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天子脚下践踏民权?
上海律师郑恩宠因协助拆迁户与富商周正毅抗衡而被判徒刑,其妻子在北京与律师商讨上诉事宜时遭自称上海信访办人员绑架。郑恩宠妻子是依法履行公民权利,却横遭绑架。更有数以万计的上访者求告无门,沦落街头,这些或者恐怖或者悲惨的事件就发生于首都北京,令人质疑北京究竟是谁人天下。中国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日前接受新华社《半月谈》杂志的采访时,指出了当前信访事件中的4个80%:80%以上反映的是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在信访工作上最具发言权的人士,对信访事件进行如此细致量化的定性分析,无疑可以为各级政府如何对待信访事件、上访群众方面,提供新的参照和警示。
由这4个80%及周占顺局长对此进行的具体说明可以看出,信访群众中的绝大部分人不是无理取闹,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是因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又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才走上信访之路的。如果各级官员都能以群众利益为重,将群众面临的问题解决于基层,则大部分信访事件本可以不必发生。
北京青年报分析文章指出,造成大量信访事件出现的责任,主要不在上访群众,而是在于某些地方的党委、政府。因为群众面临的具体问题未能在基层得到妥善的解决,才造成大量群众的逐级或越级上访,以至于形成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
大量“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和认真的对待,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和解决问题的途径都不够通畅,才造成大量信访现象的出现。而“毛细血管”的堵塞,对社会肌体的危害同样是严重甚至致命的。
明报报导说,“上访”是中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它始于文革结束后不久,时任中共总书记胡耀邦监于当时上京申冤者众,于是决定在各级政府设立专门接待民众投诉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之后,《国务院信访条例》也用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信访权利。不过,地方当局对上访制度往往既爱又恨,态度复杂。
根据信访条例,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团体组织,“可以采用书信、电话或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政府或行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这本来也是中共“密切联系群众”的法宝之一。
中国官员出于“报喜不报忧”和“保乌纱”心态,视民众上访为“抹黑地方”、“和领导过不去”而大加打压,甚至颁令“禁止越级上访”。上海当局前不久对进京上访投诉的市民大动干戈,甚至派便衣赴京将上访者强押回上海,便是典型。
至于海内外知道上海一名普通律师郑恩宠的名字,还是要拜曾号称“上海首富”周正毅所“赐”。上海一批拆迁户不满拆迁赔偿,愤而向北京告御状,揭露周正毅勾结官员掠夺弱势百姓的利益,令他们丧失栖身家园。而率领拆迁户与官商抗争的,正是郑恩宠。
分析人士说,民众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向衙门上访甚至到北京告御状,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然而,一些地方官员却视上访百姓为刁民,肆意阻挠。北京也将天安门广场周边地区划为禁区,将上访者视为“滋事者”。其实,上访本是依法行事,且本已困苦的百姓,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又愿意千里迢迢前往京城告御状。当局在处理上访者时,切莫以法律的名义践踏法律。(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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