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下跪副市长被双规 举报人被警方拘留
今年4月,本报接到一封读者来信,信中有多张一名中年男子当众下跪的照片,其中甚至不乏涕泪交流的场面。令人惊讶的是,信中材料披露这名下跪的中年男子竟然是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一名堂堂地级市副市长为何会向人下跪?为何还会同意拍下这些照片?他究竟做了些什么?……记者随后对此事进行了核实采访。副市长“下跪”时涕泪交流照片在互联网上曝光后引起网民轰动
在本报收到的这份读者来信中共有十余张照片,其中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几张“下跪”照---下跪的是同一位中年男子,中等身材,体态稍胖。他下跪时的表情非常不自然,有时还涕泪交流,这种场面与这位中年男子的楚楚衣冠形成了鲜明对比。
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男子的身份:这封来信中的材料称,下跪的中年男子是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李信。记者随后登录山东省济宁市官方网站,从中找到一张李信在去年冬天视察当地某企业时的照片,两相对比后确认,“下跪”照片中的中年男子正是李信本人!
今年6月中旬,一篇“济宁市副市长下跪丑态”的帖子被发到了互联网上,并且附上了李信下跪的照片。由于内容敏感,文章一上网便立即引起轰动,先后被国内多个网站转发,很快成了网民关注的焦点。
记者从率先披露该文的某网站负责人处了解到,6月16日,济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方面曾给他发去一封“辟谣”邮件。该邮件称,网站所登载的文章“内容纯属伪造,所附照片纯是个人拼接而成……李信同志作为济宁市副市长、济宁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作风公道正派”。该邮件还称,刊登文章和图片“对李信本人造成了极大伤害,同时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并将干扰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文作者和有关站点已经涉嫌诽谤罪,目前当地公安部门正在对该文章出处的网站进行调查,并将依法对有关人员以诽谤罪进行侦破”。
然而就在6月下旬,济宁方面就传出“李信被有关部门‘双规’”的消息。记者日前从山东有关部门证实,李信是在6月24日左右被“双规”的,当时距离“辟谣”之声传出还不到10天。
李玉春曾是李信公司“合伙人”
公司所有资金由副市长投入
李信,1954年2月出生在济宁;曾在济宁市建筑设计院担任院长,在此期间李信获得了颇多荣誉,例如“优秀科技工作者”,省、市劳模称号,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等等;1994年济宁高新技术开发区成立,李信被任命为高新区副主任,其后不久就升任管委会主任。此后的李信更是官运亨通,先是担任市长助理一职,三个月后出任济宁市副市长,主持高新区的工作,分管科技、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等工作---以上内容部分来自今年4月济宁地方网站对李信的介绍,但是7月22日记者发稿前再次登录相关网站时,已经找不到有关李信的任何内容。
在此之前,记者曾于今年4月采访了寄来这些照片的读者李玉春,仔细询问了有关照片的来历。今年30岁的李玉春是山东临邑人,她承认这些照片是她拍的,因为她“必须留下李信违法乱纪行为的证明”。
她向记者仔细回忆了与李信相识的经过:“2002年1月,我到上海准备做服装生意,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到上海出差的李信。当时他并没有说出他的官员身份,只是一再跟我说话、喝酒,通过各种方式暗示对我的好感。第二天,李信约我出来见面,说有项目要跟我合作。这时他才说他是济宁市副市长兼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并告诉我他的关系网如何庞大,工作能力如何强,想跟我合作开办公司。”
由于缺乏对李信的了解,李玉春当时拒绝了他的建议。但其后李信回到济宁后仍多次劝说她,让李玉春渐渐改变了主意:“我不排除当时自己有占便宜的心理,因为李信说只需我的名字就能合伙,不用我出一分钱,而且跟官员合作在业务上也会有便利。”
2003年3月,李信拿着自己儿子李昆的身份证和一张名为“李岩”、但照片却是李玉春的身份证来到上海,让李玉春以“李岩”的名义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李玉春表示不同意使用这个假身份证,但李信一再表示该身份证是“真的”,由济宁市公安局签发(李信弟弟李峰是该市任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地址是李信家的住址,只是为了方便办理登记手续而已,因为李信身份特殊不方便出面。
“当时李信还带来了济宁当地派出所、街道办、单位证明等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写好的鼓动协议,称‘李岩’占51%的股份为法人代表,李昆占49%;2003年4月2日,这个‘岩昆公司’在上海卢湾区工商局备案,注册资金50万元,但实际上我没有投入一分钱,所有钱都是李信拿的,我就用了个名字‘合伙’。”李玉春说。
发现副市长涉嫌“洗黑钱”后举报
李信带人绑架李玉春并将其打伤
李玉春说,公司成立后她以“总经理”的身份工作,每月工资5000元人民币左右。“当时李信一有时间就到上海来找我,因为他的关系,公司很快有了几百万元的收入,那段时间我们的关系还不错。”
但是事情很快就发生了变化。“从2002年底开始,公司连续收到了几笔汇款,其中一笔15万元,还有一笔是25万元。”李玉春告诉记者,“当时我觉得非常奇怪,李信告诉我说那15万元是一个化妆品业务的货款,另外那笔款子则是钢材货款,但是岩昆公司从来没有经营过化妆品和钢材的业务。”
李玉春说,尽管有怀疑,但她还是接收了这两笔货款。2003年1月下旬,李信再次来到上海,同时带来了三张现金支票,每张100万元人民币,付款方为山东济宁中亿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他让李玉春将这300万元入账。“这次连是什么生意的货款这些理由都没有了,就只有入账一个要求,然后要转成现金带走。”李玉春对记者说,“我这时才开始害怕起来,这钱没有正当来源,也没有任何凭证,这不是‘洗钱’是什么?300万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所有手续都是以我的名义办的,一旦出事也得我承担,可我哪里承担得了这个责任!”
