摁住同学拍裸照 作恶学生被开除家长竟质疑学校
据潇湘晨报报道,昨日,学生家长彭小兰再次来到长沙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东校区),她认为,学校对她小孩的处理有欠公正。原来,她的小孩林某由于在上期末参与了一次强行拍下同学裸照的事件,被学校处以“开除学籍”的处分。
扒下衣裤拍裸照
去年12月29日晚上10时许,该校高33班的陈某及龚某神秘地跟另外几名同学说:“我们给李某拍裸照去!”这个提议立即让另外3名同学热血上涌,立马附和。临行动前,还邀请了包括林某在内的另外3名同学参加。
在419寝室里,高一34班学生李某正躺在床上,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七八个人推门而入,一把将他从床上拖到了地上,他急忙挣扎,然后,七八双手将他的手脚箍得严严实实,让他丝毫无法动弹,很快,他的衣服和裤子被扒得一干二净,然后被摁在地板上。此时,陈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照相机,对着他一丝不挂的身子接连“卡嚓卡嚓”地猛按快门,直到将相机里剩余的胶卷照完为止。李某在又羞又怒的情况下,当即昏了过去……
学校处理当事学生
12月31日上午,高34班班主任惊闻此事后,迅速上报,学校有关负责人紧急调查询问,并取回照相机,取出胶卷让之曝光。2003年1月6日下午,由学校教育处孟主任主持,召开了所有参与裸照事件的学生及其家长参加的会议。指出参与学生强行拍李某的裸照,是一起严重的违纪行为,侵犯了人权,并责令参与学生向受害学生及其家长赔礼道歉。
学校经研究决定,分别给参与拍裸照的学生作出了处分,其中事件主谋陈某(拍照者)和参与者林某被处以“开除学籍”的处分,另外6人则分别被处以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家长质疑处理公正性
然而,围绕着处理结果,林某的家长与学校发生了争执。林某的家长彭小兰认为,在这件事情当中,他的小孩只是一个参与者,而且是后面才去,学校却把他作了开除处理,欠缺公正性。
家长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文字材料,是她的小孩林某写的,上面讲述了自己参与拍裸照事件的经过,说自己是后面才去,并只“拍了一下”对方(受害方)。材料后面,附有4名同学的签名,证明他“未动手”。这4名签名的同学中还包括受害方李某。
恶劣事件学校不姑息
该校副校长朱立新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事发后,学校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了解到林某自始至终参加,而且动了手,但他的认错态度极坏,最后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才承认。他说:“发生这样的事情,连不懂教育的人听了也会为之愤慨,学校绝对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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