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学生罚款捐助希望工程

 2003-03-27 01:0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据人民网3月25日报道,近日,江西抚州东乡铜矿子弟学校学生家长乐女士向当地媒体反映,她的孩子上网后被学校罚了200元,校方还称罚款要捐给希望工程。笔者认为,东乡铜矿子弟学校罚学生款捐希望工程的举措十分荒唐。

  首先,学校无权对学生罚款。据报道,该校校长说,这项制度是学校从2002年9月新学年开始时制定的,已取得大多数家长认同。制度规定,两次以上到校外网吧上网的学生,学校规定将给予200元罚款。乐女士孩子9次到外上网并写了3次检讨,公开检讨一次,屡次犯错才遭此处理。在学校看来,对乐女士孩子处理并无不当。其实,学校没有意识到,学校对学生课以罚款则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学校有对学生予以处分(纪律处分)权,但却没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权。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不是行政机关,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在该案中,学校要求乐女士孩子检讨是可以的,但对学生予以罚款的依据却是学校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即便真如校长所说“已取得大多数家长认同”、“学校也不使用罚款,将把这笔款项捐给希望工程”,但因为这些规章制度中关于罚款的内容缺乏法律依据,学校所实施的罚款行为自然是违法的。

  有了罚款的错误在先,学校再将罚款捐希望工程就是错上加错了。即便是合法的罚款,对罚款收入的处分也有严格的规定,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不可随意处分,说捐赠希望工程就捐赠希望工程了。同时,依照《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青基会基金和资产来源之一是国内外团体、机构和个人的自愿捐赠。这里的“自愿捐赠”十分重要。从学校的角度看,将“罚款”交给希望工程似乎是自愿的。但是,由于学校罚款于法无据,学校的这种行为就有强制学生捐款给希望工程之嫌了。这无疑违背了捐款自愿的原则。此为荒唐之二。

  更荒唐的是,当学生家长找到校长时,校长竟振振有辞,说什么“已取得大多数家长认同”、“学校也不使用罚款,将把这笔款项捐给希望工程”等等。作为一校之长,竟如此法盲,值得深思。校长违法治校,如何能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意识?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