有关“岩昆公司”这几笔收入,当时被雇为公司会计的戴正龙也向前去核实的媒体记者证实,的确有这几笔款项:“李信让我把这笔钱挂在‘应付款’上。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在‘洗钱’,这种情况在审计的时候也很难看出问题,只有司法介入后才能把钱的来龙去脉查清楚。”
此后李玉春决定退出公司,并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李信的情况。但是李信很快知道了李玉春在检举他,2003年2月23日,李信带着弟弟李峰和王兵(济宁中亿集团董事长),以及5名打手将李玉春绑架至济宁香港大厦,威胁其继续“合作”,并将其打伤。
由于银行转账必须用李玉春的印章,她在被囚禁7天后被带到上海的银行转钱,发现公司账上已经被转走了360万元。她向银行求救,被上海警方解救。此后李玉春再也不敢回到济宁,“躲”到北京、上海等地继续反映李信的问题。
今年5月,记者曾向上海瑞金警署和刑侦六队核实过李玉春所说的情况,对方干警向记者证实当时的确是接到银行报警后将李玉春救出来的,“当时她身上还有明显的伤痕”。
纪检部门开始调查,李信开始“下跪”
“自愿”接受拍照并支付百万“封口费”
在李玉春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自2003年3月起之后的一年中,她先后到山东省检察院、省反贪局、省公安厅、省纪委、中纪委等多个部门反映李信的问题,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去年5月,山东省公安厅方面开始调查李玉春所反映的情况,省纪检监察部门也派人到济宁对李信进行调查。
有关部门的这些行动使李信感觉到了“危险”,他对李玉春的态度开始“由硬转软”,“下跪”成了他最常使用的“武器”,其中至少有4次是在不同场合对着相机“下跪”:2003年6月23日,李信在上海找到李玉春“谈判”被拒,结果就跪在她家楼梯口哀求,这是他第一次下跪“忏悔”;2003年7月13日,李信在上海天诚大酒店1905房间,当着李玉春弟弟的面再次下跪;此外去年9月11日、12日两天,李信又多次下跪。
“因为知道上面在查他,李信来求我时的态度跟绑架、殴打我的时候完全像变了一个人,说跪就跪,说哭就哭。我为了留下证据,提出拍照,他也表示愿意,就这样,我拍下了那些照片。”
此外,记者还得到了一份由李信写的“保证书”:“我李信(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向李玉春全家保证,再也不做任何一点伤害李玉春的事……如果我弟弟李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和畜生王兵(济宁中亿集团董事长)再做一点伤害李玉春的事……就让我全家死光,断子绝孙,让我丢官丧命,不得好死……我2003年2月23日做了伤害李玉春的事(即绑架),我李信罪该万死,我不是人,我向李玉春全家跪(原文如此)头赔罪……”
此外,据李玉春说,李信还找到李玉春的大姐李玉娟和姐夫董强,拿出20万元交给董强做“活动经费”,让他劝说李玉春不要告他诽谤、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后来李信还拿出100万元给李玉春做“封口费”。
“李信作为一个地级市副市长,仅靠每个月的正当工资收入,要多久才有这100万元?那300万元的来历他更说不清了!”后来李玉春将这笔钱交到了山东省检察院。
面对记者核实李信说法前后矛盾
有关方面鉴定照片等物证并非伪造
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的同时,李玉春也在不断寻求媒体帮助。今年5月上旬,记者曾就“下跪”一事致电李信本人,核实相关情况。
当时记者问他是否曾在2003年7月13日到过天诚大酒店,李信予以否认;记者又问他是否认识“李岩”或“李玉春”,他也表示“不认识”。记者追问:“那现在李玉春手中为什么会有您下跪的照片和保证书?”
李信回答:“那些照片都是假的,是用电脑做的,‘保证书’也是伪造的,是李玉春别有用心,想敲诈我……”记者说:“从您的回答判断,您还是认识李玉春的?”对方立即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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