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2005年全球考察报告》的中国部分
日前,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一年一度的全球报告发行,其中有关中国部分的内容如下:中共虽然在2004年承诺依法治国,但广泛的官员腐败、共产党干涉司法、官员及其家属不受追究等现象都使该承诺大打折扣。当局继续实行新闻审查。民间社会也遭到限制,大多数民间组织都受到政府控制。中国禁止独立的国内人权组织,也不准国际人权组织进入中国。联络国际人权组织的中国公民则面临监禁的危险。
2004年10月末和11月初,河南省和四川省发生了数万人参与的大规模骚乱。虽然骚乱地点相距很远,起因也不同,但这些骚乱及政府的反应都表明不断加剧的农村动荡和中国领导人对社会稳定的关注。中国领导人继续阻止不满情绪的扩散,并试图防止有关社会问题的消息传播。
“六四”事件15周年
2004年6月4日是“六四”事件15周年纪念日。中国领导人当年下令部队开进天安门广场,并向阻止他们进城的平民开枪。15年后,政府仍禁止对该事件的任何公开纪念。对那些为遇害者争取平反、赔偿或要求官方修改事件评价的人,警察则进行骚扰和拘禁。
在2004年的周年日敏感期间,官方再次软禁了一些著名活动人士,如“天安门母亲”组织的领导者丁子霖。国家安全官员把蒋彦永医生拘禁了6周,并强行对其进行思想改造。72岁的军医蒋彦永因揭露官方掩盖北京“非典”疫情,而获得国际声誉。他曾在89年6月4日治疗过遇害者,并于2004年2月私下致信政府,建议政府改正其在1989年“犯下的错误”。蒋医生在2004年7月19日获释,但在此报告撰写期间他仍遭软禁。
中国的司法体系
2004年3月,中国在修改宪法时加入了承诺保障人权的内容。虽然中国的宪法不能得到直接履行,这一修改仍显示中国越来越承认人权。
尽管中国做出了努力来加强法制,其司法体系本身仍是侵犯人权的一个主要根源。许多法律措辞含糊,使检察官和法官可借其达到政治目的;法院系统缺乏独立性,党政官员经常为亲友利益而干涉各级司法机构;审判程序对检控方有利;虽然许多法官受到公诉,腐败行为仍广泛存在;刑事司法系统仍大量依靠口供作为证据,从制度上促成警方通过严刑拷打来取得口供;中国的有关专家称,法律援助只能满足全国四分之一的需要;如果辩护律师过为积极地维护客户的权利,他们可能会被取消行业资格或遭到监禁。
从更为积极的方面看,中国最近开始对法官进行资格考试,并表示想修改法律来更好地保护受关押的嫌疑人。尽管如此,未经司法程序的行政拘留在中国仍很普遍。一些因为涉嫌象吸毒这样的“轻微罪行”的人,在遭到拘禁后被送去“劳动教养”数月或数年,案件则从未得到法官审理。
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中文互联网和中国国内媒体的活跃发展,导致当局在2004年设法对其加紧控制。官方扩大了审查内容范围,并采取更有效的执行措施。2004年10月,中国还禁止了关于政府在农村征地的所有报道。
9月,《纽约时报》的研究助理赵岩被捕,他被控向外国人泄露国家机密,当局似乎认为他向外界提供了共产党领导层变动的消息。2004年初,当局查禁了一本纪实性畅销书《中国农民调查》,该书记录了发生在安徽农村的官员腐败、横征暴敛和警察施暴等事例。许多报纸在2004年探测言论界限,一些因此而遭到打击。《南方都市报》的原总经理被以贪污罪名判刑多年,原主编被解职,而这些罪名据公认是出于政治动机,因为该报曾率先报道数条全国性的重大新闻。
当局既鼓励使用互联网,又控制网络内容,这一矛盾在2004年更为激化,当局使用更为先进的技术来限制公众和私人言论。尽管如此,互联网在中国正成为交流信息和动员社会的有力工具。 艾滋病
中国面临发生可能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艾滋病疫情。根据官方数字,84万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但真实数字可能要比这高得多。许多中国公民对艾滋病缺乏基本常识,一些艾滋病活动人士则遭到政府骚扰和拘禁。
