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国忍: 黄华华穷凶极恶,胡锦涛理应三思

【看中国报道专稿】1: 张德江被扣上政治屎盆子

  广东的南方都市报案的二审再次重判,给了中国媒体从业者当头一棒。笔者以为,海内外媒体对此案的关注程度一直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这可能有一些复杂的政治因素考量。

  在南都案初起时,一些海外媒体将主办此案的中共元凶指为张德江,这实在是冤枉这位江系人马,张德江为此频频在海内外媒体上放风,为自已洗白。当然,这也从反面给江系人马一个警示,如果与江泽民走得太近,就难免时时惹得一身腥臭。江泽民可谓是中共当今政坛的民望杀手。

  张德江虽然不是南都案的主凶,他这绝不是说他是一位关爱媒体自由的中共大佬,只不过因为南都报直属张的省委系统,他如果要打击,从中共官场的常理推测,他不会使用刑事案将南都报高层一锅端的做法,这样的打击方式,第一,有损部门经济利益,南都报明摆着是一只下金属的鸡;第二,在自已下属单位搞刑事调查,弄不好会引火烧身。所以,广东省委对直属媒体的处分方式,一般是用人事操控进行换血,比如对南方周末,张德江虽然也讨厌至极,整治方式却是派出张东明等走狗去当主编。

南都案的主媒元凶,显然是广东省长黄华华,与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这两个人是拴在一条线上的蚂蚱,黄华华是团干部出身,从广州市委一步步爬上了省长的宝座,林树森则是黄的亲信,接掌黄升迁后的广州市委书记空缺。

  从经济利益上,广州市委的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与省委的南方报业集团本来就处于激烈的竞争地位上,铲倒南都报,对广州市委的经济利益大有裨益,在政治利益上,有助于进一步打击省委张德江的民望,而却不会触动黄华华的省政府这块利益,这样一举两得的害人事,黄华华,林树森干起来自然得心应手。张德江不过被黄华华当了枪使,另一方面,因为政治本性使然,张德江也只是一心洗白自已,实质上袖手旁观,并不真正为平反冤案做什么实质工作,甚至还为真相公开后,屎盆今后能摆正到黄华华头上而暗自高兴,这也是二审仍然重判的原因。

2: 中共官场与媒体业的矛盾持续恶化

   以笔者与一些中共官员与媒体业者的交往经验,官场与媒体业的矛盾在这几年明显恶化。许多中共官员对媒体气愤难当,一听说有主编记者倒霉了,坐牢了,就兴奋得手舞足蹈,成为酒场的第一话题。

  当然,这不是说中共已经失去了对媒体的控制,从政治上看,中共通过各级宣传部门,依然完全控制了几乎所有的媒体。在政治上,两者是没有什么矛盾的,主要的矛盾是经济矛盾。而经济矛盾也主要在两个方面:

  A: 媒体业对各级官员的敲诈勒索。

  比如当发生一些重大事故时,一些媒体赶到现场,就向当地官员勒索从几千到几十万的封口费,这也是众所周知的常识了。另外,官员日常也要向上级党委的媒体记者行贿,发表各种公关文章,吹捧地方政治经济成就,一篇豆腐块文章,一段五分钟报道,少则几千,多则几万,这种钱还不能不花,成为地方政府财政的一大负担。
  
  B: 媒体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炒作地方政府的重大事故,管理失误。这种新闻炒作很可能彻底终结一个地方官员的政治前途。

  笔者以为,在中国媒体的发展过程中,第一种敲诈勒索的作法固然不对,但是其最大的受害者是媒体自身的诚信与市场利益,所以,只要保持媒体在经济利益上的真正自立,走向市场化,这种媒体舞弊现象应该会在将来逐步减少。而第二种现象,从市场角度炒作官员的失误,则完全是一种应该受到的保护的正当行为。无论萨斯事件,孙志刚事件,媒体的炒作都是让自身的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双赢,这是应该受到保护的媒体权力。

3:  黄华华的作法将使胡锦涛的形象严重受损

  黄华华第一次引起国际媒体的关注是在去年萨期初起时,黄华华及广州市委主张有限度地报道疫情,从而取得对舆论的主导权,这种高明的做法赢得海外媒体好感,而实质上黄华华在掩盖疫情的本质上与张德江并无二致。

  黄华华赢得海外媒体好感的另一个因素是他的团派出身,又是在胡锦涛上台之时接手广东省长大权,被舆论认为是胡锦涛的团系人马,在海外反江挺胡的风潮中,一荣俱荣。

  但是,黄华华这次对南都报的残酷打击,已经使媒体对他恨之入骨,以中共媒体对官场运作的精明,自有办法给黄华华,林树森的政治生命画上句号,比如全面报道广东省的各项政策失误,黄,林二人在广东官场三十多年经营,各种政治利益关系盘根错节,可以肯定,下一次的任何重大失误,都能推及这二个老官僚头上,黄华华的政治生命,绝不可能再象萨斯事件那样侥幸脱险。

如果胡锦涛对自已的政治羽毛还有一点爱惜,就该及时地,公开地切断与黄华华广东帮的任何政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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