诉记者,山东近年来查处的胡建学、王建亭、薛玉泉等正厅级腐败分子,尽管性格脾气千差万别,犯罪手法各有千秋,但至少有两点惊人地相似:一是平步青云,官运亨通,有的不到30岁便成为处级甚至厅级干部;二是胆子特别大,不论是用人还是上项目,都独断专行,说一不二,是所谓的“能人”。
在法庭上,55岁的矫智仁痛陈自己的犯罪根源:出身于贫苦的农村,过够了苦日子,对金钱有一种特殊的期盼,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社会转轨时期,看别人发家眼红,恨自己收入有限,想下海一搏,又舍不得到手的官位,既然权能生钱,大搞权钱交易,结果官越贪越大,权越捞越重,刹不住车,已成惯性;年龄有点老,身体不太好,求人不如求己,靠单位不如靠自己,捞足了钱退休后仍能逍遥。
就是循着这样的一条歪曲的心路轨迹,矫智仁从一名很有作为的领导干部一步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事实再次证明:失去严格自律和有效监督的“能吏”,最终会堕落为罪不容恕的贪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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