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周一向律政司提出全民公决私人草案,不过律政司司长梁爱诗表示,现阶段是审议草案的格式,不会评论这一草案的内容。
香港媒体引述梁国雄的话说,提出有关全民公投的私人草案是希望民众能够行使"应有的法律权利",就重大事情表达意见。
他强调,公投条例将是一项公器,不论市民或政府均可以行使。如果这一私人草案获得立法会通过,市民就可以就2007年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和2008年全体立法会议员普选等议题进行公投。
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接见梁国雄及另一名议员张超雄时表示,法律草拟专员将审议梁国雄提出的公投草案的格式,她不会评论文件的合化性,也不会表达政府的意见。
香港特区政府一直反对制定全民公投法例,认为公投不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前此,行政长官董建华表示,《基本法》对香港政制发展、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和立法会选举办法的修改,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他强调,立法会议员必须尊重、遵守"一国两制"所确立的中央与特区关系的规范,根据《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去处理2007年和2008年两个选举办法。
不过民主派一直积极推动普选特区行政长官和全体立法会议员,声称只有800多人的大选举团推选的行政长官没有代表性,全体立法会议员也应该由选举产生,以便充分反映民意。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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