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旅游:不遣返赖昌星我就不签字

中加谈判旅游观光协定已有六年多,但中方始终不愿签字。与此同时,中国却与世界上其他六十三个国家签定了观光协定,且谈判时间较加拿大短得多。

加拿大环球邮报昨天报道,由于加拿大迟迟不将中国通缉要犯赖昌星遣返中国,中国正以拒签中加观光协定惩罚加拿大,使加拿大旅游观光业遭受损失。

报道指出,中加若签观光协定,加拿大将成为中国官方允许公民出访的观光地点之一。据加方估计,每年可有一百万中国人民赴加拿大观光,每人在加拿大停留期间可花费数千加元。环球邮报表示,中加未能签订观光协定,显示加拿大在中国市场的影响力正在萎缩。本周加拿大总理马丁及国际贸易部长彼德逊在北京与中国领导人会晤时,此点将是双方讨论的重点之一。

环球邮报指出,中国利用赖昌星事件惩罚加拿大,显示中国企图以经济力量达成政治或外交目的。赖昌星目前仍在加拿大申请政治庇护,虽已被拒绝,但仍在上诉中。中国对加拿大司法系统迟迟不能遣返中国第一号通缉要犯十分不满。

加拿大政府于一九九九年即开始与中国谈判签署观光协定。若无赖昌星事件,加拿大将是最早与中国签订观光协定的国家。今后两国即使签订此一协定,加拿大将是最后与中国签观光协定的西方国家之一。

加拿大目前华裔移民人数已破百万,中加若签观光协定,加拿大观光业估计,每年应可吸引一百九十万中国观光客。在目前两国没有观光协定的情形下,加拿大每年只能吸引百分之零点四的中国观光客,约七万五千人次。

统计数字亦显示,二00二至二00四年间,中国至加拿大的观光客人数事实上下降。同期间,中国人赴其他国家观光客的人数却上升。

中加不签观光协定,加拿大就不能成为中国官方允许的观光地点,加拿大因此也不能在中国刊登观光广告,也不能接待任何种类的中国观光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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