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以“共同的政治纲领” 、“共同的政治目标” 、“共同的政治见解” 、“共同的政治行动”等等之类的来定义政党概念。但是,政治纲领、政治目标、政治见解、政治行动等这些只是政党可以有的东西,而不是政党必须要有的东西。比如,美国的政党存在的主要作用就是更有利地在国家的各种“大选”中获胜,至于其他的并不十分重要。比如,就拿“共同的政治行动”来说吧。成立政党可以更好地去组织共同的政治行动,而不是一定要有共同的政治行动。这个涉及到政党的权力问题。“去组织”共同的政治行动,这是政党的合法权力。但是,“一定要有”共同的政治行动,就是在逼迫政党内的成员一定要按政党的决定去行动,这就是一种非法的权力。如果把“共同的政治行动”作为政党概念的内容,就不能说明这“共同政治行动”的可有可无性。
我认为,政党的概念应该是这样的:政党,是指在政治上具有党派之分的独立的政治组织。这个定义有两个主要内容,一个是“党派之分”,另一个是“政治组织”。我们判断所谓的“某某党”是否为一个政党,就需要以这两个主要内容作为标准。一个组织要成为一个政党,就必须要具备这两大条件,没有这两大条件的,就必然不是一个政党。
中国共产党被认为是中国的第一大政党,拥有着6000多万党员,掌握着中国的政治命脉。但是,我认为,共产党并不是一个政党!首先,共产党没有“党派之分”。一个政党之所以要成为政党,是因为他要与其他的政党或政治团体相区别。如果在一个国家中只有一个政党,而没有其他的政党与这个政党存在“党派之分”,那么,这个所谓的“政党”,必然不是一个政党。其次,共产党不是一个政治组织。实噬希(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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