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披露大陆4-8月间媒体“宣传精神”
不用评论了,都是正式文件,大家学习领会吧(2002年08月22日)市委宣传部新闻处通知: 1、关于停发2002式机动车号牌,不要再报道。 2、关于首钢是否整体搬迁的问题,一律不报道。 3、《晨报》今天刊发的22层高楼出现下沉一事,不要再报道。
(2002年08月21日)市委宣传部通知: 近日将有几家公司陆续退市,新闻报道要慎重把握,淡化处理,不炒作。有关消息由证监会提供稿件,确定播发日期,指定有关媒体。其他单位不得擅自播发。要求市属新闻单位对有关全聚德的任何消息不作报道,亦不转载外地媒体的报道…… 近期,南方一些媒体就全聚德的发展问题进行了不客观的报道。目前,全聚德发展正处在十分关键的时期,从种种迹象看,这些报道以及今天《北京晚报》所发消息“消费者状告全聚德”的报道决非偶然。现要求市属各新闻单位对有关全聚德的任何消息不作报道,亦不转载外地媒体的报道。
(2002年08月16日)市委宣传部新闻处通知: 从明天开始北大将有6000名学生,搬入海淀万柳公寓,部分学生对此有抵触情绪,市委宣传部领导意见,对北大学生迁往校外学生公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要采访报道。
(2002年08月16日)市委宣传部几点宣传精神 1、光大银行董事长一事,只发新华社的消息,成立十年的情况可报。 2、明城墙先别报,等宣传部的统一安排。 3、传媒大道的提法市领导认为不好,准备另外起个名,先不说传媒大道。 4、马小棣状告天津利得公司和中央电台一事不要报道。 5、北京海洋馆的港方投资者,因违规和其他纠纷受到处理,各新闻单位不要刊发他的声明广告。 6、关于邮局对高校录取通知书收取速递费一事,不要报道。
(2002年08月12日) 市委宣传部通报: 明城墙遗址公园拆迁工作涉及单位复杂,工作难度大,市委宣传部曾明确要求,在有关报道中一律不要提拆迁。近日有报道违反这一规定。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意见,有关明城墙遗址公园建设暂不做报道,待市政府统一安排。同时再次重申,关于拆迁和重大工程建设,区县和建设单位无权发布新闻,各单位不要发表区县和建设单位提供的稿件。
(2002年08月12日) 怀柔汤河口以北地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死有伤,暂不报道。
(2002年08月09日)市委宣传部通报 按照国家林业局防火办意见,中宣部就有关重大森林火灾报道的规定重申如下: 1、未经批准,不要擅自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 2、重大森林火灾报道统一发新华社通稿。 3、不要转载转播未经国家林业局防火办核实的火情消息。 4、请新闻单位注意加强与国家林业局防火办联系,重要稿件及时送审。
(2002年08月07日) 1、新民同志意见:不要每天都是刘晓庆的报道 ,对刘晓庆偷漏税案件不要过分炒作。 2、京顺路四元桥的重大交通事故不要报道 3,有关朝阳区小红门乡牌坊村出现一个所谓的神医一事不要报。
(2002年07月23日)市委宣传部通知: 1、故宫与中艺公司关于三高演唱会场租的纠纷不报道。 2、一名教师起诉中国音乐学院一事不要报道。
(2002年08月01日)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处第28 期《新闻宣传通报》
市属各新闻单位: 按照中宣部有关宣传精神,现将一些宣传注意事项通报、重申如下: 1、加强金融工作正面宣传。关于中国银行的报道要慎重;关于金融、保险等部门的改革、人事变动和突发事件的报道,要采用新华社通稿。 2、不报道香港学者张五常的活动及观点。 3、不随意采访报道赖昌星案件。 4、对故宫维修不做问题性报道。 5、涉及股市停市的报道要慎重。 6、对于美化美国意识形态的倾向要注意。 7、不参加不报道未经批准的媒体论坛活动 8、不报道所谓我国失业率接近警戒线一事。 9、新闻报道中,不要攻击、歧视国产影片。
(2002年08月01日) 三元桥附近发生银行抢劫未遂案,犯罪嫌疑人目前在逃。不要报道此事
(2002年07月31日)市委宣传部: 1、火车进入道口禁止鸣笛,死亡人数增加不要报道。 2、关于电动自行车,交管局开了新闻发布会,对上牌照说清楚就行,要正面宣传,有关稿件送交管局审定。
(2002年07月19日)广电总局紧急通知: 对色情影片《蓝宇》一律不得作任何宣传报道。
(2002年07月17日)市委宣传部: 关于凯迪克大酒店13日起火一事,一律不得再作报道,也不得转载境外媒体的消息。
(2002年07月12日)市委宣传部通知: 不要报道近期用电紧张和拉闸限电情况
(2002年07月05日)总编室重要通报:关于音乐广播采取果断措施严防“·法·轮·功”利用广播 进行反动宣传的通报
各专业台: 今天(7.5)13:55,音乐广播工作电话(红机)铃响,值机人员接听时发现,是一个自动接进来的录音电话,内容是为媒体曾揭露“·法·轮·功”的各次重大事件鸣冤叫屈。对此,执机人员马上报告了音乐广播的领导,经再次接听,确认无误。他们立即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使直播室内电话处于关闭状态。 二、严格按台里规定操作。 三、如工作电话有人来电话问这是何处电话,一律保密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对此事,音乐广播采取的措施是有利的。这说明“·法·轮·功”分子利用电台进行反动宣传是无孔不入的。 各专业广播,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法·轮·功”分子进行破坏捣乱,确保安全播音。
(2002年07月04日)市委宣传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未经宣传部批准各媒体不宜对医疗保险业务进行报道。报纸和广播不要宣传一些足球明星的发型。
(2002年07月03日) 不要报道学生因考试成绩不好或压力过大而自杀的事件。对北京青少年学生发生的极端事件不要报道。
