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丰:论“本”(上)
国绕胡锦涛“以人为本价值观”的提出,宪法修正案中人权条款的补充,展开的讨论是积极的,这里面含有与共产党的斗争,也含有人类理性的澄明。组成共产党的人也是人,其活动所依仗的也是人类一般理性----即通过文(纹理符号)的烙印而达到的“明”----意识。但事物联系错踪而微妙,既有世界对象,又有内部的心灵过程,使概念的蕴涵就不像刀切豆腐:有些意义处在表层可以直观,能被相对经验;有的则间接而深藏,玄妙又玄妙,非经严格周密的演绎程式而不能得。就有了直扑外物的唯物主义,又有了心灵反观的唯心主义。人不迫使自己去洗涤训练,就是自己对自所言也未必能够理喻。犯罪行为是故意的,行为者知道自己是在发动攻击,后果也是所能预见和追求的。但因心理错误而致的后果就不是行为之所求了。三门峡发电站就是实例,今天说它是一贻害后人、祸国殃民的工程,已没有异议了。对此,我们可以指责毛泽东专横拔扈,好大喜功,甚至无懒泼痞,都行,但你不能说他是存心为害后人,目的就是攻击中华。这一工程是他犯的错误,不是存心犯罪。这类错误所对的是客观对象:对象自身有性质,有形态,有功能,可做经验观察,对其前后可做出向量比较,能提出刚性数据----可见客体对象之本身就有一种逼着人非承认不可的力量。----黄万里老受尽凌辱,其正确预见的获得承认经历了四十多年。心灵本身的错误却是无形无踪,不能测不能量,看不见摸不着,其纠正就犹为困难,要上千年,乃至几千年。
常见一些作者对中华文化的妄自非薄,什么东也丑陋,西也劣根性,什么中国人心没救了,中国没希望……等等,不一而足。你若对这些议论细细把玩,会发现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批了些什么,更不知中西文化到底区别在何,他们只是一种情绪的叛逆,该去何伪该存何真,其实并不知也。我自己有深切之体会:四十岁前从来没怀疑这汉字的简化,因为人在四十岁以前思辩的机会不多,即使发生思维也是对实际对象的,不是纯粹心灵的,动不着本,就触不到简化对思维的妨碍,只有到了思维年龄,并且又培养起享乐思维的兴趣,才能发现简化汉字不利于思维。由此意识到人类理性的澄清对人类实践是多么的重要和迫切。意识到中西文化间的区分:在国人只有个“你、我、他”;西方人却能在我里又分出“内感与外感”,“意志、情绪、认识、想像、思维……”;在理性里还分出“先验的与经验的”……理性的澄明为西方人思维的严密、准确提供出保证。
以江泽民为例,他的许多行为是犯罪性的,比如:贪婪;纵子侵吞;把儿子往军队里塞;纵容酷刑;背着中共中共暗地准备后继梯队……这都是故意,行为前就知道这是错的。也有些行为是情绪骚动,虚荣心:如无端吹拉弹唱,发表歪诗,胡画乱涂,等等;还有些是理性不清,像那“军队五句话”、“宣传四句话”……“三讲”“三代表”等等都有涵义不通之处。
眼下这个胡锦涛的许多话也是半生不熟,这是因理性未经洗礼的缘故。不能当机立断看起来是性格,其实也是理性含混的表现,一旦澄明了就会改变行为;他姑息养江泽民这个奸,也与不能正确作判断相关。因此说我们民主派与共产党的斗争,其斗争的过程也是我们理性澄明的进序。而且民主队伍内部也需要这种澄清:因为凡有效的实践必定是由正确的理性在指导,而正确的理性必是由严密而恰当的概念连接才能给出。因而我们对共产党的斗争也必须注重人类理性的一般批判,以澄明为目的的理性洗礼,其完成的成果才是普遍有效的。
本篇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本”到底说的是什么?
二是阐明“本”的达到方式;
三是证明共产党的“以人为本”没处在相应的进序中;
一、“本”到底是什么?
先不管什么东西的“本”,而只界定纯粹理性的“本”,它到底是个什么?
