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王朝统治从奴隶社会时期开始,一直到今天,都是中国的政治形态。其经万世而不衰的特性真是令人惊讶万分!其悠久的历史更可谓是中国的一大奇观!
那么,什么是王朝统治呢?王朝统治又称专制统治,是指在国家中实施专制制度(政体),建立王朝,由王朝掌握国家的一切权力,成为唯一独立的国家组织法人,对国家进行统一治理的一种国家管理形式。而“王朝”,则是指掌握统治权的国家机关的总括。
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当今的中国,在王朝的统治之下,存在着一个“共产王朝”。
国家的专制制度是王朝统治形成的原因。也就是说,凡是实施专制制度的国家,就必然会形成“王朝”,自然也就有了“王朝统治”。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一般都是实施专制制度的国家,所以,这些国家,都有“王朝”的存在,都是“王朝统治”。在资本社会中,实施专制制度和共和制制度的国家都有很多,实施专制制度的国家就都有“王朝”,都是“王朝统治”,而实施共和制制度的国家则没有“王朝”,不是“王朝统治”。到了现在,世界上基本上都是共和制国家,但也有少数几个专制国家,其中,中国就是一个最典型的现代专制国家。所以说,中国存在着一个“共产王朝”,是一个王朝统治的国家。
王朝统治有两大具体的表现。一个是权力的表现。就是统治权的存在和应用。统治权,就是把国家的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等,统一起来加以使用的权力。其中,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就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国家三大权力的统一使用。奴隶王朝和封建王朝中,把国家权力统一使用的现象很多、很明显。如:皇帝或国王就拥有着“万能”的权力;各地方官员也拥有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合一的权力。到了资本社会,随着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国家权力的分配有了很大的进步,权力的分工也更加明确,甚至出现了完整的共和制。这种制度推翻了专制制度,推翻了王朝统治,使“王朝”在国家中消失了。如:美国就是典型的共和制国家。其“三权分立”制度就禁止了把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统一使用,自然也就禁止了统治权的存在和应用,王朝和王朝统治也就不存在了。
但是,共和制也成了那些实施专制制度的国家掩盖其专制统治的工具,使其标榜自己是共和制国家,也对国家进行了分权,似乎在这些国家中并不存在统治权,也不存在王朝和王朝统治。但真相是掩盖不了的。现在的中国,自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榜的当然是共和制国家。国家也进行了分权,区分了人大、政府、法院等的权力,似乎也没有“王朝”的存在,不是王朝统治。但实际上,中国所实施的是专制制度(政体),这一点我在《走向共和--中国政体的改革》一文中已经说明了。区分了人大、政府、法院等的权力,并不等于就没有了统治权的存在和应用。美国有“三权分立”,就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分开独立,中国也有“三权”,只不过是有“分”而无“立”,即有分开,但却没有独立。他并不像封建王朝那样,把所有的权力都统一在一起,而是进行了分化,这就在一定的程度上掩盖了统治权的存在和应用。有“分”而无“立”,既是专制区别于共和制,又是现代专制区别于古代专制的新特点。在中国,掌握统治权的主要是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在中央有中共中央委员会,在地方有中共地方党委。再加上,中共的各级委员会表面上并不作为一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权力的国家机关来掌握国家的权力,而只是作为一个政党的组织机关,这就更加掩盖了他们拥有国家统治权的实质,也掩盖了其王朝的本质。首先,中共各级党委掌握着立法权。中共中央委员会掌握着中央的立法权。国家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制定都是中共中央委员会的权力。说是说中央的立法权属于全国人大,但实际上,没有通过中共中央委员会肯定的立法草案是决不会在人大会议上讨论表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只不过是中共中央委员会的一个下级国家机关。全国人大会议更是“橡皮图章”,只是走走过场而已,能让人大代表表达一下意见就算不错了,而且还不能表达反对意见,让全国人大会议来“立法”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中共地方党委也掌握着地方的立法权。地方有权制定的法律和政策都是由地方党委决定制定的。地方人大也只不过是地方党委的一个下级国家机关。如:地方的税费征收,地方党委可谓是大权在握。其次,中共各级党委掌握着行政权。中国的各级行政首脑不就是由各级党委书记来担任吗?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了。再次,中共各级党委掌握着司法权。如果是有关中共官员的案件,中共党委和中共纪委就会出现在法院之上,决定着案件的审查、审判和判决。这一般都会减轻或减免对中共官员的应有处罚,从而对中共官员进行了包庇和纵容,当然,有时偶尔也会有“大力打击”的时候,这就只能怪那些官员时运不济、实在是太倒霉了吧!另外,各级行政官员、各级司法官员和各级人大常委会成员的任命的决定权实际上都掌握在中共各级党委的手里。那些什么选举,只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它根本就没有什么实权。选举只能选中共党委决定的人,差额等额又有什么区别吗?中共党委决定的人事任命,什么时候被否定过了?
王朝统治的另一个表现是法人的表现。就是“王朝”是国家中唯一独立的国家组织法人。而这个唯一独立的大的国家组织法人又分为许多不独立的小的国家组织法人。他们之间要么是上下级关系,要么是平级关系,但绝不会是独立关系。如:在封建社会中,“王朝”是封建国家中唯一独立的国家组织法人,分为中央王朝的地方王朝两大部分。中央王朝就是指“朝廷”,由皇帝、丞相、御使、各部尚书等官员构成,地方王朝则是由地方官员构成。只不过,在封建社会中,国家权力或法人的分配重于个体法人,而现在则更重于组织法人。又如:在当今的中国,只有“共产王朝”是国家中唯一独立的国家组织法人。而“共产王朝”这个唯一独立的大的国家组织法人又分为许多不独立的小的国家组织法人。在中央,分为中共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律委员会、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等国家组织法人,其中,中共中央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是中共中央委员会的下级国家机关,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则是平级关系。但是,不管是中共中央委员会还是其他的国家机关,他们都不是独立的国家组织法人。在地方,共产王朝分为中共地方党委、中共地方纪委、地方法院、地方检察院、地方政府、地方人大常委会等国家组织法人,其中,中共地方党委是地方最高权力机关,其他地方权力机关都是中共地方党委的下级机关,其他权力机关之间是平级关系。但是,中共地方党委和其他地方权力机关都不是独立的国家组织法人。然而,在共和制国家就不同。例如:美国是典型的共和制国家。其“三权分立”制度实质上是确立了三个完全独立的国家组织法人。所以,在美国,不存在“王朝”,也不存在王朝统治。
总之,中国现在的政治完全满足王朝统治的条件和要求,虽然,共产党不肯承认自己的专制统治,不肯承认“共产王朝”的存在,但是,事实是不会永远被掩盖的,骗局总有被人揭穿的一天。中国人民为了推翻封建专制已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虽然,现在已不是封建社会了,但是,专制依然还在,王朝依然还在,王朝统治依然还在!俗话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每一个中国人,都应当以推翻共产王朝、推翻中国的专制统治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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