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失业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社会发展要保持持续良性的局面有赖于如何有效地缓解巨大的就业压力。就业是民生之本。缓解就业压力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关系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社会公平和国家安全,因而这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社会政治问题。如果就业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将导致广泛的社会问题,引发社会危机并直接威胁国家安全。与此紧密相关的,大学生就业无疑是我国就业大军中的一个核心问,笔者认为目前大学生失业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社会问题,应该引起各方严密关注。尽管社会问题的判断不乏主观色彩,甚至它也难以完全实现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和“价值无涉”,但是212万大学毕业生中的64-7万,今年在毕业时无法一次就业,失业率高达30%,而上海人才招聘市场上,大学毕业生给自己开出的“草标插签”价格是1200元/月,自己交纳四金,网上 7000个就业岗位招聘,引来300万次点击,造成网络严重堵塞------,还是将大学生群体就业困境作为一个显性、普遍的社会现象直接摆在了研究者的面前,而这个现象对应的研究判断则是,大学生就业难是否构成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问题”?反对将大学生群体就业失业看成是社会问题的观点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认为,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市场化,个人投资高等教育,个人发展能力得到提高,并承担就业风险,完全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而中国目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还远远低于高等教育发达的高收入国家,如果承认目前中国大学生失业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那么不仅不利于中国高等教育的市场化改革,同时还会招致不必要的社会压力,影响改革方向。二是认为,目前的市场经济体系中,劳动力市场改革不彻底,市场信号存在严重失真问题,突出地表现在计划体制内如政府、大学、科研机构的管理岗位基本不受劳动力市场信号导引,因此,出现大学生失业的市场信号被放大。假如,我们将反对的观点,不以数量的民主和权威、权力的影响为标准,也同样称之为社会准则的话,实际上,我们进入了对社会问题探讨的社会学理论层面,即社会问题概念构成的首要与基本的构成要素,按照罗伯特-默顿的解释,社会问题判断的基本原则是“广泛持有的社会标准与现实的社会生活状况之间根本不一致”。而这个广泛标准,或者称之为 “多数人”社会规范下的主导性共识,尽管可以提供常态社会环境下的社会问题识别的一般标准,但对于迅速转型社会变化中的社会认知而言,有时“多数人”起作用(维持了共同生存基础),有时“少数人”起作用(引导价值观与社会变革),因此,就转型社会准则判断而言,研究方法选择对认知观点的反证就成为分析的起点。
首先,如果我们同意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根本目的,是以发展人的能力,提高社会文明,并持续保持高等教育社会的“正溢出”功能为出发点的话,那么反证的问题就是,在人生存与发展之间,谁是基础?如果我们判定,生存是发展的基础,发展的能力是手段而非目的,而当大学生群体失业已经威胁到这个群体的生存,或者说他们的生存面临群体困境时,那么再高的发展能力,或者说社会的潜在文明提高可能,又有是实际生活意义与社会价值呢?相反,如果年轻高知识的个人群体因为生活困境而产生强烈的社会挫折感,并导致个人行为越轨与群体反社会行为,反而因其知识能力,在深层次上更易瓦解社会的共同信仰、社会相互责任、社会凝聚力时,甚至因为这个群体的示范性和号召力而存在,同时也因为这个特殊的群体的社会述求往往选择激烈形式时,我们就不仅必须关心大学生群体因失业而产生的“社会解组”(socialdisorganization)可能,同时我么还要警惕社会的冲突激发与显性化的危险。因此,不考虑发达国家充分的个人生存社会生活保障前提,不考虑社会保护政策的广泛性与个人化,照搬西方社会大学生失业现象,并将之看成是发达社会普遍现象,凭空采用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作为标准,进行不切实际的国际化比较,并以此作为高等教育的“赶超战略”的指导思想,不但不利于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到“大众化”的良性过度,不利于“供需平衡”的高等教育市场化改革,同时严重的师资不足与教学水平下降(许多大学生在教学方式已经到了工业化、规模化生产产品的阶段),还将浪费我们宝贵的社会资本,并使未来上发展能力成为今天社会的沉重负担。
其次,我们来看大学生就业难,是不是一个被放大的信号?或者说,大学生群体失业是否已经构成社会学意义上的“典型社会问题”?目前另有一种观点解释认为,大学生就业难,是因为现成体制内,如高校、政府机关、科研机构的部分就业存量,没有进行劳动力市场化选择,因此导致市场就业信号失灵,以至于大学生就业难的劳动力市场信号被放大。对于这个观点的反证,我们即使不考虑城市党政机关干部近几年在年轻化、知识化的政策门槛下,在公务员的条例要求下,已经基本达到本科以上的学历水平,单说这几年的“知识充电”浪潮下,又有多少体制内管理人员通过“硕士课程班”拿到了比大学生更过硬的文凭?(当然也可以看成是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另一个副产品),而当这些国家购买就业岗位的实际内退年龄,已经操作在男57岁,女50岁这个层面时,我们即使还有可能,再从现有的工作岗位中下岗一批“4050”年龄,有长期工作经验的成熟劳动力,让大学生就业,以解燃眉之须的话,这些下岗劳动力的就业压力还不是一样被推向社会,而考虑到明年还有260多万大学毕业生的就业,2004年将有320万大学毕业生,那么即使不考虑财政支付压力,报纸现有公务员规模,而这种“循环替代”的就业解决策略,将使我们社会的工作退休年龄提前到40?或者根本更低?当然,对于这个反证,一个表面看似非常令人信服的反驳理由就是,既然城市管理岗位已经出现某种程度的“岗位固化”,无法提供需求时,为什么大学生不能主动降低对城市就业岗位的要求,下乡,或者去西部?对于这个反驳的回答解释非常简单,高等教育个人投资的成本收回机会,城市远大于农村,而今天日益扩大的地区差距和事实上的贫富悬殊,将家大西部选择就业的机会成本。因此,当体制内替代就业只能辅助,而不能成为解决问题的根本选择时,我们就必须勇敢地承认,大学生就业难,既不是一个个体问题,也不是一个群体自身可以解决的问题,它无论从社会准则和社会现象的冲突看,还是从问题由隐性到显性的表征看,均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当代中国社会问题。
