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喧嚣的爆竹声,不由得想起胡耀邦同志当年算过的爆竹账:1981年除夕夜,当时的北京烟花爆竹漫天齐放,映红了首都的天际,胡耀邦在中南海勤政殿一边观看,一边却和秘书算了一笔经济账;全国12亿人口,按每户4口人计,有3亿户,每户花30元买爆竹烟花,要花掉90亿人民币。“如果把这几十亿人民币用来救助失学儿童,能使多少万个孩子受到教育呢?如果用这些钱来救济贫困地区的父老乡亲,又能办多少事呢?”他还算了一笔环境账:“你看北京的夜空,乌烟瘴气。北京如此,全国也一样。我们国家人口多,生态环境是个大问题,治理生态环境是我们以后的一项大任务哩。”他还算了一笔安全账:既有因为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爆炸火灾事故,而且还有那么多的人身事故,“我听说,每年北京同仁医院光是炸坏眼球的人去医院要排长队,这怎么了得!”
表面上看,这三笔账合成一笔账,真是有弊无利,至少也是弊巨利微,所以,在我的印象中,80年代起,各大中城市都兴起了一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立法热潮。在数年内,我丝毫听不见城市中春节的气氛,除夕夜就在冷清中度过。可是,农村依旧烟花漫舞,爆竹声声,农民才不管你的什么“经济账”“环境账”“安全账”,农民在辛苦劳作了一年后,要的就是春节的喜气劲儿,要不还过这个年干什么?城市也不甘愿在冷清中度过春节,于是,偷偷燃放爆竹烟花的,偷偷卖爆竹烟花的,开始,政府查禁的是很严,还经常在报纸上披露,后来索性装聋作哑,再后来发现老是这么禁止着也不是个事儿,所以赶紧修改禁止燃放的地方法规,准许在法定假日燃放。“良法徒以自行”,法律是什么?是绝大多数公民意志的体现,如果是以少数人的意志为根据而制定的法律,想要施行必然要遭受绝对的阻力,不管少数人是出于任何的良好用心。
如果要算帐,我也能算笔有弊无利,弊巨利微的账。少数人不是说,烟花爆竹就是灾难的象征吗?那么请看:全世界公认吸烟有害健康。我算一笔经济账:全国13亿人口,其中男性算一半,那就是6亿5千万,其中再算1/3吸烟的,那就是2亿烟民,剔除女性烟民不算,中国也有2亿烟民,以每人每天一包计算,一年365包,以平均每包3块钱计算,一年1000元,全国就是2000亿人民币。那么把这2000亿人民币用到失学儿童或者救济贫困地区,那又能办多少事情?我再算一笔环境账:吸烟有害健康,人人都知道,每年因为吸烟导致的疾病又有多少呢?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那样不是健康的大敌,人民的公害呢?我再算一笔安全账,每年因为吸烟导致的失火,而损失多少财产和鲜活的生命呢?大兴安岭的凶猛烈火就是一颗小小的烟头引燃的。
三笔账合成一笔账,是不是有弊无利,弊巨利微呢?那么政府除了现有的保护未成年人的等法规中限制香烟以外,为什么没有更深层次的禁止呢?还不是因为,香烟行业是利税大户,还不是因为香烟行业涉及的就业人数众多,政府无法解决香烟行业的失业人员,无法不依赖香烟所创造的利税。
如果要算帐,我还能算很多笔账,例如,每年公款吃喝的2000亿人民币等等。。。
我始终认为,制度和法律之所以有恒久的力量,并不在于制度和法律制定者的权力,而在于制度是由民主产生的,法律是由民主的程序和由民主程序选举的立法者产生的,没有民主作为保障的制度永远是不稳定的,没有依照民主程序选举出来的立法者不是民意代表,他们制定的法律无法表达民意,顶多是少数人的喉舌,这样的法律也是不稳定的,因为它与个人的生命息息相关。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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