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9月1日满清皇朝公布“预备立宪之诏”,表示准备制定宪法,并成立了“官制编制馆”。这可是当时破天荒的大事。照时下的说法这似乎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
1908年8月27日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 即宪法草案。该草案共有23条,当然这是君主立宪的宪法,比极为保守的日本宪法还要保守。目的是维护清皇朝的法统,保持统治特权,对付日益高涨的革命浪朝。同时清皇朝在中央及地方都架构了君主立宪的政治体制 ─ 资政院及咨议局。准备让出某些权力及职能。恐怕让出的权力要比当今的村民选出的村民委员会的要大得多。
紫禁城内还定出了立宪的时间表,即1916年举行全国选举,1917年召开国会。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延续了三千年封建制度的国家;对于专制统治全国三百多年之后的满清皇朝,居然在短短的二三年时间筹备了宪政的工作,并且宣布8年之后进行“全国选举”,并成立国会,应该说这可不简单。难怪当时多少有识之士为之欢呼。我想若我生逢其时可能也会为之动容。
这段历史使我联想起近年来中共北京政府的所作所为。毛泽东死后留下的摊子实在卒不忍睹,共产党自己设立的一点点法统被践踏一空。邓老爷子一句话“积重难返”算是点到了要害。邓大人马上开出药方 ─“政治改革,经济开放。”好在我们这个国家有“忍辱负重”“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国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优良传统。当农民有了一小块地包产到户,可以自由卖鸡蛋;工人有点奖金;市民可开个小饭馆,于是就一切“向前看”了。特别是我们有一大批“优秀的知识份子,”他们“鞠躬尽瘁”“高风亮节”为共产党的“改革开放”护航。这就到了今天,共产党的第四代领导人要粉墨登场了。
前几年,在加拿大有一个会,我同阮铭先生同台演讲,他推出“宪政改革论”。他说他曾仔细分析和研究了各国宪法包括美国宪法,中华民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现其间差别不大。中共的宪法在保障新闻、人身、结社自由及保障人权方面与其他各国宪法没多少差别。(尤其最近中共又作了修改,声称对私有财产同样受到国家保护 ─ 虽然还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看来这个差别更缩小了 ─ 作者)。阮铭说:中国的关键问题不是宪法问题是宪政问题。他说:需要有一个机制去执行宪法及监督。这是近年来的一种时髦新思维,名之日“宪政改革”。我不知道这与常人所说的“体制内改革”的意思是不是差不多。
又说今年7-8月间有人在美国成立了一个“中国宪政协进会”。这个协进会在理论上、宗旨上与阮先生的主张大概意思差不多。这个“协进会”关心到民运眼下的“僵局”。“僵局”之一因为与“爱国侨团”不能沟通,“协进会”目的是“改善印象,增加交流接触”。或许这个“协进会”有一天会成“政协”的一部分。
在加拿大的那次会上,阮铭讲完之后,我及时作了反应。我请阮先生向听众背诵一下(相信阮先生记忆能力一定能胜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前言部分,他婉称:“不必了!(不必背诵前言部分)你的意思我明白。因为宪法的前言是“空套”,没多大意思,应看一下各个具体条文这才是实质性的。”我截住了阮先生的答话:“对不起!让我来将‘前言’部分重复给听众。“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即邓小平的四项基本原则),我接着说:“这是这部宪法的根本,北京政府就是依据这个根本,出动坦克及野战军镇压天安门运动,因有它被定性为“资本主义动乱”你怎么能说这是空套话呢?”
清皇朝1908年的23条宪法草案规定它的君主统治是绝对不可碰的,但允诺进行“全国选举”。这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选举”,而且八年内就要实施,在当时,谁能说慈禧没有“改革”决心!难怪当时有许多有志之士全力以赴“协进” 清皇朝的宪法! 中国的民主不是要一步一步来的吗?
历史总是开玩笑。1908年8月27日清皇朝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 后二个半月慈禧及光绪突然去世。政治上的权力真空引起了统治者的恐慌,朝廷自然而然的把稳定局势作为第一要务考虑。套用当今的辞汇即“稳定压倒一切。”
1978年邓小平抛出了“政改与开放”政策,人们在重轭之下喘了一口气。若干年后经济在资本主义的原动力下发展甚快,相应地要求政治改革跟上。经济要求自由政治的环境这是浅显的道理。但“根本”是不能改动的。所以,诸如中共自己提出来的“结束终身制”以及违犯中共自身宪法的劳教制度不仅未消除反而加强,等等。这样一些秃子头上的癞疤,明摆的事都动不了。中共政治改革怎么可能动及根本? 宪法的前言 ─ 总纲就是纲。纲举目张,纲不举,目不张,为了“稳定”必须不惜一切手段。请问“协进会”的同志们在中共的宪法之下你们要“协进”什么!难怪连北京在纽约的招牌打手,花先生也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撂了协进会的同志们一蹶子!
──原载《观察》(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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