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女的苦涩“自卫”

一个不希望发生害怕发生的事件终于发生了--《中国青年报》2月19日一则消息的标题是:“没有处女膜,我拿什么证明清白?”报道说的是浙江丽水市遂昌县女青年朱某,就四年前自己不明不白被公安局抓起来并处罚了10万多元现金及实物一事上告法院。当年,公安局仅以朱某与男友同处一室即认定她及其男友“卖淫嫖娼”。而由于自己已非处女身,朱女士犹豫了四年才下决心上告。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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