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支持“台独”?
香港有传媒表示,重案组接手处理立法会议员刘慧卿被指发假誓事件,但香港警方周五向亚洲时报在线证实,警方正了解有关事情,事件并未交予重案组。警方的澄清显示早前香港某些传媒指刘慧卿正接受警方刑事调查的报道,只是子虚乌有。屯门区议员陈云生以刘慧卿在台湾发表的言论,指她违反就职立法会议员时宣誓支持“一国两制”内容,有发假誓之嫌,在8月21日去信向警务处处长投诉。
警方在8月23日回覆陈云生指,警务处处长已经收到他的来信,并正着手处理有关事情,以及尽快作出回覆。陈云生8月30日向传媒表示,事件已交由屯门警区刑事侦缉部跟进,左派新闻机构即报道刘慧卿被“刑事调查”。
《明报》周五(9月5日)更引述陈云生指,案件已交由屯门警区重案组处理,但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邓厚江同日早上,在商业电台“风波里的茶杯”中,否认屯门重案组接手处理有关案件。据了解,警方透过电台节目澄清案件并非常规做法。
邓厚江表示警方正了解和跟进事件,再研究如何处理,但强调不会评论个别案件。他同时指出,因刘慧卿议员办事处被人泼粪便一案涉及刑事,所以警方会严肃彻查及处理。
综观今次事件,本来是一宗小小的投诉,但经部份香港传媒辗转报道,未经与警方核实之下,竟然变成“刑事调查”,实在令人感叹。
事实上,刘慧卿的言论是否构成支持“台独”,也是大有疑问。刘慧卿早前到台湾出席会议表示,台湾独立与否应由台湾人民自行决定。刘慧卿指由台湾人民自决独立与否,并不足以反映她支持台独,因为大多数台湾人民的意愿可以是支持统一的(这也应是北京领导人的假设)。若台湾人民意愿被解读成台独,即主观地认为所有台湾人都要求独立,这根本与事实不符。
再者,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1995年提出的“江八点”的第七点中表示,要“充份尊重台湾人民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意愿”,这与刘慧卿的说话精神上是相通的,若单纯以刘慧卿的言论便指她支持台独,那江泽民岂不亦可以被曲解为支持台独?
亚洲时报
原题:刘慧卿发假誓案纯属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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