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广:建议清明节为法定公众假日 --再致两会公开信

现在台湾和香港,都明文规定“清明节”为公众假日,放假一天。

大陆应该向他们学习,尊重传统,尊重历史、不忘先人,不忘祖宗,明令规定“清明节”放假一天。

中国大陆和台湾、香港交往日益增多,由于法定节日不同,增加了很多不便。大陆增加“清明”为公众假日,有利于两岸三地在节假日上逐步走向统一。

香港的公共假期,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 包括过年、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都是公众假日。香港另一部分假日,受伦敦银行假期的影响,英国银行休息,香港也放假,如圣诞节等。(《港澳知识手册》P116)

近年我国的“国庆节”、“五一节”改为放长假七天,是谓“黄金周”,本来想刺激经济,几年下来,才发现不少弊端;如“黄金周”为交通和某些地区(旅游地区)带来了沉重负担,给社会资源带来压力和浪费,使政府部门和多数企业陷入停顿状态,给人们生活带来不便,也给国际交往增加障碍。

因此建议:减少“十一”“五一”放长假的时间,增加一些传统节日为公众假日,先从增加“清明节”放假一天开始。

以上当否,请答覆。

孙文广2005年3月1日

联系电话:0531-83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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