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欠债1582亿 人民银行追债
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借款问题不得不提交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裁决。在10月23日召开的中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正式讨论了国务院提交的《关于规范处理1995年以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问题的报告》,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就审查意见作了汇报。虽然最终结果尚未确定,但人大介入显示问题的严重性。
在1995年前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部份,除了一部份依靠发行国债外,其余的都是由财政部通过向人民银行借款来解决。当时人民银行基本是财政的“出纳”,根本无独立性可言。国务院在1993年下发通知,要求“财政部停止从人民银行借款,财政预算先支后收的短缺靠短期国债解决,财政赤字通过发行国债弥补”。后来《预算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相继颁布实施,这两部法律正式以立法形式切断了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系。
截至1994年年底财政累计借款已经高达1582亿元。如何偿还这笔借款,成了财政部的一块心病。最初财政部计划用财政盈余逐渐还清这笔借款,但是在1998年后中国政府的财政赤字逐年增加,每年都要发行1000亿元以上国债才能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人民银行一位研究人员认为财政部欠人民银行的借款,必须有相应的资金来偿还。否则,人民银行只能通过货币发行方式来弥补损失,这相当于由全体货币持有人来分摊这个损失。而人民银行通过这种方式投放的是威力巨大的基础货币,这种方式可能引起严重的通货膨胀。
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目前还没有一个妥善的方案解决该欠款问题,不合理的体制造成的问题势必要通过体制改革来解决。可是中国国有银行由于坏帐等诸多问题已经如履薄冰,它们还经得起冲击吗?财政赤字逐年增加,还有钱来还吗?如果政府真要还钱的话,它将不得不发行国债,承担责任者还是百姓。(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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