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官大贪5300万

失控的管理,缺乏监督的执法权,这一切使得一个普普通通的执行法官略施小计,就能周旋于申请执行方和被执行方之间,用谎言与威胁获得巨大的寻租空间.

  12月20日,吉林省吉林市迎来了今年最大的一场雪,气温骤降至零下26℃。市检察院大楼内,正紧张有序地进行着公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助理审判员李承禧涉嫌贪污巨额执行款大案的准备工作。
  
早在2003年9月,李承禧就已东窗事发。他这次被揪出,纯属“拔出萝卜带出泥”--省高院在查处另一起案件时,“无意中”发现了2001年已经退休的李承禧竟然涉嫌贪污。省高院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将此案移交检察部门立案查处,并指定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承担案件的主要侦查任务。“刚开始时,涉案金额只有100万,继续往下查,发现复杂程度远远超出想象,最后的统计金额把大家吓了一大跳。”丰满区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对本报记者说。

  案情触目惊心:从1995年到2002年,李承禧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共贪污执行款5316.12万元,索取贿赂36.84万元。

  司机出身的高院法官

  在吉林省高级法院执行局,48岁的李承禧是一个经历相当特殊的人。

  在进入司法系统之前,他曾在老家敦化做了13年的司机。那时的他,已经有了善于钻营的名声。1984年4月,他被突然调到敦化市法院当法警。此前他仅念过5年小学,没有任何法律教育背景。

  但这并不妨碍李承禧的前程。凭着“头脑灵光”,他很快得到连续升迁,1987年升任法院办公室副主任,3年后升任主任。

  1991年4月,李承禧抓住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机会,从敦化市法院直接上调吉林省高级法院。有知情人告诉本报记者,李承禧利用工作关系,和省高院及省上个别领导混得很熟。
 
 更令人惊奇的是,来到长春没几个月,李承禧便成为省高院的正科级助理审判员。1994年10月,他被调到高院“关键”的执行庭担任执行法官。

  执行庭是法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部门,“执行难”是许多法官不得不面临的苦恼。但李承禧志不在此,几乎是一上岗,他就打起了一笔笔执行款的主意。

  漫长的贪污过程
  从1994年到2002年的8年间,李承禧一刻不停地往自己口袋里装钱,而且,他似乎也不屑于玩些更为隐蔽的“装钱”手段。

  1999年,李承禧承办湖北东风汽车财务公司申请执行珠海市东大房产开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通化市分行委托借款纠纷案,案件执行标的达数千万元。

  次年2月,他从通化市工行划出300万元至吉林省高级法院。可10天时间不到,这笔款子就从高院账上消失了。“李承禧虚构了一个事由,把这笔巨款转到他私人在吉林市开设的征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检察官说。

  半年后的9月23日,李承禧又从通化市工行划出300万元,这次他连高院的账户也懒得绕,直接将钱汇入他借用的珠海市华章物业公司的账户。

  这300万元中的100万元被转到了李承禧私人在海口市开办的“海南国利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兴建三亚市的度假村;另100万元甩给了情妇炒股;最后的100万元被他以现金提走,当作他的“零花钱”。

  其后,他又以吉林省高院的名义,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被查封的珠海东大公司的两处房产。拍卖房款中的314万元,被他分三次汇入吉林省高院机关服务中心。

  同样,这笔钱在吉林省高院的账上没留多久,2002年1月18日,刚刚退休的李承禧仍然能通过有关人员,顺利地把这笔钱汇入他借用的珠海成基房产开发公司的账户。

  李承禧贪污的最大一笔执行款发生在1999年至2001年间,实际金额达1185.4万元。此时的他,对于如何转移执行款已经驾轻就熟,一手导演的连串资金转移更是令人眼花缭乱。

  这个案子是中国工商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申请执行珠海市金昌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欠款。2001年6月,李承禧将执行来的1328.8万元汇入吉林省高院的账户。

  这笔钱在高院的账上也只是过了趟路。李承禧向高院声称“要向通化工行退执行款”,很容易就在2001年6月5日将其中的1300万元汇至通化市工行。

  可通化市工行还没来得及高兴,行长李剑锋就接到李承禧的电话,李承禧称“这笔钱是拍卖珠海东大房产的款项”,让他们先不要将款入账。7天后,李承禧编造了一个虚假理由,指令工行将这笔巨款汇到他借用的珠海市成基房产开发公司的账户。

  随后,这家珠海公司就按照李承禧的要求,在2002年1月和4月,分两次将这笔款连同在东大案件中贪污的执行款150万元,共计1450万元,转到李承禧本人设在吉林市昌邑区绿色食品办公室的账户。

  李承禧的手段
  其实,只要申请执行方和被执行方相互通个气,李承禧的伎俩就穿帮了。但这对李承禧根本不是问题。他用威胁等手段,强行阻止申请执行方和被执行方接触,自己则左欺右骗---对申请执行方说“钱没执行”,对被执行方则说“钱已经还了”。

