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香港立法会对民主改革建议进行辩论之前必须要得到北京的准许,这项决定涉及到有关香港基本法辩论的核心问题。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有可能最早在2007年直接选举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在2008年直接选举立法会议员。但是,这项裁决意味着在北京点头之前不可以有任何的变动。
目前,香港的领导人、也就是特区行政长官由亲北京的一个委员会任命。在立法会,只有不到一半的议员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其余都是任命或是由专业团体推举产生的。
*人权组织:北京玩弄政治权术*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说,这项裁决是在玩弄政治权术。罗沃启说:“这是以法律名义采取的野蛮行动,中国领导人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基本法的精神。”
英国政府在1997年向中国政府移交香港主权时,香港保留了西方式的司法制度和公民自由。
*民选议员:立法改革应从香港开始*
香港一位经民选产生的立法会议员说,立法改革应该首先在香港开始,只有在经过广泛讨论之后才送交全国人大。星期二的裁决则正相反,使北京得以阻挠香港就基本法展开辩论。他说:“如果全国人大采取封杀有关提案的作法,那么我们就没有机会讨论这个提案。”
中国当局自去年7月就不断显示出阻碍香港民主改革速度的意愿,当时香港五十万居民举行和平示威,导致政府推迟就一项引起争议的有关国家安全问题的法律进行表决。
*居民:渴望直选*
一些香港居民说,全国人大的决定只会使要求改革的呼声更高。一位曾经参加过静坐抗议的市民说,香港人十分渴望举行直接选举。
*股市:未受影响*
尽管出现了这些争议,金融市场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当天恒生指数收盘价格上升了百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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