中国当局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处理艾滋病危机。2003年晚期,国家当局承诺向所有穷困的艾滋病毒感染者提供逆转录病毒治疗。中国国务院在2004年 5月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官员执行一系列艾滋病防治和控制措施。中国修订并于2004年8月通过了防治和控制传染病的法律,禁止歧视传染病人。但根据人权观察在2003年9月发表的报告《锁住的大门》,基本权利的缺乏及地方当局的侵权行为,阻碍了对中国艾滋病感染者的援助行动。
河南和其它省份的农民曾在一些牟取暴利但不卫生的采血站感染上艾滋病毒。在此报告撰写期间,中国仍未对政府在此事上的角色进行调查。没有任何官员受到追究,一些与该丑闻相关的人还得到提升。河南当局经常在国际要人来访前拘禁那些感染有艾滋病的活动人士,最近还建造了一所监狱来隔离感染有艾滋病的犯人。他们还继续阻挠一些向艾滋病人提供服务的民间组织的活动。2004年,河南官方关闭了3所民间组织经营的艾滋病孤儿院,还短期拘留了“东珍艾滋孤儿学校”的工作人员。河南省的艾滋病人继续指控,政府在分发逆转录病毒治疗时存在腐败和侵权行为。
劳工权利
中国的工人尚未从国家的高速经济发展中享受益处。雇主经常不按规定支付最低工资,也不按要求实行健康和安全措施。国有企业私有化或破产后,许多原员工丧失了退休金。成百上千万进城打工的农民面临严重问题。由于没有官方的居住许可,这些民工无法享用城市的基本服务,并易于遭受警察的侵害。
由于政府禁止独立工会,工人伸张冤屈的能力有限。中国只容许官方控制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一些民间组织教育工人了解他们的合法权利,并协助他们与雇主打官司。但这些组织也被禁止讨论独立工会,更无法组建独立工会。
许多地区都发生了大规模的劳工抗议事件。2003年5月,在缺乏基本公正审判程序的情况下,辽宁省的劳工活动人士姚福信和肖云良分别被判处7年和 4年徒刑。其家人称两人都身患重病。2004年10月,经过有缺陷的审判,5名工人被判处2到3年半的徒刑,他们被控在广东一家鞋厂的大规模示威中毁坏公司财产。
强制拆迁
人权观察2004年3月发表了报告《拆迁》,阐述了地方当局和开发商如何对数十万居民的住宅进行强制拆迁,以建造新房屋。由于无法依靠司法途径,这些遭拆迁的人到街头示威,但受到警方的严厉镇压、拘留和监禁。著名维权人士叶国柱在向官方申请批准一次示威游行后被捕。为许多拆迁户进行过辩护的律师郑恩崇被上海一家法庭判处3年徒刑,罪名是“泄露国家机密”,他此前向一家国际人权组织发送了有关他活动情况的传真。
法律专家和一些官方媒体公开批评政府未能保护公民的居住权。政府因此修改了一些政策和宪法条文,但广泛的腐败现象和薄弱的司法体系阻碍了这些法令的实行。
香港
2004年4月,中国政府单方面决定香港至少在2012或2013年前不进行普选。不仅如此,通过重新阐释香港的基本法,北京还保留有全权决定任何有关改变选举制度的提议。香港立法会以前拥有的实行政治改革的权力,现在也转归香港特首所有,而选举特首的委员会的多数成员是由北京任命。中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负责对基本法的修改,香港选民代表多次要求其征求民意,该机构则对此置之不理。
1997年,香港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以特别自治区的地位回归中国,中国政府当时许诺香港会享有“高度自治”。但由于北京近来加强了其控制香港的权力,香港人担心中国会继续削弱基本的人权保障,因此在2003年7月1日、2004年1月和同年7月1日香港爆发了大规模示威游行。
2004年9月的香港立法会选举,因北京的政治干预和几位著名批评人士遭威胁而受到损害。
新疆与“反恐战争”
中国以支持美国鞯嫉摹胺纯终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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