  1998年,李承禧承办工行吉林市分行申请执行南通西田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西田超级娱乐宫和农行如东县支行借款纠纷案。工行吉林市分行有关负责人曾随李承禧到江苏如东去执行案件,但到了当地,这位负责人傻眼了,李承禧根本不让他与如东农行方面有任何接触。“你别看我们是一家市级工行,可句句话都得听他的。他要是一发火,我们的款子不就更没戏了!?”工行吉林市分行法律事务部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他们背地里还是找过如东支行的,没想到他们更不敢得罪李承禧,“你们和法官谈吧,我们不和你们直接接触。”丢下一句话就挂了电话。

  执行款流进私人腰包,那对申请执行方总要有个交待吧。但这难不倒李承禧。除了拖延和欺骗外,他最常用的一种手段是,用法院裁定的方式将低价实物强行高价充抵执行款。

  李承禧在承办湖北东风汽车财务公司一案中,曾将珠海东大房产拍卖款中的314万元全部塞进自己腰包,可拍卖款项东风公司已经知悉,如何将款项交给他们呢?

  李承禧从314万元中掏出150万元,购买了奔驰、宝马轿车各一辆,并送到东风财务公司。“这几台车值314万元,”李承禧出示一纸裁定,将两辆车强行抵给他们。待李承禧东窗事发后,有关部门对这两辆车进行鉴定,价值仅82.58万元。

执行工行通化市中心支行一案时,李承禧将1300万元直接汇入自己掌握的账户。然后,他将自己购买和他人抵债的4辆轿车送到工行通化市中心支行,强行抵掉445万元的执行款物。事后鉴定,4辆车价值总共不过114.6万元。

  在吉林市工行申请执行案中,李承禧于2000年2月到9月从如东农行执行回1483.59万元,汇入吉林省高院。为了把这笔款弄出来,李承禧对通化工行负责人说,“我可以帮你们吸收存款。”然后他向省高院编造理由,将此款中的1249.59元以及应该归还其他案件申请人的执行款200万元,全部转至通化市工行。

  吸收到这么大一笔“存款”,工行负责人乐了。可没多久,李承禧又将这笔钱转至他控制的一个账户,其中除400万元被他付给吉林市工行外,余款921.69万元全部被他侵吞。

  办案期间,李承禧同样给吉林市工行送了6辆后来鉴定价值仅161.69万元的小汽车,顶充近千万元的执行款。不仅如此,“车送过来后,连手续也没办,我们追着他要手续,他甩了一句‘回头给’,几年了也没给。”吉林市工行一位部门负责人忿忿地说。

  洗钱
  李承禧案发后的一天下午,吉林市昌邑区农业局局长马富清才从检察院得知,吉林农业生态科技园--当时区里最大的招商引资项目--老板竟然是省高院的执行法官,而这个“李老板”投的钱,全是贪来的执行款。

  更要命的是,局里为了让这位财大气粗的李老板资金运作方便,在农业局绿色食品办公室为他设立了个人账户。但这直接方便了李承禧转账洗钱。检察机关调查发现,高达1450万元的巨额贪污款被他通过这一账户“漂白”。

  这实际上隐藏着李承禧更为长远的“抱负”。此前,李承禧已经在海南注册了“国利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又在吉林市以他儿子李振宇为法定代表人,注册了一家 “征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承禧注册这两家空壳公司的目的除转移赃款外,还希望用这些原始资本做生意,获得长远发展。

  完成这些准备工作后,李承禧以“国利实业有限公司”老总的身份前来昌邑区投资农业生态科技园,国利公司的子公司“吉林市征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承建方”。

  除了通过自己的公司和账户转移钱款外,李承禧利用自己办案时结识的关系,多次借用他人和企业的账户来为自己“洗钱”。

  本报记者粗略统计,珠海成基房地产公司、德惠市兴业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等十多个单位和个人的账户,都成为李承禧转移执行款的“中转站”。

  “经济来往中借用账户的现象很普遍,借账户转一下账,回头给你留点手续费,一切就OK了。”吉林市一位政法干部说。

  担任执行法官的8年里,李承禧利用自己的身份和法院的权威,多次违法办案。

  早在1995年,李承禧就私自非法承办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欠款纠纷案,从中贪污2.9万元。

  1998年李承禧在承办吉林经济技术国际合作公司申请执行香港东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将执行款300万元汇入农行长春市绿园办事处。随后,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当年8月14日,李承禧用一张已经作废的吉林省高院协助划款通知书,将此款划入被其控制的账户。
  
  
  失控的管理,缺乏监督的执法权,这一切使得李承禧略施小计就能周旋于申请执行方和被执行方中间,用谎言与威胁获得了巨大的寻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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