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报导指出,也就是说,全世界每10个被处决的人当中,就有9个在中国。但是这个数字也许还是很低,因为中国官方没有公布被处决人数。"国际特赦"主要是通过在互联网上搜索有关中国审判和处决的报道来做出这一评估。
但是一般认为,中国实际处决的人数还要高。2004年3月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示,中国每年约有一万人被处决。越南也是处决人数较多的国家,2004年至少处决了64人。
"国际特赦"报告说,中国和越南的许多死刑判决所依靠的证据是通过酷刑逼供得到的。中国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在人大会议其间,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一项议案,建议中国最高法院收回各省市法院的死刑核准权,日前这项议案获得中国最高法院的回复,并且在刚结束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获得四十一名代表签名支援。
中国青年报报道,陈忠林首次向外界披露了中国死刑的统计资料。他指出中国每年判决的死刑立即执行案近万宗,差不多是世界其他国家死刑案件总和的五倍。陈忠林在议案中指出,中国目前死刑的核准权,除了危及国家安全、部份经济犯罪、严重职务犯罪等少数死刑案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之外,都是由各省高级法院掌握,“上报率”不足一成。
他认为,各地法院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已修订的九六年《刑事诉讼法》及九七年《刑法》,关于“判处死刑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规定。
一直以来,中国从来没有对外公布每年执行死刑的统计资料。大赦国际曾表示,在死刑的资料公开方面,中国是一个令其头疼的国家,它只能通过新闻媒介的零星报道来统计和估算中国死刑判决和执行的情况。
近年来,在废除死刑已成国际趋势之时,中国死刑案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增加之势。据中国的法学者反映,中国在80年代以后出现了重刑化和崇尚死刑的倾向。在司法实际中,有些地方的个别司法人员乃至个别领导干部甚至提出“可杀可不杀的杀掉,可抓可不抓的抓起来”。
国际先驱导报报导,根据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关于死刑的第六个五年报告的统计,截止1999年2月,全世界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及地区已多达74个,对普通犯罪废除死刑的国家及地区有11个,连续10年以上或者自独立以来或者已经正式声明在废除死刑之前停止适用死刑的国家达38个。这样,以不同方式在实质上废除死刑的国家及地区的总数已达123个。
而保留并执行死刑的国家和地区仅为71个,从保留死刑的国家来看,相互间的差别也很大,公开报道执行死刑的数量较多的国家有中国、伊朗、沙特、美国、尼日利亚与新加坡等,其中,新加坡按每100万人口的年度处决比率达13 33,而同样保留死刑的日本,在1994年─1998年5年间共处决24人,按每100万人口的年度处决比率只有0 04。
根据上述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的第六个五年报告,在1989~1993年间,有22个国家废除了死刑,其中有20个对在平时或者战时的所有犯罪废除了死刑;在1994-1998年之间的5年期间,又有17个国家废除了死刑,其中16个就所有犯罪、1个就平时的普通犯罪废除了死刑;1999年,又有土库曼斯坦、乌克兰与东帝汶3国对所有犯罪废除死刑,拉脱维亚1国对普通犯罪废除了死刑。
可见,废除死刑运动已经成为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且来势迅猛。中国是至今保留死刑的国家,也是世界上规定死刑罪名的绝对数量最多的国家。中国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日前透露,中国从长远来看要废除死刑。这再次引起了人们对这一重大问题的关注和争论。但是,中国现在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恐怕还是如何防止死刑的滥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博士介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犯罪数量的增长,中国死刑的种类一直是上升的。1979年的刑法中只有28种犯罪适用死刑,到1997年是将近80种犯罪。中国不少学者认为,现在奢谈中国要废除死刑还不切合实际,更迫切的任务在于严格限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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