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安全第三国”协议恐将引发偷渡潮

美国与加拿大签订的“安全第三国(Safe Third Country)”协议将于今年12月29日生效,根据这项协议,在美国或加拿大寻求庇护的移民者,必须向最先抵达的国家提出申请。

根据美联社11月29日的报导,律师及维护移民权益人士周一(11月29日)表示,虽然加拿大每年将可依据这项新规定拒绝数以千计在美国生活的申请加拿大庇护的人,但那些移民者只要成功的抵达加拿大,仍旧可以在加拿大申请庇护,因此新规定将造成更多移民非法偷渡越过美加边界。

但是在蒙特娄工作的移民律师密契尔哥尔德堡(Mitchell Goldberg)则认为:“这并不符合911后的安全考量,它只是提供人们一个非法越过边界的诱因。”

批评者认为,本项协议是美国送给加拿大的特别礼物,以换取加拿大与美国在其它移民及安全议题上的合作,这项协议会给美国带来很头痛的问题。

位于美国佛蒙特州蒙皮立市的难民协助(Refugee Assistance)机构的执行长派翠克吉安东尼欧(Patrick Giantonio)说:“我们相信现在不存在的非法偷渡问题未来将大量增加。”对于本项新规定订在寒冷的冬季生效,将陷非法越境行为更为危险之状况,吉安东尼欧认为是“不合逻辑、不幸且危险的。” 他说:“12月29日当天,边境的人们将会抓狂,正值节庆假期的中间,边境的交通原本就会很繁忙。”

美国公民与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表示本项协议的签订目的是为了简化申请庇护的程序,担心非法偷渡或交易会因此而增加只是一项臆测。美国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发言人比尔史特斯柏格(Bill Strassberger)说:“美国及加拿大有责任提供安全庇护,而偷渡的人也有责任在抵达一个安全的国家时提出难民申请。”他表示,申请庇护者只是占移民申请案的一小部分,如沧海一粟,本项新规定不致会造成太大影响。

根据官方统计,美国境内约有1万2千名至1万5千名的移民者申请加拿大庇护,约占加拿大所有庇护申请案总数的三分之一。他们多数来自南美及中美洲,也有一些来自巴基斯坦。根据新规定,在加拿大有近亲的移民者可在加拿大边界提出庇护申请,但移民官如何确认申请人确实有合法的近亲在加拿大,并不清楚。

在纽约州水牛城附近的Vive La Casa组织去年协助6千人申请加拿大庇护,其法律协调人莫里萧特(Molly Short)表示,以前只有等二星期即可取得庇护进入加拿大,现在则可能要等二年,才能完成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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