对于反对将大学生就业难看成社会问题的证伪,如果能够给我们提供问题的识别与意识的话,我们同样清楚,今天高度的社会分化,已经形成了极不相同的社会地位,并形成了特定的利益与价值,社会问题的判断,不仅体现了问题观察方法的不同,同时其尖锐的冲突还带有明显的利益表述。而同意并坚持将大学生失业问题,作为中国失业问题另类的另一个重要依据是大学生失业社会根源的两方面考察,一是按“所有社会问题都有其社会根源”,这一社会学“皮克威克”定义解读今天大学生群体失业的社会根源的年经济层面不难发现,尽管大学生群体失业,在表象上体现的经济学范畴内的劳动力供需不平衡,但深层次却是经济增长结构不平衡,突出地表现在,我们今天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的“反周期”与就业弹性系数下降上(按一般经济学解释,经济增长率高,失业率低),尽管今天我们的固定资产投资、外贸出口、部分行业(钢铁、汽车)增长带来了GDP的高产出,但这些固化劳动岗位的产业并不十分有效拉动就业,特别是对高知识群体就业产生重要影响,由此,出现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失衡,而这个失衡的产生的根本,恰恰是在政策选择上,在公共管理意识上,我们仅将“GDP优先增长与GDP数字增长”作为执政的唯一合法基础,过分地强调了增长的重要性,而忽视了中国作为人口大国,就业问题优先性。二是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解读大学生群体失业的社会根源的社会结构层面同样可以看到,今天的高等教育市场化改革,已使今天的大学生为四年高等教育,要付出5- 8万的个人投资,而按照市场化原则,这个投资回收的前提是他们毕业后,必须找到工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难理解今天专业与学校竞争之激烈,意味着个人未来发展的可能,我们也不难理解今天的大学生,他们不象他们的兄长--80年代大学生热衷于国家、社会责任而专注于文凭与各类证书的取得,同时我们更清楚为什么简单说教,并不能使他们像自己的父辈--50年代的大学生一样到边疆去建功立业,原因就在于高等教育的投资与产出需要取得均衡。而当财富差距与机会成本因素作用,使今天的大学生只能在东南沿海大城市取得工作,才能平衡父母平时省吃俭用对他们的教育投资和社会期望时,当社会现实在左右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判断、行为选择时,我们知道,由于今天社会阶层贫富分层的显性化,贫富差距之过分距离,东西不发展之极端不平衡,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社会发展 “结构性断裂”,而这个“断裂”不仅形成了问题的社会根源,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加剧了大学生失业问题的显性化程度。
社会学研究表明,失业对于社会的危险,不仅在于人得不到工作收入引发的行为越轨,而在于对个体与部分内群体的强烈自尊心打击,促长的反社会行为出现,就大学生就业现象探讨而言,我认为目前的讨论,首先明显存在问题认识上轻描淡写,甚至许多观点还在不考虑大学生生存前提下,空谈大学生自我创业,其次是解决办法上的理想化,认为我们目前的经济长期持续增长可以缓解大学生就业,而不考虑今天中国特殊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社会结构性矛盾。而当这些认识一旦成为社会误导性认识并给予社会价值固化时,我们就必须警惕,这个社会问题“淡化处理”的可能导致的长期危险。青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年就业状况及其工作幸福感,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未来的显性标识,同时它还将长期影响一个国家未来的社会价值观塑造、社会文化思潮取舍、社会行为内化与凝固,甚至它还潜移默化地生成与改变国家的民族性。如果我们的社会要求今天的大学生像早晨8、9点钟的太阳一样,焕发出活力去创造未来,政府公共管理责任与政府就业战略选择,就不仅必须给他们以 “劳动权”的基本保障,或者给他们以个人为目标的“待业”状态的基本生活保障(以上海最低工资标准,假如全国有100万大学生享受阶段性失业补助计划,需要年财政支付70亿左右),否则,即使大学生群体失业问题不给我们带来社会破坏性后果,并引发社会控制与社会稳定危机,那么他们为生存而奔波而产生的创新能力下降,还是将威胁我们社会的长期发展,而对于这个危险的认识就是,我们是否继续海明威“迷惘的一代”,金斯伯格“垮掉的一代”后,再看到未来中国大学生成为失去理想的“幻灭的一代”!总之,不容乐观的大学生就业形势已经在这一群体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兔死狐悲”与“狡兔三穴”情节很可能又促发这一特殊群体走向有违人文社会精神的畸形竞争。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渗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正在酿成潜在的广泛性社会问题,如何稳妥地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是严格关系大国家兴衰和社会安定的大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没有就业就没有生存权和发展权。高校的扩招已经使日益“人才隐患”问题更加雪上加霜,我们必须正视大学生就业问题,它不仅仅是一个体制内的结构性问题,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社会问题。未来15亿人口10亿以上就业岗位需求的现实迫使我们必须改变当前的就业制度,比如可以尝试国外通行的家庭二分制“一内一外”的就业制度和大学生失业救济与预警机制。只有实行法制化有序公平等级就业制度,确实关注和有效解决教育与就业这一矛盾,才能真正挽救未来“迷惘一代”大学生,坚决避免急功近利的“救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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