(2002年06月30日)当前宣传报道中应注意的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前一阶段的新闻宣传导向正确,重点突出,观点鲜明,把握得当,起到了团结鼓劲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的新闻宣传中,各新闻单位应注意以下问题,为十六大召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宣传要慎重准确,对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可通过内参反映,公开报道要十分慎重。 二、对大学生还贷款的问题不要炒作,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可通过内参反映。 三、对人类遗产资源的报道须经科技部同意,不要擅自发布这方面的消息。 四、不能随意报道动物疫情。凡有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动物疫情报道,须经省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宣传报道不要渲染和夸大动物疫病造成的损失,以免影响社会稳定。 五、重大安全事故的报道要严格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进行,要多做正面宣传。对煤矿、航空等行业的重大安全事故,舆论监督要适度,敏感问题可通过内参反映。 六、坚决刹住低俗之风。目前,文艺宣传中庸俗化、低俗化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广播电视节目包括广告中出现色情内容,或以"艺术"的名义展示一些淫秽行为,渲染无聊的细节和低俗的东西,对观众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要坚决刹住目前宣传中出现的低俗之风,促进广播电视的健康发展。 七、对骇人听闻的暴力案件不要炒作。 八、对国际问题的报道口径要与我国的外交方针相统一,不要跟着西方舆论走,也不要妄加评论。 九、对私营企业主入党的报道要严格按有关文件进行,不要炒作。 十、不要随意报道状告党委一类事件。 十一、对私营企业的报道一定要准确,对私营企业典型的报道要核准事实,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十二、对体育健美活动的宣传要适度。
(2002年06月25日) 不要报道学生因考试成绩不好或压力过大而自杀的事件。对北京青少年学生发生的极端事件不要报道。 富丰园小区居民想通过媒体炒作,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各媒体对此事不要报道。(经国家质检中心监测房屋质量没问题)不要从放火的两个孩子引发对青少年教育的讨论。国展中心迁址不要宣传,一亿元以上的工程报道要请示市政府。
(2002年06月15日) 大力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新闻宣传工作是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很强的工作,必须讲大局、讲原则、讲纪律。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宣传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维护稳定关系国家的安全,关系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正确宣传中央关于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防止因宣传不及时、不全面、不到位引发纠纷和矛盾。要大力宣传职工群众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先进典型,积极引导职工克服暂时困难,鼓励和引导下岗职工转变就业观念,努力实现再就业。要多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多宣传群众的生动实践,坚决杜绝一切可能激化社会矛盾、诱发不稳定因素的报道。对有关敏感问题、政策性强的问题的报道,新闻主管部门要从严把关,掌握政策,把握好度,做好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的工作,防止因工作疏忽和把关不严造成重大失误而影响社会稳定的现象发生。
(2002年06月06日) 特3路公共汽车被烧一事不要报道。
(2002年06月05日) 关于刘海若回国治疗一事不要报道。具体采访由新闻处统一安排。
(2002年06月04日) 市委宣传部通知:今天下午(6月4日)中国足球队对哥斯达黎加足球队的比赛,无论输赢报道都要客观冷静,引导球迷以平常心态看待胜负,坚决防止过热炒作,严防引发球迷过激行为,对球迷上街狂欢,或其他过激行为一律不得公开报道。请严格按此把握。
(2002年06月03日) 市委宣传部紧急通知 宣传部要求:6月4日所有播出节目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广播专题节目、热线谈话节目等要采取严格措施,保证安全。 1、群体性事件特别是外地群体性事件一律不报道。 2、关于打击血霸的事不要报道。要正面宣传无偿献血,如要暴露什么事,一定要经过卫生局。 3、要大力宣传电视剧《噶达梅林》。
(2002年05月31日) 近来,有的报纸中屡屡出现"黑名单"的提法,如在讲足球比赛中"黑哨"问题时,"黑名单"一词就在一些文章中经常出现。这是不妥的。"黑哨"指足球比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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