“本”就是事物的“是”。
也可以说成:一事物之“是”就是它的“本”。
无论说那是一滴水,一棵树,一种病毒,或那是一个人……都是指出一个事实,完成对一个对象的感知。我们感知对象,它的存在、性质、形态,并不受我们的感知所动摇:人去感知它,不感知它,或错误地感知它,并不能转移它的存在:它不仅还在那里,并且还是依照它自己的面貌在那里。
感知者的感知,只是自己心灵内部的事,是心灵储备里的某个“代码”被事实、事件所激活,心灵就用这个代码(名称)描述了它。使对象不只是被感应了,还被知识了。如果人脑没有这些代码,对象的刺激只能引发感应,而不是知觉。所以一切对象、事实的名称都是我们的心灵加给它们的,只有效于心灵对它的知识,并不有效于它的存在。事实的存在,性质,形态与感知全然无关。
任何事物之“是”它所“是”的那一事实及其事实性,都只是它自身的事。
任何事物的可能性----无论是发展、变化,只能受它自身的性质所决定,是自身性质的表现;并不能在它的性质以外应着人的要求而表现----鸡蛋有了相应热量可以孵出小鸡,可不是人命令它孵它才孵的,那些没结过婚的母鸡生的蛋孵也孵不出来。只有它“是”鸡蛋,并且又“是”结过婚的母鸡生的蛋,才能孵而成小鸡----两个“是”才能满足这个事件。中国菜蔬、水果的口感远比过去差,为什么?我与菜农一起坐牢才知道:西瓜被接在葫芦上,黄瓜接在南瓜或北瓜上,桃子被接在某种杨树上;……这样做的结果:果实是多了,大了,品质却“不是”原来的了,不是“原本”的它了,怎么可能有原本的表现呢?这里还可以提出另一种“是”:西瓜可以嫁接在葫芦上,不能嫁接到高粱上,也不能嫁接到槐树上----它们必须“是”互间近亲,嫁接才有可能----
这就是:只有“是”某物,才能“有”某物的表现;
只有“是”某事,才有某事之理。
这里这个“是”就是我们常说的“本”,这就是纯粹的理性界定。因此说:
“本”,就是事物之所“是”。
任何事物与自身都是永恒的同一,“本”是指出某种并非同一的联系,这是说----凡在需要强调“本”的场合,都是对着一个并不是该事物的条件而指出“来”来的:人就是人;山就是山;这里没有什么本不本。只有处在“非本”的背景里,对着“不是本”来说,才有它的“本”,它的根据,标准。比如:在社会,或人的活动中说“以人为本”才有其意义:它实际是说人的活动、活动造成的社会都不是自己的根据,它们是末,是表层,自己规定不了自己,自己不是自己的原则。它不是来自第一因,它是后生的,是被更初始的原因派生出来的,是被造就的结果。是自然中的人具有的性质决定出社会来的:人的活动只是人的性质的表现;所以不可能随意地为活动设计规范,标准,而只能根据人的性质(本)来确定标准;社会是人的活动所必然地形成的联系,社会的联系就是人性的表现,就不能凭空设想要人如何表现,而只能根据人的性质来探寻表现的各种可能性和可能形式,性质才是表现的标准。
“本”这一概念就暗示出一个特定的条件,由于这个条件,该事物就不能直接就是该事物,而是该事物的现象,可视的现象受不可视的事物的本质的规定。
一个是事物的表现,一个是事物的性质,前者为现象,可为经验所直观,后者是本质,并不呈现于直观-----现象对于本质就有某种遮蔽,若人只根据直观,就可能歪曲、异变本质;正是冲着歪曲和异变,才强调“本”的,以排除从现象那里带有的遮蔽、歪曲和异变。
可见“以人为本”所必须针对的条件是----社会,或人的活动。
或者也可以说是对着文明才必须强调“以人为本”的。因为:
文明是人的文明,却不能说文明就同等于人;可以说人性本质是必然要走向文明的,却不能说文明就是人性本质。因为文明要借助外来条件----文(纹理符号),这一借助就造成了一个新的世界----以关系为内容的精神世界,它是对宇世界的反映,但并不直接就是宇宙世界。我们是通过文明(意识)才活动的,才意识到宇宙世界和自身的,我们既不能直接达到宇宙世界,也不能直接达到自身,我们得通过文明才能经验到自己,我们的关注点往往就投射在某些对象上,将其当成了 “本”,当成标准;却把自己漏掉了。把权力、利益、把名望,把神,把某些巫术,把信仰当成公共的标准,用以评判人的行为,用以立国立法,用以奖与惩。我们设定的这些标准实际成为我们通向幸福的障碍,甚至酿成灾难。
社会的本质只是人的领域关系,而本原的人只是纯粹存在,并没什么关系。正是因为人的被文所明----运用理性了,才在存在的方式上产生出各种联系,而人对世界对自身的知觉就以文明为其条件,只能经验进入意识的,当然就不能知觉文明以前的自己,不能被知觉的恰恰是自已的本原,本质。
社会的功能就是用于关系调整的,通过对人的规范来建立秩序。根据什么来规范呢?时代不同,标准也不同,有的时期,每个有影响的人都可以造一段神话,以适合自己的理想;从黑暗时代到十三世纪,人们用神、用上帝为标准。在经院,也有哲学与理性,甚至也有科学(天文、数学、医学……)但理性的运用和科学的成果都是服从于解释、证明和装饰至高无上的上帝的,每当理性和科学的证明与对神的相信不相符合时,人就自动放弃了证明,而趋附心中那顽固的信仰,那是一个建立在超自然法典上的,不使用批判眼光的时代呀。结果造成了人不为自己而活,而为心中的上帝、为神而活。对神的不敬就犯了大罪,可以被宗教裁判所的天火所烧死。
即使你用有效的证明证明了太阳是中心,你也不敢说出:因为它与三位一体的神学定论相矛盾,你若说出来就是反革命,处以火刑。即使进入了伽里略的望远镜,教会的主教们不能推翻这个客观事实,他们却会说伽里略用了什么魔咒让他的望远镜成为反神的根据,连数学学问都被看成反神学的异端……
人在自己的观念里驱除了自己。自己的生命成为可有可无的。
但丁之后的数百年里,人们开始了觉醒,并终于认识到自己的生命才是自己的根本。
我们自己的活动所实现的当然是自己的生命,我们不用自己的福灾、乐苦,不以人的享福来做为行为善恶的标准,那不是太傻吗?彼特拉克拉开了人类向自己回归的序幕。(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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