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文章提到,就在三个月前,2004年12月,法国的一家法庭作出裁决,该卫星公司必须停止播放黎巴嫩真主党电视台 Al Manar 的电视讯号;而那次Eutelsat 卫星公司为自己辩护说,基于公司的“公平”和“非歧视性”的政策,他们将继续维持 Al Manar 电视台频道的节目播出。但到后来,Al Manar 电视台由于宣扬对犹太人的仇恨在法国被吊销了电视执照。
三月十六日,Eutelsat 被再次传唤到法庭,起诉方是新唐人电视台,因为这家法国卫星公司 决定从3月底开始,撤销新唐人电视台在亚洲卫星频道的播出。
华尔街日报说:“看来 Eutelsat 有双重标准, 一套用在真主党头上,一套用来对付与中国官方有不同意见的人”。
华尔街日报指出,“总部设在美国的纽约新唐人电视台,跟恐怖组织真主党的电视台是截然不同的,他们的电视节目即不宣扬恐怖,也没有种族歧视的内容,完全符合法国对电视广播的要求”。在采访中 Eutelsat 的发言人维纳莎.欧康纳女士向华尔街日报记者解释说,他们决定停止播放新唐人电视台节目,是基于“内容多样化”和“经营商业化”的考虑。欧康纳还特意强调:Eutelsat 公司这么做并不是由于来自中国官方的压力。这位发言人补充说,新唐人电视台是跟他们旗下的经纪公司,伦敦卫星交换公司(London Satellite Exhange )签的合约,合约到4月中到期,这家经纪公司只是没有续约而已。
华尔街日报社论提出了疑问: “Eutelsat 过去是国营企业,现在是私营企业。为什么他们这次要极力为自己辩护呢?很简单,他们公司的营业规则是这么规定的,任何电视台只要能按时付费,节目内容健康,有助于资讯自由流通,他们一律给予播放。那么,新唐人电视台没有违反上面的任何一条规定,反而受到不同的待遇呢?”
华尔街日报社论进一步分析到:“北京在这件事情背后起的作用人人心知肚明。新唐人电视台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非盈利机构,也是唯一一家不受官方控制、又能在中国大陆播放节目的电视台。他们的新闻、娱乐节目和文化节目都不经过中国 政府的审查,在全世界涵盖2亿中国观众,其中包括5千万中国大陆的观众”。
新唐人电视台一位董事介绍说:“当初萨斯危机刚刚出现的时候,新唐人电视台就作了及时报导,比中国官方早了3个星期”。这位董事还提到最近新唐人电视台对赵紫阳逝世的消息也有大规模的密集报导。 而众所周知中国官方媒体开始是沉默,而后官方则只发了个几十个字的报导。
社论文章在分析其背后深刻原因时指出:中国官方对意识形态的控制一直就没有放松过,他们不允许有不同的意见的媒体自由发出声音。因为“中国是一个独裁统治的国家,一旦资讯自由流通,对中共会构成严重的威胁”。
文章透露,去年12月,Eutelsat 和中国信息产业部所属的中国卫通集团签署合作条约。熟悉内情的人士相信,这次中国卫通集团对 Eutelsat 和法国政府施加了巨大的压力,由于北京的从中作梗,Eutelsat 承受不住压力,才决定停止与新唐人续约。使得新唐人电视台很难再找到一家愿意向中国传送电视节目的卫星公司。
欧洲媒体是如何看这件事呢,文章援引国际新闻工作者协会的秘书长艾登.怀特的评论说:“这是严重的新闻审查。而且这次事件的当事人是 Eutelsat,这家法国的卫星公司向来以捍卫言论自由而自居”。
文章最后说,欧洲向来保障言论自由,欧盟议会的53名议员已给Eutelsat 的董事长布雷塔先生写信,信中说:我们都在看着你和Eutelsat,看着你们能不能坚守欧洲人最基本的价值观,让这扇“卫星之窗”从此能越开越大,而不是被关上。
(大纪元记者文怡、向东编译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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