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报导,李金华表示,受中共中央组织部委托,审计署对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审计,发现三方面重大问题。
在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方面,抽查该公司投资、借款、担保、大额采购和重大股权变动项目六千八百一十八个,有损失或潜在损失的项目六百三十一个,金额七十八点四亿元人民币,其中因个别领导人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三十二点八亿元,占百分之四十二。
其次,原国家电力公司损益不实的问题十分严重。该公司二00二年决算报表反映当年利润总额为二百一十五亿元,但是审计确认应为二百四十七亿元。一九九八年至二00四年,累计少计利润七十八亿元。损益不实的原因,主要是少计收入、收益,同时却多列成本。
第三,经审计发现,该公司国有资产流失四十五亿元,其中因违规处置资产、通过关联交易让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十九点七亿元;因违规对外投资、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损失十五点三亿元。
此外,还查出原国家电力公司涉嫌个人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十二起,涉案金额十亿元。例如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林姓副理事长在任职华中电力管理局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以权谋私,他的女儿、女婿等在承包电力工程、向电力单位供货中黑箱操作,弄虚作假,非法牟利八千三百万元,本案已有三十五人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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