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才女为情做帮凶 研究生肢解千万富翁
2002年1月15日,湖北黄石天思公司的老总石良均独自驾着奥迪轿车来到武汉,他携带400万元的信用卡,要与比利时贝尔公司驻汉的商务代表洽谈合资业务。这位拥有8家子公司、1000多名员工、固定资产超过5000万元的农民实业家万万没有料到,他这一去,生命就永远定格在33岁的年轮上。1月21日,石的一位女友给他打电话,电话通了,没人接听,又很快断了,此后怎么也无法与石联系上。这位女友就找到公司,公司里的人也在四处寻找石,并准备悬赏500万寻人。
1月25日,天思公司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才派人去黄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案。
疯狂杀戮
2002年2月7日,此案由黄石警方移交给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办理。文保分局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贾凌宇与石良均的恩怨过节渐渐浮出水面。
2000年5月,贾凌宇向石良均建议,由石良均出资50万,成立一个助学基金。石良均拿出50万元后,贾凌宇又出主意:贾有一个好友在上海一家证券公司,可以把这50万放到那里炒股,红利可达100%,再把红利拿出来做活动。石良均又答应了,并许诺给贾凌宇16%的中介费。
一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炒股的回报只有40%,帐户上只有70万元。石良均很生气,多次要贾凌宇将这笔款子取回,贾凌宇一直拖着不办。催得多了,贾凌宇渐渐产生了反感心理。
2002年1月15日,石良均到武汉,与贝尔公司谈判之后找贾凌宇,再次要其把炒股的钱取回。贾凌宇提到了10万元的中介费,石良均以没达到目标为由没有同意。
1月21日是石良均的生日,上午9时,贾凌宇给石良均打了一个电话,说他女友从江西带回景德镇产的两个古瓷瓶,要把一个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石良均,请石良均到他家看看。
石良均丝毫没有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预感,欣然赴约。贾凌宇和女友热情地将石良均引向书房,天南地北地聊了起来。
闲谈中,贾凌宇提到了已经“双规”的张二江,并将张二江写给他的信拿给石良均看。石良均看到信上涉及张的私生活,很轻蔑地哼了一声:“你们这些名牌大学生也不过如此!”贾凌宇听了很反感,便与他吵了起来。汤某见状连忙去客厅取礼物。就在这当儿,贾凌宇突然操起一把铁锤,猛地向石良均的后脑砸去。如虹热 血喷射而出……汤某从客厅进来,见到这一幕,一下子惊呆了。贾凌宇突然双膝一软,跪倒在汤的跟前:我把一切都交给你了!随即将断了气的石良均拖进卫生间进行疯狂的肢解,当晚,贾、汤二人将肢解的尸体从长江二桥上抛入长江……
二审翻供
2002年8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贾凌宇死刑。贾凌宇自认为干得天衣无缝,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02年11月29日,省高法二审庭审时,贾凌宇当庭翻供。
贾凌宇供述,2002年1月21日傍晚,他见汤某还没回来,就将石良均的尸体抱到他借来的车上,当他将车开到华师门口时,其前女友陈某突然拦住车子,他不让她上车,她坚持坐到了副驾驶座。陈某问后排坐的是谁,他说是一个喝醉了酒的同事,二人一路争吵,车行至磨山亲水平台附近,贾停下车,将石良均尸体拖下车放在路边。贾将车开到武大附近,陈某要下车回北京。贾即让陈某下了车。
庭审调查陈某,陈某的证言印证了贾凌宇的供述。
法官深感震惊,这一供证变化,不仅涉及到贾凌宇分尸的事实能否成立,还涉及到汤某供述贾凌宇杀人等事实能否成立。12月12日,文保分局办案民警在作了大量的外围调查后,认为陈某是在作伪证,遂对陈某涉嫌作伪证进行立案侦查。19日,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随后交代了她在二审庭审时的证言系伪证。办案民警问其为何作伪证,陈某的回答令民警惊讶:“我在关键时刻能救贾凌宇不死,那么他肯定是属于我的,无论他判多少年,我都愿意等他。”
铁证如山
专案组民警多方努力,始终未能找到被害人的尸体。在这一不利的情况下,专案组组长梅艳珠副组长田勇、吴学均要求专案组民警另辟蹊径,着手寻找证据链。
在犯罪现场,技术人员进行了仔细勘查。书房内,四周墙壁刚刚被粉刷过,技术人员刮去墙壁上的涂料,从墙壁上提取了一块点状血迹;在厕所的蹲式便池回流死角上,技术人员提取了两小块人体组织。侦查人员沿着厕所的下水道,一直仔细地搜寻到化粪池,忍受着熏天臭气,用筛子将化粪池内的物质筛了一遍,但未发现可疑物质。经对提取的血迹和人体组织做DNA鉴定,二者与提供的石良均的样本为同一认定,从而确定了此案的关键直接证据之一。
根据贾凌宇的交代,民警们顺着其销毁罪证的路线开展了细致的搜寻工作。在武大樱花台一垃圾箱周围,民警找到了一些豪门内裤和三枪秋衣碎片,经石良均的女友辨认,证实是石良均的内衣内裤。在东湖凌波门附近,民警们找到了贾凌宇作案时使用的铁锤。据贾凌宇所借车辆车主反映:贾凌宇还车时,车主闻到车内有异味,有羽毛状物质(石良均穿着羽绒服)。衣物碎片、铁锤及车主陈述的情况,成为此案的重要旁证。
民警远赴上海,某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证实,案发后,贾凌宇多次打电话给上海,声称石良均被黑社会追杀、被公安机关通缉,急需用钱,要求上海方面将炒股的70万元划入武汉一户头(案发后贾凌宇指使汤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在某银行开设的帐户),上海方面以要求石良均本人来电话为由婉拒划帐,这一重要旁证说明了贾凌宇的作案动机。
汤某的犯罪供述,同时也是贾凌宇犯罪的证词,成为此案关键的又一直接证据。
作案工具、衣物碎片、点状血迹、人体组织状物质、汤某的犯罪供述,正是这些点点滴滴的证据组成证据之链,最终将贾凌宇送上断头台。2003年3月21日,省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3月27日,贾凌宇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省高法法学专家王博士说:此案堪称典范,在未发现被害人尸体的情况下,判处贾凌宇死刑,警方穷尽所能收集之证据,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情陷泥沼 两名才女进牢房
4月7日,因涉嫌伪证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武汉市警方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至此,因贾凌宇肢杀千万富翁一案,又一名知识女性陈某将面临法律惩处。
2002年1月21日,贾凌宇在汉杀害了黄石千万富翁石某某,并抛尸长江。武汉市警方在未能找到尸体的情况下,经过大量工作,获取了充分证据,形成严密的证据链,司法机关最终判处贾死刑,并于今年3月27日执行。此案成为我省凶杀案中无被害人尸体而判处、执行死刑的首例。
此案中,贾凌宇的女友、研究生汤某因犯有包庇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陈某系贾的前女友,为救贾,她竟铤而走险作了伪证。据悉,贾凌宇、汤某、陈某均毕业于同一名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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