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说:我们是澳门路环监狱的犯人,来自大陆、台湾、美国等地。我们其中有些是无辜的。我们在此向国际发布我们的所见所闻,希望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
他们表示:澳门虽然是国际旅游都市,外表繁华,但实质很黑暗、腐败,尤其是司法、法院根本就是黑箱作业。
博讯据信中说:一般疑犯被捕,多数会受严刑。澳门律师只是名义上的,没有实质作用。凡是被起诉的疑犯,95%-98%会被定罪。这种被捕后只能等待送上法庭宣判,而不给抗辩机会的制度哪里有公理、公义?
该信还付上了专业律师的引证:
1、司法警察滥用暴力
澳门司法,办案每每使用不必要的暴力,方法残忍,除拳打脚踢,更用警棍打头、打手脚、打性器官等。不认(罪)到打认。为求达到交差目的,不择手段。在2002年5月9日一宗练马师绑架案,主犯谢润源于警署被审问时,突感不适,送医后证实死亡。疑犯实在是被活活打死的。司警让其承认其他5踪绑架案,谢不肯,因而遭施酷刑。谢的律师是欧德明大律师(电话:853-781128,传真:853-781849)
2、检查院起诉象儿戏
检查院的宗旨为:“可杀错、不可放过”。许多证据不足也被勒押。澳门律师雷正义可有资料(电话:853-785795,传真 853-785797)
3、法官判案凭感觉
2002年5月10日,男子刘少仑被控谋杀罪成立,被判7年。判词指出:虽无证据显示杀人,但合议庭相信被告有做。但此案人证、时间证供说明被告离开案发现场半小时后,证人听到死者落地声,死者乃从11楼跳下跌死。
信中还列举了几个案子,这里不详述。来信结尾说:以上数案有律师做引证,已完全反应澳门司法体制之不健全,法官拥有无上的权力,但竟可不依证据判案。本着人类互动互爱的伟大精神,希望国际人士和组织伸出援手,向澳门最高行政当局反应正视问题,我们希望:看到真正公义、澳门真正进步。
署名为“一群无助待宰羔羊”。
发信地址为:[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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