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威最爱听的歌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信奉的格言是:不需要奉献。
新学期伊始,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扬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死者付俊峰,年仅21岁,2001年大学毕业分到临沂市罗庄第一中学任英语教师,同时兼任高一12班班主任。付的父母都是农民,下面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均在读书,家境贫寒。悲剧发生后,学校老师为付俊峰的家人捐款3万多元,校方根据有关政策对付老师家人支付了5万元抚恤金。
9月2日,接到法院判决书,付俊峰的父亲付玉明认为判罚太轻,希望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同时,他也准备提起民事诉讼。
6月13日中午1时,扬威想让其父与付老师谈话,遂打电话将班主任约到他所居住的房间内。事后,扬威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行凶前与老师的一段对话:我们谈了三五分钟,我说:“你为什么总是看不起我,上课时你为什么不提问我?”付老师说:“你会吗?”我又说:“我不上早操,你为什么用圆规打我?”付老师说:“我打你不对吗?我打你又怎么样?”我就哼了一声。
法院查明,谈话中二人发生争执,扬威摸起放在屋内的一把切西瓜刀。付俊峰见状退到厨房,用手机与扬威的母亲联系,扬威听见后,闯进厨房,持刀从背后向付俊峰的头部砍下。付将扬威手中的刀子夺下,扬威又夺过来,照着付俊峰的头、面、颈砍去。案发后,扬威的父亲闻讯赶到现场,并向警方报案。扬威也随即投案自首。
扬威说:“我成绩很差,在班上倒数能数得上,老师总不提问我,我觉得老师看不起我。另一个,我住职工公寓,早上起来不参加早操,为此事,付俊峰在课堂上用教室里的圆规当众打我,我觉得老师和我过不去,在同学们面前没面子。”
凶杀案发生后,全校震惊。一位语文老师说:“付老师热情、外向,多才多艺,与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处理得都很好,有时课外活动时间,还和学生一起踢足球,有时午休与学生一起睡。”她说,付老师教学灵活,方法多样,对学生要求比较严,真生气时好像也用尺子打过学生,但很少。
扬威的同学对付老师的评价是:“教学认真负责,非常关心班内同学,性格外向、随和。”有学生说,付老师对一些调皮的学生有时也用教学用的木制圆规敲打敲打。
对扬威的评价,师生一致的观点是学习不好,学习积极性也不高。但扬威的性格则比较复杂,有同学说他老实、内向,也有人认为他性格随和、热心、爱帮助别人。
采访中,记者读到一本同学录,其中有扬威的留言。扬威对自己的描述如下:
爱好:冰。性格:冷。最爱读的书:《心灵融化》。最爱上的课:心理课。最爱听的歌:《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信奉的格言:不需要奉献。最尴尬的事:被别人估计过高。
据悉,扬威是独生子,家庭经济条件很好。扬威的父母为其提供了非常优越的生活条件,甚至在学校为他租住单元房,而其他学生都是住宿舍,几个人一间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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