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最大金融诈骗案 涉案资金6.7亿元

收受贿赂、违规操作,甚至帮助诈骗分子出谋划策,5名银行官员涉案6.7亿特大金融诈骗案。此案11名犯罪分子日前已被判刑。法院审理查明,被骗资金中1500余万元赃款已无法追回。无论谁来为这笔巨额损失“买单”,无疑都是国家的损失。

“帽子戏法”连锁得“利”

2002年下半年,珠海红大公司总经理周洪元,与贵州省荔波县朝阳镇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交易额为6160万元人民币的虚假购销合同,周洪元许诺贴现后将其中2000万元存入农行荔波县支行,荔波县支行即向贴现行工商银行郑州市经纬支行出具了商业承兑汇票(不可撤销)担保函。

接着,周洪元等带着虚假资料和商业承兑汇票到工商银行郑州市经纬支行办理贴现,许诺将部分贴现款存入该银行。经纬支行在对方手续并不完备的情况下予以贴现。事后,周洪元按银行要求将一笔6072万余元贴现款划入红大公司在经纬支行开立的账户上,转为该公司半年定期存款,为他的另一家公司另办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再次提供质押保证,再次贴现后扣息得款5900余万元。

按照事前的约定,周洪元将其中1300万元转入工行郑州市二七路支行,2000万元转入农行贵州荔波县支行。“帽子戏法”使相关银行连锁得“利”,多次贴现滚动放大了存款量,虚假的经营业绩就这样制造出来了。

收受贿赂“案中有案”

2003年5月,珠海红大公司总经理周洪元与贵州东龙集团法定代表人林凡勇“合作”,签订了5份金额共3.99亿余元的虚假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购货方”东龙集团向“销售方”珠海红大公司按交易额出具了43张商业承兑汇票。

农业银行贵阳市瑞金支行原行长石世芳在收受50万元贿赂后,为这些汇票向工商银行郑州经纬支行出具了《商业承兑汇票(不可撤销)担保函》;

农业银行荔波县支行原行长陆世勤在受贿192万元后,为珠海红大公司所持汇票出具了金额为6160万元的不可撤销担保函;

工商银行郑州经纬支行原副行长李晓燕在受贿达318万元后,诈骗分子先后两次从她手里获得贴现资金共1.28亿元;

2003年11月,周洪元又以680万元现金和向其转让一家注册公司为饵,诱使石世芳从农行贵阳市瑞金支行重要票据管理员处骗取了4本空白承兑汇票。正是这4本空白承兑汇票暴露了这一金融诈骗大案。石世芳拿走票据后,管理员多次催还无果,遂向上级行报告。待反贪部门将4本汇票追回时,其中一本已全部填写,开出金额高达2.1亿元!

据业内人士的分析认为,现行的银行考核方法是分支行收入与考核指标捆绑一起、层层分解指标,并根据完成存款量按比例提取收入奖励。指标的份量大到足够决定机构和个人命运的程度,所以想方设法增加存款量就成为一些基层考虑的头等大事。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