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经营环境”轻“法制环境”
在东北,一位投资者打了一个2万元纠纷的官司,打到最后,竟然要赔付180万元!后来主审法官因犯了法被免职,这个官司才被纠正。一些外商表示,前来投资最怕法制环境不好。“九五”以来,东北有一个省共中止、撤销外商投资企业3592户,比同期新批企业还多1022户。
重“先期免费”轻“后期服务”
东北一些地方给外商留下了这样的印象:给了一些优惠,搞了一点儿“一站式”办公就完事了。一位外商反映说,招商时承诺得很好,可一旦企业办起来麻烦就来了,他所投资的地方电费竟然每千瓦时高达4元!
重“引资”轻“规矩”
非典期间,一位来东北洽谈投资的外商决定不来投资了。原因是:他打算在非典期间回国。拟与他合作的一家国有企业立即动用各种社会关系,把本来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办完的所有回国手续用了不到几个小时就办完了。这位外商认为,非典是惊天动地的大事,竟然能用这么短的时间把各种手续都办完,说明这里政策的不确定性太大了。
重“外商”轻“内商”
政府在重视外商的同时,却忽视了本地土生土长的商人,往往招来一个外商,却走掉了一个“内商”。有一些人甚至钻政策的空子。东北一位本地商人在扩大投资的过程中,先把资金汇给一个“外商”,这个“外商”再拿着这些钱来与这个商人搞合资。由于企业是外商参与的,又是合资,有一大堆的优惠政策给这位商人。其实这个企业就是这个商人自己的,根本与那个“外商”无关。
资源占有量居全国前列的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省近年来招商引资状况令人忧虑,特别是部分地方由于招商引资思路错位,出现“四重四轻”现象,使一些外来投资者对巨大的市场“蛋糕”望而却步。
统计资料表明,2001年东北三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为31.95亿美元,占全国的6.43%,只相当于华东地区的七分之一左右,不及广东省的四分之一。2002年,这一状况仍未得到改变,有的省份还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总投资、合同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三项指标分别比上年下降27.3%、0.8%和6.1%。
这与东北丰富的资源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记者调查发现,东北部分地区在借助外力发展本地经济的过程中,出现了“招商错位”。 (据金羊网 2003-09-23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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