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来自两个伤残老人的求助
(编者按:为安全见,略去名字、住址。)请求帮助:
各位朋友,你们好!
佛说:“缘起见闻者”从您见到我这封求助信起我们就算有缘了。我叫高X(略),我是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供销社的四级公残职工,在黑山县供销社建楼施工时受的伤,今年62岁。我住在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X胡同X号,邮编X(略)。自从1997年开始,在黑山县供销社主任巴文佳的领导下组织上毁掉了我的公残档案,说我不是工伤,不发给我工残生活费用,使我的生活非常困难,在我爱人为我上访的几年里多次受到供销社办公室领导的殴打和漫骂,在1999年4月,我61岁的老伴在黑山县供销社信访办公室为我公残一事上访时被行政干部陈春雷打成肋骨骨折。在2000年和2001年我们已将我老伴被陈春雷一事和供销社拖欠我伤残养老金一事分别向黑山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这两件事并没有判给供销社任何责任,也没有判给打人的陈春雷任何行政责任。只是判陈春雷赔偿给我老伴部分医药费。将拖欠我的养老金判给了供销社的一个下属单位,这一点也不附和辽宁省人民政府1994年5月号发布的辽宁省人民政府令45号文件。并且直到今日这两个案子法庭也没有给执行到一分钱,因为法院的不公正判决使我的生活更加困难。我想向法院申诉,但是面对我老伴被打伤欠下的医药费和诉讼时欠下的外责。还有申诉将需要的两千多元的申诉费,我实在是无能为力了,因此向社会各界朋友求助,望各界朋友在您有时间的时候,尽您的能力在经济,政治,媒体,法律等各方面给我以帮助,我定感激不尽!!!!
两位饱受艰辛的,风烛残年的老人。愿佛祖保佑心善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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