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王过清之死:10元钱水费与1条鲜活的生命
40岁的甘肃籍农民工王过清死了,仅仅为了10元水费,就被两名治安员打成重伤,并于次日身亡。 生命死于暴力,10元钱的水费就夺去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本来生命无贵贱、轻重之分,可王过清的死却是死在10元钱的水费上啊!据6月30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死者王过清的侄子王平说,23日凌晨,他在表哥庞成平家时,被3名治安人员堵住,让他交水费并出示身份证或暂住证。
王平说他现在什么东西都没有带,请工作人员跟他一起回家拿钱。“他们以为我在撒谎,借机会想溜走,有两个人抓住我就打,我只感到脸上,胸口和腿上疼得要命。我不停地解释并请求他们不要打我,但没有用。”庞成平实在看不下去了,表示要帮王平交水费,但是工作人员不收。后来,王平在黑暗中看见有人被打倒在地,不停地呻吟着,但那两人还在不停地拳打脚踢。几分钟过后,只听一声惨叫,王平听出被打的人是他叔叔,于是冲出门去扑在叔叔身上,哀求工作人员不要再打了。
面对生命的苦难,农民兄弟从来就没有屈服,但是面对这些治安员他们却不得不屈服,却苦苦地哀求不要再打。谁不知道这些治安员是“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管理权”,“辅助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的?对于外出的农民工,在他们管理的地盘上不苦苦哀求,还能咋样?
而让人更加感到痛心的是,当王平和几个同乡去市政府反映,市长接待室接待人员却是如此说,“我们这里治安很好,不要破坏了我们的声誉。”当他们抬着王过清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值班人员看着躺在凳子上的王过清说:“你腰又没坏,装什么?” 当王平去药店买了药,向值班人员要点水给叔叔吃药。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要求也遭到了拒绝:“我们都没水喝。”为什么这些人会如此冷眼旁观、冷漠无情?
王平说:“当时我们惟一的希望就是政府能够出面,先让打人者付钱,救人要紧啊!”可他们去了政府,去了派出所,就是让他们“救人要紧”的希望破灭。为何总要等到人死才引起重视呢?如果当初凑得齐钱,王过清住院了,他还会死吗?
对于农民来说,生命往往像磨石下的谷物,被人生的车轮辗倒,在极度痛苦和煎熬中挣扎着。他们一个个像风中摇曳的小草,行走在社会的最底层,但他们从不认为自己低贱就放弃生命而摇动,坚韧与顽强是对他们最好的诠释。生命的历程再苦痛,他们也不会失去生活的勇气,“宁可世上挨,不可土地埋。”这就是我们的农民兄弟!在农村,每个男人都是家庭的顶梁柱,可如今王过清这个顶梁柱倒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今后如何过日子?
有一个叫郑金寿的福建莆田人,至今叫人难以忘却。一个27岁的生命,在北京朝阳区东坝河中戛然而止。郑金寿并非失足落水,也不是投河自尽,而是在几个 “治安员”的无故追打之下慌不择路,跌落河中溺水而死。本来郑金寿和女朋友许珍姐两人约定春节回家结婚,但万万没有想到约会竟成了他们的永别。当郑金寿正在水中挣扎,许珍姐本能地抱住了离她最近的那个男人的腿,跪着求他们赶快救人,却一个个无动于衷(2004年9月18日《新民周刊》)。还有深圳民工蔡某被派出所治安员当街殴打,离奇死去……
治安员虽然不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而是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管理权,辅助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的人员,但是他们为何不好好地维护社会治安,反而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制造者呢?
生命需要我们尊重和敬畏,敬畏生命是一个文明社会应有的特征,视生命为草芥,那是野蛮社会的特性。每个人都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权。“人死不能复生”,但王过清死的经过,却让我们心寒,让我们为生命的安全感而感到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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